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纪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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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835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纪律检查
分类号: D262.6
页数: 9
页码: 509-517
摘要: 本章记述了天津市宁河县1979年—2014年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的发展情况,其中包含机构、党风廉政建设、行业纠风等。
关键词: 天津市 宁河县 共产党 纪律检查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一沿革
  1979年,成立中共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内设秘书组、纪律检查组和案件审理组。1983年,建立中共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内设办公室、检查组、审理组。是年,将中共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改建为中共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由7人组成。1984年,县纪委单独设置,不列入县委序列。1985年,经中共宁河县第五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检查组、审理组。县直各局分别设立纪委、纪检组或配备纪检干部。各乡镇配备纪检干部。1988年,成立监察局,内设监察科、审理科、举报室和办公室。1993年,宁河县纪委和宁河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统一办公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内设办公室、信访室、教育调研室、案件审理室、执法监察室、纪检监察室、党风廉政室。中共宁河县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挂靠县纪委、监察局。2014年,内设机构调整,由原来7个室调整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9个室。
  二人员
  1979年,工作人员10人。2014年,工作人员45人。
  第二节 党风廉政建设
  一反腐倡廉教育工作
  (一)宣传教育 1979—1980年,纪检筹备组先后召开会议9次,传达贯彻中央、市纪委的纪检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各公社、局主管党务书记、组织干部、纪检干部学习会议精神。1982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制定贯彻落实新党章的纪律规定,开展以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对照检查,纠正部分党员干部在党的方针、政策上各行其是的分散主义、无政府主义歪风。1987年,全县54个乡镇局建立党风责任制。创办《党风党纪模范篇》刊物。1988年,县纪委会同组织部、人事科、监察局在县直20个局级单位,180余个基层执法、行政管理、公用事业单位开展“清廉从政的教育”活动。2009年,以乡镇为单位,举办由村“两委”班子成员、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代表和乡镇财务合同管理办公室人员参加的“5132”工程相关规定专题培训班。2010年,开展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专题教育活动,举办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班。组织各级干部学习《廉政准则》和交流测试答卷活动,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收看市纪委拍摄的《不可逾越》专题片,用廉政准则约束党员干部行为。2011年,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课堂、进企业“六进”活动。2012年,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开展身边示范教育,倡导勤政廉政。2013年,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组织开展了编发廉政警句格言录、廉政文化优秀作品征集等活动。2014年,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学习党纪条规、法规制度,分批次对农村基层干部、乡镇机关干部、县直部门重点岗位干部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在县直部门、乡镇机关、农村、学校、企业、社区六个层面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40个。建立纪检通讯员、网络评论员、舆情信息员三支队伍。
  (二)警示教育 1983年,对以权谋私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公开处理,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纠正在部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1985年,召开端正党风报告会,6个先进单位、2名先进个人介绍事迹,1600人次接受教育。1986年,对县内1个单位挪用专项款购置议价小轿车一案,召开案例分析会,800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组织召开县直委局的党员干部和各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大会,对全县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和党政机关谋取不正当收入等问题做清理和处理。1989年,监察局利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对大北涧沽乡粮站主任于某挪用公款搞盈利活动一案查清处理,向全县基层单位下发通报300份。1991年,编写辅导材料,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共产党员在经济方面违法违纪党纪处分的若干规定》等党纪规定。对乡镇局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专职纪检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测试,下发《行政监察条例》6200余册,组织全县监察干部和各乡镇局主管监察工作的领导及特邀监察员学习。1995年,组织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观看《反腐兴廉纪实片》等电影。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先后召开案例剖析会6次,通报县内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典型案例17起,下发文字通报20次。
