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行政许可审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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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924
颗粒名称: 第七章 行政许可审批
分类号: D922.112
页数: 4
页码: 583-586
摘要: 本章记述了天津市宁河县1979年—2014年人民政府行政许可审批的发展情况,其中包含工作机构、进驻单位和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等。
关键词: 人民政府 行政许可 审批

内容

第一节 工作机构
  一沿革
  2005年,组建县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简称县政府审批办),为县政府派出机构。宁河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简称行政许可中心),是县委、县政府为方便群众和企业、提高政府办事效率而设立的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便民服务场所,2006年投入运行。纪委监察局在行政许可中心设立监察室(加挂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牌子),负责行政许可中心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受理对县属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关行政效能方面问题投诉。2014年,内设综合科、协调科、行政科和技术科。
  二人员
  2005年,工作人员12人。2014年,业务科室人员与“8890”家庭服务网络中心宁河执行部工作人员共18人。
  第二节 进驻单位和审批事项
  2006年,县内首批23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进入行政许可中心,集中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这些部门包括:县建委、房管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人防办、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宁河分局、安监局、质监局、环保局、发改委、卫生局、商务委、公安宁河分局、文化局、消防大队、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园林局、畜牧水产局、民政局。涉及行政审批事项214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6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50项。有收费内容的项目62项。2007年,工商宁河分局、县质监局等部门的计算机专网引入行政许可中心,实现项目申报、资料初审等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2008年,县工经委进驻行政许可中心审批。2009年,食药监宁河分局进驻行政许可中心审批。2010年,机构改革后,有25个行政审批部门进驻行政许可中心办公。涉及行政许可事项21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53项,配套服务事项59项。对劳动局、市容委、司法局、科委(地震办、知识产权局)、气象局和财政局6个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和配套服务事项实行代理,涉及行政许可事项2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项,配套服务事项19项。2011年,县行政许可中心接纳39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进驻办公(因场地所限其中有12个部门实行代理),设工作窗口42个,涉及行政许可事项24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0项、配套服务事项136项,审批工作人员48人。2012年,涉及行政许可事项24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0项、配套服务事项182项,审批工作人员103人。2013年,县行政许可中心接纳40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进驻办公(因场地所限其中有10个部门实行代理),设工作窗口42个,涉及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职权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345项,审批工作人员105人。2014年,县行政许可中心接纳40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进驻办公(其中有13个部门实行代理),设工作窗口42个,涉及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职权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558项,审批工作人员104人。
  第三节 行政审批
  一集中审批和现场审批
  (一)集中审批 行政许可中心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办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联合集中办理模式,实行“即办件当场办理、承诺件限时办理、联办件牵头办理、急办件快速办理、退回件明确答复”的运作模式,为办件群众和企业提供“一站式、一条龙”的审批服务。
  (二)现场审批 2010年,行政许可中心对25个进驻部门和6个代理部门,施行委派首席代表制,出具首席代表授权委托书。现场审批率由2006年运行初期87%,提高至2010年100%。将各进驻部门首席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审批事项清理表制成公示牌。2011年,进驻行政许可中心各审批职能部门成立审批服务科,将行政审批事项与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县行政许可中心现场审批。至2014年,行政许可中心对27个进驻部门和13个代理部门,施行委派首席代表制并出具首席代表授权委托书。现场审批率100%。
  (三)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2007年,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35项,非行政许可事项65项,配套服务事项62项,审批承诺办理时限大幅压缩,相继推出立等可取事项132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8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4项、配套服务事项33项。2011年,行政审批事项数量由原来403项减少到282项,减少比例为31.4%,审批所需申请材料数量由原平均8.1个减少到5.77个,减少比例为28.8%,平均承诺办结时限由原来8.17天减少到6.4天,减少比例为21.7%,达到并超过市里要求“减少事项20%,减少申请材料20%,压缩时限15%”达标比例。2012年,涉及行政许可事项24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0项、配套服务事项182项,审批工作人员103人。
  二联合审批
  (一)投资项目联合审批 2008年,行政许可中心启动投资项目联合审批。通过联办方式,再造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全程“保姆式”服务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缩减审批要件,简化办事程序,将投资项目审批阶段的备案和核准累计工作日,由联审启动初期37天、42天分别缩减至2010年的25天、31天,较单行办理缩短150天左右。2010年,行政许可中心对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行一窗接件、双限时、效能登记、帮办领办“四位一体”运行机制。组织14个乡镇和3个园区,确定审批帮办人员54人,与行政许可中心确定的专职领办人员互相衔接,形成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工作网。是年,受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65件,其中办结57件,在办8件,其中2件在市里立项、2件暂缓办理、4项客观异常;总投资额47.59亿元人民币,外资7.06亿美元。
  2008—2014年累计受理投资项目982件,其中办结963件,在办项目19件。总投资额75.79亿万元人民币,外资15.5亿美元。
  (二)企业设立联合审批 2009年,设立联合审批主体部门调整内部审批流程,按照“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依次审批、限时办结”方法,实行齐头并进,并行审批。2010年,全县企业设立联合审批从办理营业执照到取得税务登记证,平均完成天数为2.83天(2009年平均3.28天),较市里规定的5天内办结缩短一半时限,较单行办理减少47天左右的时间。
  至2014年,受理审批事项4815件,其中办结4801件,待办14件;总注册资本191.94亿元人民币,外资1.13亿美元。
  第四节 政务公开
  2006年,对进驻23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所承办164项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材料、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行政许可中心大屏幕和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公示。2007年,制作政务公开专栏和告知单,对审批工作实行“六公开”(审批事项公开、提交要件公开、审批条件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依据公开、审批时限公开)。2008年,印制《办事须知》,公示政策依据、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2009年,启动电子监察系统、自动语音评议系统、企业变更联合审批系统。2010年,在各服务窗口制作公示牌,对进驻部门首席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审批事项清理表进行公示。
  2011年,为各审批职能部门统一印制“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行政审批事项名录和办事指南在政务网、审批服务网进行公开。2012年,建设企业发展信息共享服务网络平台,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收集与录入相关信息,设置《政策服务》《审批服务》《商务服务》《中介服务》《窗口服务》《在线服务》《生活服务》《部门服务》8个栏目,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利用窗口提供咨询服务。2013年,实行工作时间现场审批服务制,非工作时间预约审批服务制,向社会公布24小时行政审批开门服务热线,每天的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企业可以通过电话预约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实现行政审批的全天候服务。2014年,建立审批窗口音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全市统一行政许可监管平台,实时监控办件窗口审批工作人员对审批事项的办理过程。
  第五节 社区服务
  2007年,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依托市8890家庭服务网络,搭建社会服务平台,成立8890家庭服务网络中心宁河执行部。2008年,加盟企业236家。至2010年,加盟企业1000余家。以此为载体,为群众提供26大门类、350个项目的服务。开通后,执行部一直坚持24小时电话职守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是年,受理市民来电7236件,办结率100%,群众反馈满意率100%。2011—2014年,受理市民求助事项1.21万件,办结率100%,群众反馈满意率100%。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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