第二章 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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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978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共青团
分类号: D412.821
页数: 7
页码: 618-624
摘要: 本章主要介绍了共青团的相关内容。包括团员代表大会、团的主要工作、少先队、青年联合会、青年创业者协会创业中心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
关键词: 共青团 团员代表大会 主要工作

内容

第一节 团员 团员代表大会
  一团员
  1979年,全县有团员13557人,其中女团员6048人,少数民族团员21人。有乡镇(人民公社)团委20个,团支部434个。2014年,全县有35岁以下青年126250人。有基层团委40个,直属支部(总支)25个,基层团支部1187个,专职团干部75人。
  二团员代表大会
  1979—2014年,团县委召开代表大会6次。
  1980年7月21日,召开共青团宁河县第八次代表大会,王福芬当选书记。届中调整,1983年9月,吕福玲任书记。1984年8月8日,召开共青团宁河县第九次代表大会,吕福玲当选书记。1990年5月31日,召开共青团宁河县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298人,大会选出委员36人(含候补委员5人),张春善当选书记。届中调整,1996年5月,张炳江任书记。1997年5月12日,召开共青团宁河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256人,大会选出委员37人(含候补委员6人),张炳江当选书记。届中调整,2003年10月,刘宝国任书记。2004年8月24日,召开共青团宁河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234人,大会选出委员37人(含候补委员6人),刘宝国当选书记。届中调整,2007年9月,李春海任书记。2008年5月8日,召开共青团宁河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198人,大会选出委员45人(含候补委员14人),李春海当选书记。届中调整,2009年3月,李颢任书记。2013年4月,运新满任书记。
  第二节 主要工作
  一技能培训
  1990年,下发《关于1990年在我县进一步培养“青年星火带头人”活动的安排意见》。是年,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350期,培训青年5300余人次。全县农村有100余名青年承担星火和科技项目,完成宁河县种植业、养殖业和乡镇企业3个方面共150项先进技术项目,评选出2个“宁河县‘培养星火带头人’活动”先进集体和10名“青年星火带头人”。1991—1997年,实施“青年科技示范工程”,对青年们进行大棚蔬菜种植、水稻旱育稀培、小苗抛秧、优化配方施肥等实用新技术培训,全县举办各类培训班1200余次,培训青年2万余人。聘请科技人员到130个村进行巡回指导。至1997年,全县已形成县乡村户四级青年科技示范网络,建立科技示范户1021户,县乡村青年示范田173.33公顷;2万名青年在青年科技示范工程和星火带头人活动中成为“田秀才、土专家”,户均收入5000元以上,带动3万农户科学种田。1994年,组织基层团干部赴山东参观,学习山东省加强农村团基层建设以及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发挥共青团突击队作用经验和做法。2000年,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千村百对学技能,致富达标争先行”活动的意见》,加强农村青年科技人才培养。2006—2010年,实施“万名农村青年人才培训工程”,培训对象为乡镇级团干部、村级团干部以及农村青年后备干部、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农村青年1184人。
  2009年,实施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工程,依托天津市青年创业中心宁河分中心,开展计算机、电子、机加工等六大类技能培训,可取得15种证书。至2010年,培训青年3600人。2014年,开展计算机、汽车驾驶等各类创业就业培训24期,联合县邮储银行举办金融知识培训36期,培训创业就业青年5000人。新增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2个,提供见习岗位253个,上岗人数242人。至2014年,培训青年2.24万人。
  二争先创优
  1990—2010年,选树培养星火带头人10人、十大杰出青年10人、县级优秀团干部30人、优秀共青团员162人。在团市委的“十杰百优”评选活动中,有53名优秀青年受到表彰,有3人获得天津青年五四奖章,81人被评为天津市新长征突击手,7人被评为天津市青年星火带头人标兵,14人被评为天津市青年文明号服务之星。有中国杰出青年农民2人,全国服务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先进个人1人,中国十大硬笔书法家1人,中华孝亲敬老之星1人,全国优秀青年经纪人1人,中国青年五四奖章1人,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个人1人,全国农村青年工商创业致富带头人1人,全国优秀共青团员1人,全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6人,全国乡村青年文化名人1人。先进青年集体:宁河县青年文明号20个、先进团委6个、先进团支部10个。
  2011—2014年,选树培养“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2个,天津市新长征突击手36个,天津市“青年服务之星”15个,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干部2个,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员4个,天津市“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标兵)”10个,天津市杰出进城务工青年1个,天津市优秀进城务工青年4个,市级“优秀平安志愿者”7个,天津市杰出青年民营企业家1个,天津市优秀青年民营企业家1个,天津市杰出青年科技新锐1个,天津市优秀青年志愿者10个,全国“青少年维权岗”1个,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3个,天津市青年文明号7个,天津市新长征突击队6个,天津市“五四红旗团委”3个,天津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7个,天津市“青年文明示范岗”2个,天津市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10个。
