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精神文明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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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853
颗粒名称: 第八章 精神文明建设
分类号: D64
页数: 4
页码: 532-535
摘要: 本章记述了天津市宁河县1979年—2014年中国共产党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情况,其中包含精神文明创建、思想道德建设。
关键词: 天津市 宁河县 共产党 精神文明建设

内容

第一节 精神文明创建
  1992—1996年,开展“两户”(新风户、双文明户)创建活动、评选“双百”(百名好婆婆、百名好媳妇)活动、争创文明单位、文明村创建、“四个十”(十佳文明窗口、十佳服务标兵、十佳文明新村、十大文明新事)评选和以“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单位、建文明城镇”为主体工程的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1992年,全县评出“新风户”3.55万户、“双文明户”10.26万户,分别占全县农村总户数40.6%和11.7%。1994年,创市级文明单位31个,县级文明单位140个。1995年,全县评出“新风户”5.35万户、“双文明户”1.5万户,分别占全县农村总户数72.6%和20.3%。1996年,创市级文明单位22个、文明村11个,创县级文明单位91个,文明村53个。1997—2002年,开展创建文明城区、文明机关、文明行业、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家庭、文明市民等十大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建制镇中开展“创建文明城镇‘五个一’(一个培训中心、一个文化活动中心、一个中心花园、一条文明示范路、一处规范化农贸市场)竞赛”活动。结合精神文明创建,加大对丧事大操大办和封建迷信活动专项治理。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和“建文明城、做文明人”活动,组织“建文明城、做文明人”事迹报告活动,选择10个不同层面文明典型扩大宣传。
  在1999—2000年度天津市十大系列文明创建活动中,文明市民董喜宽、文明工商户于明阳、文明单位宁河原种猪场、文明村赵学村被评为市级文明标兵;“五个一”活动中,全县143个单位和个人被评为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154个单位和个人被评为县级先进集体和个人。2001—2002年度天津市十大系列文明创建活动中,118个单位及个人被评为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03—2006年,开展“百万市民环境大清整”活动。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创建文明机关、文明服务窗口、文明科室、文明单位等活动。开展“讲文明、讲科学、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开展“争做人民好公仆、人民满意公务员”“文明窗口”“文明市场”等活动。开展“共铸诚信”教育活动,开展创建文明市场、文明经商示范街、文明信用户等诚信实践活动。开展打造行业服务品牌活动。开展“开门纳谏”和“市民评行风”活动。开展“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扶贫济困献爱心”等系列宣传教育和“告别陋习、文明祭奠”大型宣传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以“迎奥运、创文明”为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开展争做文明乘客、文明游客、文明观众、文明市民,用文明礼貌的新形象为宁河添光彩活动。选树“节约在家庭”“节约在工厂”“节约在工作环境”先进典型,宣传推广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引导人们勤俭节约,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做贡献。2003—2004年度天津市十大系列文明创建工作中,248个单位及个人被评为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芦台镇、潘庄镇、建设与房地产管理局、卫生局分别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村镇、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全国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05—2006年度天津市十大系列文明创建活动中,全县评出文明市民110人、文明家庭40个、文明楼院8个、文明小区4个、文明工商户20户、文明学校8所、文明单位37个、文明行业1个、文明机关14个、文明村25个、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5人。2007—2010年,开展以“共创和谐宁河”为主题的“十佳和谐创优”(十佳和谐企业、十佳和谐机关、十佳和谐村街、十佳和谐家庭、十佳和谐学校)活动,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活动和“五十佳”(十佳文明和谐机关、十佳文明和谐窗口、十佳文明和谐村街、十佳文明和谐学校、十佳道德模范)创建评优活动。开展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十、百、千”(十个文明和谐村街、百个文明和谐家庭、千个道德模范典型)示范工程。以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新中国60华诞为契机,以“维护市容环境文明出行”“扮靓宁河迎奥运”为主题,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为主要内容,在县城各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红领巾一条街”“团支部一条街”“我为奥运添光彩”等系列实践活动。组织“绿色环保志愿服务队”“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等志愿活动。与团县委联合开展“新奥运、新宁河”知识竞赛活动。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实践活动。以“大干300天”市容环境整治活动和建设“绿色宁河”为契机,对县城进行环境治理,对建筑物整体、灯光牌匾等进行改造。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义务整治环境和植树美化家园活动。开展“创文明交通城市、做文明交通人”、春季科技下乡、第十二届科技周、“都市文明、集体共祭”等活动。2010年,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爱心捐助活动,募集捐助资金283万。
  2011—2014年,开展宁河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十大系列”(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学校、文明企业、文明商户、文明户、文明市民)创建评选活动。全县创建市级文明单位56个、市级文明社区13个、市级文明村镇19个、文明窗口29个、文明村34个、文明企业49个、文明学校20个、文明商户34户、文明户81户、文明市民196个。
  第二节 思想道德建设