  1996—1997年,开展“学习孔繁森、演讲身边人”活动。1996年,联合摄制《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在这里闪光》电视片。1997年,举办报告会、演讲会,宣传8个先进人物和集体的模范事迹;通过市级报刊、杂志,宣传6名勤廉俭优的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对96名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160次,其中思想转化显著的12人,重新入党的2人,被提拔和重新启用16人。1998—2002年,举办领导干部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培训班5次。利用广播、电视播出警示教育稿件31篇,播放专题片5部,组织1.9万人观看电影《生死抉择》和专题教育片《胡长清案件警示录》《特殊一课》和《纪律条例》等电教片120场次。领导干部完成学习心得体会文章1000余篇,组织召开心得体会交流会120个,召开座谈会350个,发征求意见函1100余件,发征求意见表1.2万张,共撰写剖析材料600余篇。2003年,制定党风廉政教育五年规划,开展“两个务必”(务必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作风)“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八荣八耻”等教育活动。开展廉政文化“五进”(进文化,进基层,进项目,进单位,进家庭)活动、举办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启动仪式暨大型文艺晚会等3场以反腐倡廉为主要内容的文艺演出。2006年,在芦台大剧院前举办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农村启动仪式,1000余人观看演出。制作电教片《走近唐云洪》,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树立先进典型。2007年,开展以作风建设为主题“算账”警示教育活动。
  2008年,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活动。组织各级干部收看反腐电教片《忏悔录》。2009年,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并开通纪检监察网站,网页涉及政策导航、党纪条规、信访举报、农村“5132”工程、案例警示等11个板块,对外发布举报投诉电话,通过网络查收群众信访举报。2010年,组织镇村干部收看《插翅难逃》《欲之祸》等反腐教育片。在各乡镇开展“百名领导干部讲廉”活动。以“弘扬廉政教育,构建和谐宁河”主题,组织创作廉政文化产品,征集作品30篇。自创廉洁从政警句格言1000余条。2011年,3次组织全县党员干部统一观看反腐电教片。结合县乡换届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使“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和五个一律”等纪律规定得到落实。2012年,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科级以上干部发送廉政短信9批次4.5万条。2013年,召开科级以上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依托手机短信平台,向科级以上干部发送廉政短信5万余条,实现常态化提醒教育。2014年,通过以会代训、警示教育、集中培训等形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学习党纪条规、法规制度,使党员干部明法纪、知敬畏、守规矩。
  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1979—1989年,全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建立反腐倡廉制度。1985年,建立党的纪律讲评制度,从县委到基层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讲评大会,表扬遵纪守法模范人物,通报违法乱纪的典型事例。1986年,建立县级领导班子抓党风责任制,在全县22个乡镇、32个局建立领导干部抓党风责任制,建立党风讲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抓党风责任制的落实。1987年,会同县委组织部制定《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卡片》。1988年,代县委起草《关于各级干部在吃喝问题上严格“管住自己”的规定》,以正式文件下发。1989年,制定《关于党政机关廉洁奉公的十项具体规定》。1990—2000年,制定《中共宁河县委关于乡镇局以上领导干部的廉洁规定》等制度和规定。2001—2010年,制定《关于住宅公务电话费实行限额包干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2011年,制定《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案件查办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规定。2012年,制定《关于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实施“四个一”工程的意见》等制度规定。2013年,制定《关于认真查摆解决问题开展正风肃纪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2014年,制定《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等制度规定。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979—1983年,检查出在建房和分房中存在不正之风案件25件,对19名涉案领导干部进行处理,涉案人员退出多占住房。1984—1985年,解决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违反政治纪律、官僚主义和以权谋私等问题。1986年,组织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会议,下发有关党政机关干部不准经商办企业,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不准公费旅游等内容的“八不准”规定。