  三服务经济
  1990年,组织全县各级团组织在粮食生产和农业发展中献计出力。1991年,团县委实施“青年科技示范工程”,建立面积为26.67公顷1个县级青年试验农场、总面积为73.33公顷10个乡级实验农场和24个村级科技示范田。有5个乡镇团委和98个村的团支部与乡村农场挂钩,建设总面积138.67公顷的青年科技示范基地。全县90名青年星火带头人示范面积413.33公顷。1990—1991年,农委、农业、农机、银行、科委、财政等部门为基层团组织兴办的青年科技示范田提供贴息贷款19.6万元、低息贷款25万元,提供平价化肥25吨、柴油8吨和20万元的其他农用物资。1996年8月,团县委成立300人抗洪抢险突击队,保卫全县险段,抗洪抢险。2005年,成立天祥公司青年中心,为广大农村青年提供培训、技术、销售和信息等方面的服务,中心会员660人。2009年,依托金世神农种业有限公司成立神农棉花协会,设立神农棉花协会团支部,每年组织培训发放棉花相关技术资料,向广大棉农提供示范棉花新品种。2014年,组织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美丽宁河·一号工程”建设,全年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余万份,清除垃圾200余吨,清理非法张贴物8万张。青年创业融资力度加大,全年发放小额贷款122笔,1228.8万元,带动就业719人。
  四爱心奉献
  2003年,对县内40户特困青年家庭发放价值6000余元的预防“非典”药品。团县委被命名为“天津市缴纳抗击非典特别团费活动先进单位”,团市委授予张志国“优秀团干部”称号,授予芦台二中团委“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苏宝龙“新长征突击手”称号,授予县医院团总支“新长征突击队”称号。2008年,为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灾区捐款12万元。2009年,联系爱心人士捐款30万元,用于丰台镇后棘坨小学建设。2010年,在天津市青年创业中心宁河分中心举行德福希望小学捐赠仪式暨天津市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宁河培训基地揭牌仪式。德福(天津)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沈大方代表公司捐款50万元,用于东棘坨镇李家淀德福希望小学建设。成立宁河县青少年爱心助学基金,挂靠在县红十字会,筹集资金20万元,完全用于资助贫困青少年。是年,发放爱心款7.5万元,资助特困生65人。全县团员青年、少先队员为西南干旱地区和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11.48万元。通过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合众人寿为潘庄小学配置价值1万元书籍。牵手天津合众保险公司,为潘庄小学捐助价值2万元的希望图书室;联系5万元资金,为大北中学捐建希望图书室。2014年,组织178名青联委员捐款31.77万元,在东棘坨镇于京村援建宁河县青联希望小学。全年向贫困青少年和学校发放各类爱心款物价值人民币210余万元,资助困难青少年300余人。
  五重要活动
  每年3月5日,开展“学雷锋”活动。至2010年,全县各级团组织成立学雷锋小组1340个,照顾全县80%五保户、严困户、敬老院、烈军属,做好事1万件。1990年,授予北淮淀乡团委、芦台镇团委、潘庄镇团委、粮食局团支部、公安局团总支5个单位为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授予杨宝忠、冯殿生、赵香菊、唐云洪、马曙华、王玉梅、赵丽娜、戴晚霞、孟宪海、李会敏10人为学雷锋标兵。每年4—5月,团县委通过表彰大会、志愿服务行动、文化活动、思想道德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纪念“五四”爱国运动活动。1990年“五四”期间,举办宁河县第三届“人生之春”艺术节。具体活动有:人口普查知识竞赛、青年书画作品大赛、“我心目中的九十年代青年形象”征文大赛、迎亚运环城跑、电影招待会、联欢晚会、青年舞会等。其中,青年书画作品大赛和“我心目中的九十年代青年形象”征文大赛活动,收集书画征文作品1300余件。2009年,团县委在芦台大剧院隆重举办宁河县纪念“五四”运动九十周年暨青少年“跟党走、学前辈、爱祖国”誓师大会。“第十三届中国杰出青年农民”张全作典型发言,2位宁河籍杰出人士——“氢弹之父”于敏院士和著名数学家冯克勤教授通过视频寄语家乡青少年,于确代表其兄于敏院士宣读《致家乡青少年的一封信》。全场1100名青少年庄严宣誓。每年坚持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评比活动。至2010年,全县有县级青年文明号22个、市级青年文明号10个、国家级青年文明号4个。
  1997—2010年,开展“清明祭扫烈士墓”活动14次,1.6万名青少年参加活动。2014年,召开宁河共青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建设美丽宁河”主题实践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暨共青团宁河县第十三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对共青团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举办“弘扬雷锋精神,共建美丽宁河”青少年志愿服务活动。在县家乐门前组织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5万份,解答各类咨询4000余人次,入户慰问部分特困学生家庭。举办“缅怀革命先烈,凝聚青春力量,共创美好未来”青少年祭扫烈士墓仪式,2300余名青少年接受革命理想信念教育。在造甲城镇永定河北岸举办“青春扮靓母亲河”宁河县青少年植树活动,植树3000余株,命名为“青年林”。召开“弘扬五四精神,唱响青春华章,共建美丽宁河”宁河县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大会。评选表彰优秀共青团干部12人,优秀共青团员(标兵)86人,五四红旗团委6个,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52个。
