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场所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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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923
颗粒名称: 三 场所建设
分类号: D635.1
页数: 1
页码: 582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芦台镇清真寺的建立、重建、改造和宗教活动场所的情况,以及芦台基督教聚会点的撤点建堂和自养问题的解决。
关键词: 宗教事务 管理

内容

1983年,芦台镇清真寺落成。2008年,重建、改造宗教活动场所6个。2009年,投资420万元,建成占地414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芦台清真寺。2010年。对已恢复、落实的6个依法登记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修缮和改造。协助造甲城镇大王台村基督教聚会点、芦台镇基督教聚会点等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将年富力强、文化程度较高信徒吸纳进领导小组。芦台基督教聚会点撤点建堂顺利进行。2014年,芦台基督教聚会点撤点建堂的工作积极推进,为基督教芦台堂兴建200平方米餐厅。在教堂后院建信号塔1座,每年由电信宁河分公司付给芦台教堂3万元占地费用,以此解决宗教活动场所自养问题。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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