1988年,组织各乡镇对全县党风进行调查研究,对全县党风做出科学的分析,找出主要存在的问题,制定《关于各级领导干部在吃喝问题上严格“管住自己”的规定》等文件,全县183个基层执法、行政管理、公用事业单位以及20个主管局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和考评工作。1990—1992年,对乡镇局以上领导干部建私房进行清理,42名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上缴退款2.56万元。开展清理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话工作。制定《关于防止行政事业单位滥发奖金、补贴、实物和禁止年终突击花钱的通知》。1993—1997年,1342名科级以上干部对照廉洁自律规定进行自查自纠。3名违反规定干部受到党政纪处理。1998—2002年,开展清车、清房、清理通讯工具工作。建立公务接待制度,取消农村招待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实行申报制度。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进行检查和“回头看”。
  2003年,开展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10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和218个基层单位的222名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纠正违规金额280万元。2005年,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部门定期通报制度和联合检查机制,县乡两级建立党员干部赌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67个乡镇局级单位384名主要领导进行述职述廉,组织基层干部群众2498人,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2006年,对14个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在监督上坚持严把“五关”,即资格审查关、民主测评关、集体讨论关、任前公示关、廉政谈话关。2007年,对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61人次。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凡是拟提拔的领导干部全部通过宁河电视台公示1周,接受社会监督。对公开选拔4个职位领导干部和2名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全程进行监督。2008年,县纪委听取316名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2121名机关干部、基层负责人、特邀监督员参加评廉活动。2009年,对47个县直部门和102名科长进行评议。2010年,分别对三个层面574名处级领导干部、1000余名中层干部和446名重点岗位人员进行集中封闭式的干部问责制度培训。编发专刊简报15期。对233项许可审批事项、68项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压缩审批办结时限较上一年分别达40%和43%。对2010年度9个单位19名干部主要涉及农村财务、合同、公章“三项监管”不力、稳控不力、对下属监管不力、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实施问责,下发问责通报。召开软环境建设年现场推动会,对软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召开2010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大会,600余名社会各界代表对县直47个重点部门及服务窗口的102名科长进行集中评议。对公开选拔8个职位10名处级领导干部全程进行监督;有49名党员干部就个人买卖住房、子女就业、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进行申报。
  2011年,开展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等各层面人员对乡镇委局领导干部进行评廉,组织村队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监会成员对村“两委”班子进行评廉。2012年,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督员队伍。开展乡镇委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对乡镇委局领导干部进行评廉。组织乡镇委局主要领导在宁河电视台向社会公开承诺38人次。2013年,利用宁河电视台、宣传栏、电子屏等平台,将“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政策规定、办事流程等及时公开。组织开展集体监督检查活动2次。组织15个部门行政“一把手”和7个基层站所负责人走进宁河电视台直播间进行廉政承诺,接受社会监督。2014年,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对560余名处级干部进行集中测试。
  第三节 行业纠风
  1978—1985年,多次整治乱涨生产资料价格和向基层单位乱摊派等不正之风。1986—1989年,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深入基层、查找问题、限期整改等措施,纠正有些掌管人、财、物的单位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等不正之风。在农村,集中力量解决农村财务收支、计划生育二胎审批、房基地分配、各项工程、土地承包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1990—1997年,取消向农民收费项目78项,取消涉及中小学不合理收费项目60项,纠正中小学乱收费行为9起,查出违纪金额10万元,对5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取消站卡2个,纠正不符合规定的乱收费行为2起。取消向企业不合理收费项目11项。对10家重点企业实行了挂牌保护服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万元。全县62个单位有预算外收入,纳入财政专户储存,有5个单位和部门的收费纳入预算管理。