  一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1994—1999年,贯彻中央《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加强对群众爱国主义教育。开展市民行为规范宣传教育,制定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开展“做人民好公仆”大讨论活动和“敬业爱岗,热情服务”道德实践活动。开展“1131”(每个居民户每年订阅1份报纸、1份刊物、读3本好书,建1个书橱、书档或书角)进家庭活动,发动和引导城乡人民群众大力开展读书读报活动。开展“三讲一树一比”(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树形象,比服务)教育活动。加强以培育“四有”公民为根本任务,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新时期创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开展各种形式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宣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和成功实践。2000—2005年,贯彻党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基本道德规范,开展“做人民好公仆、人民满意公务员”“人人为困难群众做贡献”“志愿者服务”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道德建设实践活动。2002年,编发《宁河县公民道德建设规范汇编》,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活动。
  2006—2010年,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三个教育”(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加强普通群众教育和加强青少年教育),实施“四项工程”(民心工程、诚信工程、典型示范工程和文明创建工程)。2006年,王恩浦、付士勇、唐云洪、韩绍忠先进事迹参加由市文明办、天津日报社、今晚报社、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北方网等单位联合举办的“知荣辱、树新风,感动津城十佳市民评选活动”。以纪念建党85周年和长征胜利70周年为契机,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和革命传统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实施电影“五进”(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工地)工程,放映爱国主义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影片240场,观众达20余万人。举办革命教育形势报告会4期。组织开展“文明礼仪知识竞赛”、第七个“公民道德宣传日”等活动。以迎庆建国60周年为契机,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与天津电视台《四季风》栏目组联合举办“四季大舞台金秋红歌会”爱国歌曲大家唱专场演出活动。宁河电视台开办《文明礼仪知识辅导》《公民道德大家谈》专栏。王恩浦、王俊、薄连洪经群众网上投票入选“中国好人榜”。2011—2014年,开展道德模范宣讲教育。组织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评出道德模范10名。推荐道德模范参与“天津好人”评议活动,22名道德模范被评为月度“天津好人”,刘俊仕、李树静被评为年度天津好人。赵娜当选第十二届“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绿色养殖业的领跑人刘连国被评为天津市“2014年最美乡村人”。
  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2000—2003年,开展“扫黄”“打非”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行动,取缔无证、非法经营场所,规范经营行为。2004—2006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发《宁河县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目标任务分工》和《宁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各部门任务目标,推进宁河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阵地学校通过班会、队会、团会以及征集道德格言、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创建“新三好”等方式,强化青少年思想品德意识,规范日常行为。2004年,开展“争做新世纪合格母亲”“爱心助学”“手拉手,献爱心”和“请让我来帮助你”等主题实践活动,把教育母亲与教子成才结合起来,唤起青少年的爱心和奉献精神。开展“文化市场百日清整”“音像制品治理”“网吧夏季专项治理”“反盗版百日行动”等活动。开展以“看百部优秀影片、读百本优秀图书、唱百首优秀歌曲”为内容的“三百”教育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推广建立家长学校、教师进社区、设立法制副校长、小手拉大手等有效作法,优化未成年人社会成长环境。以“9·20公民道德宣传日”为契机,组织“县城青少年‘十要’‘十不’道德自律承诺签状现场观摩仪式”活动。聘请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馆长、清华大学教授、战斗英雄等作专题报告。
  2007—2010年,发挥青少年宫校外教育主阵地作用,鼓励未成年人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奉献自我、回报社会的良好品行。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组织开展“迎奥运,促和谐,关爱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在行动”活动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我为祖国骄傲”“爱宁河当好小主人”等主题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建成首批市级未成年人“快乐营地”5个。成立由县文明办、县政法委、县关工委等34个部门组成的协调小组,制发《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安排意见》,开展优化网络环境、净化荧屏声频、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宁河电视台开办《净化社会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专栏,播发《给未成年人家长的一封信》。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宫、图书馆、芦台大剧院、体育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的载体功能,为广大未成年人创造优良的文化环境。2011—2014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孝敬父母”“争做文明学生,共建和谐校园”“奉献爱心”“红色歌曲大家唱、红色箴言大家读”等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参加天津市首届“快乐营地”暑期活动大赛。争取中央、市级乡村学校少年宫扶持专项资金110万元。组织推荐优秀作品参加2014“大田杯”天津市好书伴我成长读书系列活动,征文25篇、剪纸10幅、诵读作品6组获市级奖项。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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