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常务委员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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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87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常务委员会
分类号: D622
页数: 3
页码: 554-55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天津市宁河县1979年—2014年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发展情况,其中包含机构及组成人员、重要会议。
关键词: 人民 代表大会 重要会议 常务 委员会

内容

一机构及组成人员
  (一)机构 宁河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至第五届不设常务委员会,由人民委员会代行使其职能。1980年4月,宁河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作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991年,成立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1998年,增设代表联络室。2014年,增设法制室,规格为正处级(县属正局级)。是年,人大常委会内设办公室、代表联络室、法制室、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6个工作部门。
  (二)组成人员 县人大会常委会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组成人员有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1980—2015年,选举产生县人大常委会9届。
  二重要会议
  (一)常委会会议 人大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1次。1990年3月,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宁河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1998年3月,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对此做修改。1980年5月至2015年10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266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执法情况报告620余项,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1700余人次。
  (二)主任会议 主任会议一般每月举行1次,处理县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主要内容是草拟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县人代会召开日期、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代表大会列席人员名单、议程等,提出人大常委会向代表大会所作工作报告以及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草案;决定人大常委会会议日期、议程等;对县“一府两院”向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议案、人事任免案,决定是否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听取“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汇报;讨论决定以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组织视察及其他活动。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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