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查办案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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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841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查办案件
分类号: D262.6
页数: 2
页码: 515-51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天津市宁河县1979年—2014年中国共产党查办案件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共产党 纪律检查 查办案件

内容

1980—1981年,复查党员申诉案件380件。对历史遗留案件,按照政策,全部完成复查、复议。1980—1985年,重点查处“农转非”、私招滥雇、弄虚作假和利用职权多占房、侵占公物建私房等案件。受理党内党外来信来访1768件次。查处案件514起,给予各种党纪处分348人,其中开除党籍的47人,追究刑事责任的21人。1986—1989年,重点查处党内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道德败坏、参与赌博、多胎生育等类案件。查处党员违纪案件253件,给予各种党纪处分的225人,其中开除党籍22人,留党察看63人,党内撤职14人,严重警告56人,警告70人。1990—1992年,重点查处以权谋私,贪污盗窃,侵占国家、集体财务案件;查处赌博等腐化堕落、道德败坏案件;查处严重官僚主义、违反财经纪律和违反计划生育等方面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党内各类违纪案件134起,涉及违纪党员135人,处分违纪党员131人,免于处分4人。其中,开除党籍28人,留党察看48人,撤销党内职务4人,严重警告25人,警告26人。涉及乡镇局党员干部4人,县属科级党员干部11人,一般党员干部8人,一般党员108人。制定并下发《关于防止执行党的纪律不严问题的若干规定》,纠正基层党组织执纪不严的问题2起。向基层党组织下发7期违纪案件通报。受理来信来访103件,办结103件,办结率100%。指导基层解决群众信访120件。
  1993—1997年,重点查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失职渎职、腐化堕落等方面的案件。立案查处103起,处理违纪党员107人,其中开除党籍25人,留党察看16人,党内严重警告15人,党内警告14人,行政开除公职7人,开除留用察看5人,撤职2人,降级2人,记大过4人,记过11人,警告3人,免于处分17人(双重处分14人)。在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中,乡镇局级领导干部12人,科级干部31人,一般党员38人,农村党员干部2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20万元。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61件,全部办结。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基层党组织妥善处理集体上访案件15起。1998—2002年,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06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党员干部12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00万元。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72件,办结率100%。2002—2006年,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67件,给予党纪和行政处分81人(双重处分1人),其中开除党籍30人,留党察看12人,撤职3人,严重警告11人,警告16人,行政开除公职4人,行政开除留用察看1人,行政降级1人,行政记过1人,免职1人,免予处分2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万元。2007—2010年,建立县纪检监察网站,开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查处违纪违法案件60件,涉及67人,其中开除党籍处分39人,留党察看处分6人,严重警告处分13人,党内警告处分7人,行政撤职处分2人,行政开除处分6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8人。查办案件工作4次在市纪委会议上做了经验交流。2011—2014年,初核案件184件,立案104件,结案106件,处理党员17人。给予121人党政纪处分。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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