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联合审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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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931
颗粒名称: 二 联合审批
分类号: D922.112
页数: 2
页码: 585-586
摘要: 本文介绍了宁河县行政许可中心采取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和企业设立联合审批的方式,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现了全程“保姆式”服务,将投资项目审批阶段的备案和核准累计工作日缩减至2010年的25天、31天,较单行办理缩短150天左右。企业设立联合审批实现了“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依次审批、限时办结”的方法,平均完成天数为2.83天,较市里规定的5天内办结缩短一半时限,较单行办理减少47天左右的时间。
关键词: 人民政府 行政许可 联合审批

内容

(一)投资项目联合审批 2008年,行政许可中心启动投资项目联合审批。通过联办方式,再造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全程“保姆式”服务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缩减审批要件,简化办事程序,将投资项目审批阶段的备案和核准累计工作日,由联审启动初期37天、42天分别缩减至2010年的25天、31天,较单行办理缩短150天左右。2010年,行政许可中心对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行一窗接件、双限时、效能登记、帮办领办“四位一体”运行机制。组织14个乡镇和3个园区,确定审批帮办人员54人,与行政许可中心确定的专职领办人员互相衔接,形成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工作网。是年,受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65件,其中办结57件,在办8件,其中2件在市里立项、2件暂缓办理、4项客观异常;总投资额47.59亿元人民币,外资7.06亿美元。
  2008—2014年累计受理投资项目982件,其中办结963件,在办项目19件。总投资额75.79亿万元人民币,外资15.5亿美元。
  (二)企业设立联合审批 2009年,设立联合审批主体部门调整内部审批流程,按照“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依次审批、限时办结”方法,实行齐头并进,并行审批。2010年,全县企业设立联合审批从办理营业执照到取得税务登记证,平均完成天数为2.83天(2009年平均3.28天),较市里规定的5天内办结缩短一半时限,较单行办理减少47天左右的时间。
  至2014年,受理审批事项4815件,其中办结4801件,待办14件;总注册资本191.94亿元人民币,外资1.13亿美元。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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