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开与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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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86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公开与监督
分类号: D267.2
页数: 2
页码: 537-53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天津市宁河县1979年—2014年中国共产党公开与监督的工作情况。
关键词: 共产党 农村工作 公开 监督

内容

1992年,制订《关于农村党支部、村委会,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的若干具体规定(试行)》,确定宁河农村共性的、普遍需要公开的6项制度和具体办法。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之制度化、规范化,以增强党支部、村务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农村政治局面、社会秩序和群众情绪的稳定。群众参加民主议事,用民主集中制的方法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全村各项事业发展。1997年始,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村集体财务要实行统一管理、民主理财,正常的财务活动要按季度向群众公布。农村村务活动必须坚持集体研究、民主议事、支部决定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村民代表议事会、党员大会和村民大会制度,在党支部和村委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民主议事、群众监督的作用。凡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村务工作,如全年生产规划、土地开发、村政规划、经济承包、各类建设工程、全年财务预决算及全年的各项收费和用工、大型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理,计划外重大的财务支出,计划生育二胎指标分配等内容,均要提交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重大的村务活动,如各类经济承包、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各类建设工程、财务预决算等内容,以及群众比较敏感、易引发干群矛盾的问题,还要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征求群众意见。村务活动通过议事会或党员、村民大会向群众宣传解释村务活动,每个村设立固定公开公布点,利用橱窗、专栏等形式,定期向群众公布村务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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