  1998—2002年,清理取消收费项目147项,对21个国有集体私营企业实行挂牌保护。清理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收费项目,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坚持基层民主评议行风工作。2003年,查找出重点问题50余个。组织各界代表1000人对县直46个执纪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综合管理部门的廉洁从政、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质量、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排名后3名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取消3个单位评优评先资格。2004年,组织各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对各学校收费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005年,对15所中小学落实九年教育“一费制”、高中招生执行“三限”政策和实行“收支两条线”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个别学校违规收费问题进行清退,涉及金额3万余元。2006年,研究制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个重点部门的责任。全县6997名干部职工受到教育,教育面达到100%。2008年,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委员会和药品采购、评审办公室。编制集中采购《药品目录》,制定集中采购合同等。对10个病种实行了手术费限价包干,降价药品200余种,降低幅度平均在6%。2009年,成立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全年完成自查自纠一级预算管理单位87个。取消出国(境)团组4批次,减少无实质内容外出考察、参观、培训活动12人次。2010年,组织社会各界代表600余人对60个部门行业及111名重点岗位负责人进行评议。2011年,对行政执法类、综合管理类、公共服务类三类60个县直重点部门和行政执法类、综合管理类两类部门所属的111名重点岗位科级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2012年,开展“服务发展提升年”活动。在宁河电视台开办了《服务发展系列谈》栏目,组织职能部门一把手和服务窗口负责人走进电视直播间向社会公开承诺。2013年,以清房、清卡、清车为重点,刹风整纪,正风肃纪。开展党政机关自行清退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公务用车活动,清理不符合要求的公务用车43辆。2014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会风文风,严格控制“一票否决”,只保留有上级硬性要求的3项;精简“问责”事项,由原来14项消减为5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排查整改“小金库”16个,清理违规资金517.4万元;取消3个单位5项违规收费项目;严格治理“会所中的歪风”,各级党员干部逐级签订“零违规”承诺;长期租用宾馆饭店办公问题实现“零存在”目标;清退领导干部违规兼职11个。考评77个部门、行业和135名科所站队负责人工作作风,2个基层窗口单位公共服务标准化创建通过市级认定。
  第四节 监督检查
  1980—1992年,对吸收录用干部、住房制度改革、招生、招工、工程招投标等社会关注的热点进行监督检查。1989年,对全县7个企业从1984年以来总投资54.56万美元进口142台机电设备进行普查。对70家各类公司进行清理整顿,撤并19家违反经营范围公司。1990年,对给农民平价化肥、柴油分配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1991年,对各单位执行《关于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的若干具体规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1992年,开展对农用提留资金、以工建农资金和乡镇计划生育罚款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1993—1996年,对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减轻农民负担、农副产品收购等工作进行执法监察。对20个工程建设项目贯彻落实《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办法》开展执法监察。对减轻农民负担情况开展执法监察,将农民负担控制在国务院规定的标准以下。1997—2002年,对全县2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实行全程监督。清理各种行政审批事项266项,取消审批项目45项,审核项目26项,精简比例占34.6%。监察政府采购金额1897万元,节约资金61万元。2003年,查找出机关作风、工作效率、依法行政、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86个问题。受理群众投诉75件。2004年,对县城平房改造拆迁工作进行全面跟踪检查,涉及居民1080户,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2005年,开展“食品安全”等大规模专项治理,捣毁制假窝点5个,取缔“黑网吧”18个,查获假酒2211箱、假化肥37.50吨,依法规范违规经销种子行为9起。建立土地、监察、审计三部门联席会制度,对3块土地进行挂牌出让。2006年,组织协调工商、农业、公安等部门对农资商品和食品检查,对农民种粮直接补贴等四项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受理解决群众投诉68件。2007年,对县内300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消除事故隐患19处,对相关企业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2008年,开展创建“六型”(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法制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活动。组织600人集中评议44个县直部门行风作风效能建设情况。2009年,对2008年以来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2010年,对153个投资项目进行排查摸底,排查问题229个。2011年,对强农惠农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和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012年,对重点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2013年,对15个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重点工程项目进行集中检查,查找问题31个,及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2014年,检查重点工程、重点项目25个,提出整改建议63条。专项检查学校收费行为,对发现的8个方面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第五节 查办案件