  第三节 少先队
  一组织
  1980年,全县有少先队员3.46万人,辅导员640人。2014年,全县有少先队员1.53万人,基层少先队大队78个,少先队中队724个,县总辅导员1人,乡镇总辅导员22人,基层大队辅导员78人,中队辅导员724人,校外辅导员194人。
  二活动
  1979—2014年,出台《宁河县少先队组织建设规范化意见》《宁河县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辅导员职责》《辅导员聘任考核奖励办法》和《少先队活动考核办法》等少先队规章制度。2014年,形成乡镇总辅导员由县少工委负责管理与指导,乡镇中心小学校由乡镇总辅导员负责管理与指导的长效机制,贯彻少先队辅导员例会制度、少先队信息通报制度、上岗培训制度,对辅导员的选拔、聘任、管理、表彰和培训等做出明确规定。
  1979—2014年,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重要节庆日、纪念日等组织社会实践活动1000次,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弘扬民族精神,增进爱国情感,提高道德素质。实施少先队评优、表彰制度,每年定期对各级少先队组织开展队工作进行专项督察,对成绩显著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先后培养出全国优秀少先队员1人,“感动津门十大孝亲爱心学子”2人,“津门童星”1人,“津门好少年”23人。芦台一小和芦台四小少先队大队先后被全国少工委授予“全国红旗大队”和市级“红旗大队”称号,4个中队先后获“全国红旗中队”和市级“红旗中队”称号,5名辅导员获得市“优秀少先队工作者”称号,2名辅导员获得市级“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新秀”称号,3名辅导员获市级“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称号,41名辅导员获县级“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称号。
  1994—2010年,开展雏鹰争章活动,形成具有宁河特色目标体系、活动体系、激励体系和评价体系的争章工作模式。将争章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学校年终考评的主要内容之一。各级少先队组织根据少先队员的年龄特点设定必修章和选修章。各级少先队组织演讲、征文比赛、交流读书心得、主题队会等形式活动2000余次。至2010年,全县各级少先队发挥少先队队室、鼓号队、红领巾广播站等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在“六一”“建队日”“助残日”“国庆节”等节庆日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主题活动7000余次,开展少年儿童平安活动、“远离毒品,珍惜生命”知识竞赛及禁毒展、五小行动实践展、“新世纪我能行”演讲及征文比赛、“明理在先,诚信为本”“红领巾心向党争当四好少年”等主题活动1500余次。
  2011—2014年,开展“学习雷锋好榜样”“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相约中国梦”“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美德好少年”等主题队日活动9000余次。以天津市第七次少代会为契机开展“你好,少代会”红领巾精神寻访活动、“我为少代会献礼”等不同主题的活动120余场。培养出全国优秀少先队员1名,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1人,“感动津门十大孝亲爱心学子”3人。15名少先队员获得市级“优秀少先队员”荣誉称号,5名少先队员获得“天津市魅力红领巾小导游”称号,100名少先队员获得“天津市雷锋好队员”称号,4名少先队辅导员获得市级“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荣誉称号,2名少先队辅导员获得市级“最美辅导员”荣誉称号,14个少先队集体获得市级“优秀少先队集体”荣誉称号,6个少先队大队获得市级“雷锋大队”称号,55个少先队中队获得市级雷锋中队荣誉称号。
  第四节 青年联合会
  一组织
  2006年,宁河县青年联合会(简称县青联)成立,联合会由委员会委员、常委会委员、副主席、主席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10人,常委25人。委员会由社会法制、产业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爱国统一5个界别的青年组成。县青联下设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负责青联事务性工作。
  二代表大会
  2006年,召开青年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刘宝国当选主席。届中调整,2008年,李春海任主席。2009年,李颢任主席。2010年4月29日,召开青年联合会第二次代表大会,李颢当选主席。届中调整,2013年,运新满任主席。
  三主要工作
  2006—2010年,开展青少年祭扫烈士墓仪式、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暨青少年“跟党走、学前辈、爱祖国”誓师大会等形式多样主题教育活动21次;参与“爱心助学”“希望工程”等社会公益事业,先后筹集助学款60余万元,资助困难青少年850人。募集资金170余万元,参与6所希望小学建设。2008年,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10万元。2009年,建立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15家,为青年准备见习岗位260个,180名青年走上见习岗位,120名青年签订协议。至2010年,依托宁河青年创业中心和青年中心等阵地,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120期,培训青年1.35万人次,帮助3600余人实现转移就业。开展三届“宁河县十大杰出青年”和“宁河县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评选表彰活动,30名委员获得市级以上各类荣誉和表彰。