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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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890
颗粒名称: 第二章 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
分类号: C931.2;D630.1
页数: 2
页码: 571-572
摘要: 本章记述了天津市宁河县1979年—2014年人民政府的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发展情况。
关键词: 人民政府 职能转变 机构改革

内容

第一节 职能转变
  1996年机构改革,明确机构改革中应保留和新定职能。界清部门协调规程以及部门之间责任、权限。以职能定机构,以机构强化职能。在转变职能工作中,重视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1997年,对办公室职能进行调整,县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与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政府办公室加挂外事办公室牌子。
  2002年,县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与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政府办公室管理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县政府办公室加挂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牌子。划出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单独行使职能。《宁河县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对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作出更明确的规定,通过部门撤、并、转,逐步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是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通过改革,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上来,把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决策权真正交给企业,把可以由社会自我调节与管理职能交给中介组织。
  2010—2014年,为解决制约宁河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突出问题,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县政府进行新一轮机构改革。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全面梳理政府各部门职责,将不该由政府管理事项转移出去。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和改进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窗口”机构服务和管理,健全办事制度和程序,公开办事依据,简化办事流程。
  第二节 机构改革
  机构改革是全县改革开放工作重点。1996年,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宁河县党政机关改革方案》,经天津市批准确定:“宁河县政府设30个工作部门和6个部门管理机构。”是年,部署机构改革。
  改革中,核实各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实有人数、领导指数等基础数字后,初步测算精简幅度,研究制定《关于<宁河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宁河县党政机构改革中机关人员分流的有关规定》《关于机构改革中冻结机构和暂停干部任免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县属党政机关、各工作部门,一定职能,明确机构改革中应保留和新增职能,界清部门协调规程以及部门之间的责任、权限;二定机构,在部门职责归类、分解的基础上,确定内设机构数量、名称和职责;三定编制,依任务、职责定编。乡镇依经济总量、土地面积、人口数量等定编。
  核定县级机关行政编制1003人,核定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90人,机构改革后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0人。
  1997年,县委批复22个乡镇党委、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方案。全县乡镇机关核定行政编制940人,乡镇企业管理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220人。
  2002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宁河县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其中设置政府工作部门30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县级机关和乡镇机关(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机关)行政编制由1928人减为1542人,减少386人,精简20%。此次机构改革,将乡镇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全县22个乡镇调整为14个。
  改革后,畜牧水产局、农业机械管理局、广播电视局、档案局(馆)、党史研究室等所使用的事业编制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1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贸易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校、科协、乡镇工业经济办公室所使用的事业编制暂时不变。县人大、县政协机关人员按原有编制精简10%。
  2010—2014年,下发《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县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0个,设置部门管理机构2个。
  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挂公务员局牌子,将人事局职能、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后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改为单独设置,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为县委、县政府工作机构,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组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为政府工作部门。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职责、林业局园林管理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组建农村工作委员会,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畜牧兽医局牌子。将农业经济委员会职责、畜牧水产局(兽医局)、农业机械管理局行政职责整合后划入农村工作委员会。不再保留农业经济委员会、畜牧水产局(兽医局)、农业机械管理局。组建文化广播电视局,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牌子。将文化局职责、广播电视局行政职责整合后划入文化广播电视局。不再保留文化局、广播电视局。组建旅游局,为部门管理机构,商务委员会管理。法制办公室由政府办公室管理改为政府工作部门。粮食局由政府工作部门改为部门管理机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招商办公室(经济协作办公室)更名为合作交流办公室,挂招商办公室牌子,由与商务委员会合署办公改为政府工作部门。将物价局的职责划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物价局牌子。不再单独保留物价局。政府办公室挂信息化办公室牌子;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由设在政府办公室改为在政府办公室挂牌子。地震办公室由设在科学技术委员会改为在科学技术委员会挂牌子。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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