  1980—1981年,复查党员申诉案件380件。对历史遗留案件,按照政策,全部完成复查、复议。1980—1985年,重点查处“农转非”、私招滥雇、弄虚作假和利用职权多占房、侵占公物建私房等案件。受理党内党外来信来访1768件次。查处案件514起,给予各种党纪处分348人,其中开除党籍的47人,追究刑事责任的21人。1986—1989年,重点查处党内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道德败坏、参与赌博、多胎生育等类案件。查处党员违纪案件253件,给予各种党纪处分的225人,其中开除党籍22人,留党察看63人,党内撤职14人,严重警告56人,警告70人。1990—1992年,重点查处以权谋私,贪污盗窃,侵占国家、集体财务案件;查处赌博等腐化堕落、道德败坏案件;查处严重官僚主义、违反财经纪律和违反计划生育等方面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党内各类违纪案件134起,涉及违纪党员135人,处分违纪党员131人,免于处分4人。其中,开除党籍28人,留党察看48人,撤销党内职务4人,严重警告25人,警告26人。涉及乡镇局党员干部4人,县属科级党员干部11人,一般党员干部8人,一般党员108人。制定并下发《关于防止执行党的纪律不严问题的若干规定》,纠正基层党组织执纪不严的问题2起。向基层党组织下发7期违纪案件通报。受理来信来访103件,办结103件,办结率100%。指导基层解决群众信访120件。
  1993—1997年,重点查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失职渎职、腐化堕落等方面的案件。立案查处103起,处理违纪党员107人,其中开除党籍25人,留党察看16人,党内严重警告15人,党内警告14人,行政开除公职7人,开除留用察看5人,撤职2人,降级2人,记大过4人,记过11人,警告3人,免于处分17人(双重处分14人)。在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中,乡镇局级领导干部12人,科级干部31人,一般党员38人,农村党员干部2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20万元。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61件,全部办结。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基层党组织妥善处理集体上访案件15起。1998—2002年,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06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党员干部12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00万元。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72件,办结率100%。2002—2006年,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67件,给予党纪和行政处分81人(双重处分1人),其中开除党籍30人,留党察看12人,撤职3人,严重警告11人,警告16人,行政开除公职4人,行政开除留用察看1人,行政降级1人,行政记过1人,免职1人,免予处分2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万元。2007—2010年,建立县纪检监察网站,开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查处违纪违法案件60件,涉及67人,其中开除党籍处分39人,留党察看处分6人,严重警告处分13人,党内警告处分7人,行政撤职处分2人,行政开除处分6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8人。查办案件工作4次在市纪委会议上做了经验交流。2011—2014年,初核案件184件,立案104件,结案106件,处理党员17人。给予121人党政纪处分。
  第六节 “5132”工程
  “5132”工程是以构建民主和谐新农村为目标,用“5”年的时间摸索出“1”套符合宁河县现阶段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际的惩防机制,突出抓好村级财务、合同、公章“3”项监管,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和民主政治“2”个建设。2008年,制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定》《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规定》。在七里海、俵口、板桥、廉庄子、东棘坨等乡镇先行开展村级公章委托乡镇代管试点工作,5个乡镇分别成立村级公章委托乡镇代管监督管理办公室,对村党组织、村委会公章实行代管。全县14个乡镇283个村全部实施资金、合同、公章三项监管。“5132”工程实施后,全县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下降72.5%,信访件比上年下降了41%。2010年,全县283个村“三资”情况实现网络公开。建立农村“三资”网络监管中心,农村“三资”网络监管系统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在大北涧沽、廉庄子建立乡镇招投标视频监控系统,对乡镇招投标项目全过程在线监控。2011年,利用“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对农村“三资”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的在线监管和动态监控,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反馈、早处理。2012年,实施涉农资金监管“四个一”工程。投资60余万元建立了涉农资金监控中心和网络监管平台,初步形成“制度+科技”“人控+机控”的监管模式。2013年,县涉农资金监控中心利用网络平台对涉农资金动态监管。依托公开栏、电子屏、涉农资金公示外网,对强农惠农直补资金进行公示。2014年,围绕管好用好村级“三资”和强农惠农资金,开展对“三项监管”、涉农资金监管“四个一”等制度规定落实的监督检查。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各乡镇严格审核资金账目、资源台账、票据单证、合同文本等内容,针对村级资金支出不规范、合同民主程序不健全、公章监管不严格等问题,梳理出整改意见128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件,召开专题会议,推动落实整改。加强对涉农资金的全程监管和实时监控,网上公开群众关注的10类直补资金问题。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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