2004年,安立军被评为全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2005年,苗建生被评为第十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农民;2009年,张全被评为第十三届中国杰出农民;2008年,姜纪伟被评为天津市优秀青年企业家。2014年,联合天津市崇浩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县交通局开展“圆梦津城”宁河县青年企业家培训会,90余人现场聆听培训讲座。在东棘坨镇大从村开展慰问帮扶系列活动。为村民发放棉种、生活用品等物资价值5万余元,进行“两法一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宣传和健康知识、安全知识讲座。组织青联委员参与市青联发起增绿减霾捐建专项基金活动,捐款1.08万元。组织青联委员为新疆贫困地区订阅《中国青年报》20份。
  第五节 青年创业者协会 创业中心
  一青年创业者协会
  2010年,宁河县青年创业者协会成立,由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的青年经营管理者和农村青年经济人自愿组成,是隶属于天津市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年,宁河县青年创业者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暨加强“两新”(新经济、新社会)团建工作会议召开,李颢当选名誉会长,苗建生当选会长。县青年创业者协会会员39人参加培训。
  二青年创业中心
  2009年,依托宁河中专学校,建立天津市青年创业中心宁河分中心。隶属于共青团宁河县委员会和天津市青年创业中心,创业中心建筑总面积3839平方米,拥有电子四合一实训室、电工实训室、数控专业实训室、电脑专业实训室、钳工实训室、车工实训室和气焊实训室,帮助就业青年取得计算机、电子、机加工等六大类15种证书。“五四”期间,团县委表彰8家优秀基地。
  2009—2010年,将全县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社会青年的情况建立档案,宣传、鼓励、组织未就业青年参加中心组织的技能培训、就业指导,为未就业青年提供就业信息等服务,帮助尽快就业。
  2010年,建成宁河青年创业广场暨宁河中专(至上)汽车服务公司。占地1500余平方米,年培训汽车维修人员3000人,可提供200人教学实习,是集对外营业、培训、教学、提供就业为一体的多功能青年创业就业广场。宁河青年创业中心与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核(天津)机械有限公司、天津天狮集团、天津三星光电子有限公司、天津三星显示器公司、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天津华维斯特实业有限公司、天津扎努西压缩机有限公司9家大型企业达成人才输出合作协议。
  至2010年,青年创业中心培训基地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38期,培训青年3600余人次,帮助1420名农村青年实现就业。召开青年人才招聘会7期,帮助2500余名青年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为天津市共青铸伟业印刷制品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协调贷款700万元。联合县邮储银行为创业青年发放贷款180余笔,发放贷款1500余万元。联系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提供青年创业贷款1笔,发放资金660万元。创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33个,提供见习岗位510个,已上岗人数311人。
  2014年,依托现代产业区新华产业园,建立宁河县青年创业园和孵化基地,为创业青年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搭建平台。开展计算机、汽车驾驶等各类创业就业培训24期,联合县邮储银行举办金融知识培训36期,培训创业就业青年5000人。新增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2个,提供见习岗位253个,上岗人数242人。
  第六节 未成年人保护
  一组织
  1996年,建立宁河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县政府法制室、文化局、总工会、妇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财政局、劳动局、工商宁河分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科委14家单位,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团县委。
  二主要工作和活动
  1996—2010年,联合各成员单位,开展法律宣传活动15次,向未成年人介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关知识和注意事项,发放宣传资料20万份,接待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进学校活动20次,发放宣传资料30余万份,摆放禁毒展牌1600块,举办禁毒仿真物品观摩活动15次。开展“青少年自护实践活动”、交通安全讲座、灾难逃生自救演练等多种自护实践活动500余次。2011—2014年,团县委联合各成员单位,开展青少年“两法一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8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余万份,解答青少年法律问题9000余人次。举办青少年假期自护活动,开展安全防范、反邪教、防震避险、禁毒进校园等活动110余次,增强青少年自护意识和技能。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帮助青少年1000余人。开展“美丽天津扮靓家园”公益行动,为2户困难青少年家庭进行室内装修,改善贫困青少年的学习生活环境。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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