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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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808
颗粒名称: 第八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分类号: X931
页数: 4
页码: 485-488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79年至2014年天津市宁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政治、宣传培训、基层安全与基础建设等。
关键词: 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 宁河县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一沿革
  2002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安监局)成立,与工业经济委员会合署办公,与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工业经济委员会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2008年,安监局独立办公。2008年,全县14个乡镇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简称安监站),与乡镇工业经济办公室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14年,内设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管理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科、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科。
  二人员
  2008年,工作人员27人。2014年,工作人员23人。
  第二节 安全生产管理
  2002年,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专项治理和清理整顿,消除隐患事故。2003年,对260名企业法人代表和安技人员加强培训,对424名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对77家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对136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对100余家小冶炼小轧钢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使重伤事故比2002年同期下降30%。2002—2006年,组织大规模安全检查17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307家,整改事故隐患4522条,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处罚。2007年,对7家冶金企业、113家废品回收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企业采取停产整顿措施。2008年,开展“迎奥运,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与爆炸物、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人员密集场所和河道渡口安全监管,对查出隐患分类登记附册,实施隐患跟踪督办、整改销号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2009年,安全检查,查出各类隐患817项,现场整改715项,限期整改102项;对群众举报4起非法“小冶炼”企业采取立即拆除设备设施措施,消除事故隐患。2010年,对津芦南线、中国水城、南涧食品、赵家园城中心村改造和华翠公园等县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查出问题80项,下达现场整改通知23条,落实治理资金120万元。对群众反映和检查未发现七里海小八亩坨砖厂烟囱倾斜、天津天钢联合钢铁有限公司2万立方米煤气柜未履行正式手续问题进行督办。检查督查规模以上企业151家,查出隐患305项,全部整改销号。2014年,专项督查督导77家产值2000万元以上重点规模企业,关停18家生产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非法塑料颗粒生产加工企业。
  第三节 专项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整治
  2002年,对4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规范整治,建档23家。对所有危化从业经营单位进行普查。2003年,整治使用落后、淘汰工艺生产小化工及无照经营企业,完善剧毒物品的监控与管理。2007年,把具有危险工艺化工企业列为监管重点,确定5家具有危险工艺化工企业作为重点监管企业,确认重大事故隐患3处,申报重大危险源106家,源点144个,确认56家企业77个危险源点。对1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企业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2009年,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制定《宁河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针对薄弱环节开展全面整治。对286家危险化学品从业经营单位展开安全检查。将104家危化企业列为重点,实现100%覆盖和监管,15家危化生产企业安装超温压连锁报警装置30处;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器100处;指导1家液氯企业安装气化器缓冲罐、连销报警装置、有毒报警装置,落实治理资金270余万元。对10家企业下达停产指令,对4家存在加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下达强制停产整改指令书,对4家经营单位进行处罚。打掉非法加油点5个,取缔非法经营燃气窝点3个,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2014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危化企业386家次。
  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2002年始,对全县37家烟花爆竹零售(临时)摊点进行检查。2004—2005年,审核发放《烟花爆竹销售(临时)许可证》43份,清除隐患45项。2006—2007年,对10个无证经营和违规销售烟花爆竹摊点进行查抄,没收烟花爆竹物品61箱。2008年,对2家私储的50箱烟花爆竹进行集中销毁。2009—2010年,对申请销售的43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的129名销售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调整布设网点,使用防火阻燃棚销售烟花爆竹。查处私储烟花爆竹行为3起,没收私炮121箱,有效遏制事故发生。2014年,对辖区内的1家烟花爆竹存储库、35家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专项检查,没收私炮80箱。
  三非煤矿山专项整治
  2002—2005年,检查全县粘土砖生产企业22家。对发生事故3家粘土砖生产企业和1家存有重大事故隐患企业作出停产整顿决定,对相关责任者给予处理,依法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2006—2007年,采取企业投产前必须经县安监局检查验收、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健全、防护设备设施必须完善、警示标志必须齐全,否则不许开工等强制措施,落实治理资金100余万元。2008年,整改事故隐患75项。2009年,3家砖厂依法实施停产关闭。2010年,下达整改指令书12份。2014年,联合造甲城镇派出所及属地政府对12家非法储存柴油的窝点依法取缔;对芦台镇南胡村非法储存经营天然气的黑户依法取缔;联合贸易开发区管委会对企业食堂及饭店的烹饪燃料进行检查;对岳龙、丰台等乡镇的16家“黑心棉”加工窝点依法取缔;联合公安宁河分局、县质监局、县交通局等部门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链接检查,取缔不合格车辆;联合宁河镇安监办及属地派出所对1家非法生产“地沟油”的窝点依法取缔。
  第四节 宣传与培训
  一安全生产宣传
  2003年,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后每年举办活动。2005年,全县14个乡镇,60余家企业1.6万人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2010年,开展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督导天钢联合公司等重点冶金、危化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2014年,开展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安全生产月和现场咨询日活动,组织面对面交流620人次,解答群众问题80个,发放安全警示扑克牌800副,各种挂图、壁报380套,其他宣传资料5100余份,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二安全生产教育
  2003—2007年,针对各生产经营单位需求,分期分批对电工、电焊工、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集中组织培训。举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7期,培训371人;举办电工、焊工培训班32期,培训3700人;举办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培训班3期,培训713人。2008年,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法,将安全培训课堂直接搬到乡镇和企业,举办各类人员培训班14期,培训人数1500人。2009年,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村(居)安全监督员三个层面安全培训。组织专家进乡镇、进企业授课,举办各类培训班18期,培训安全管理人员109人、电工1048人、焊工514人、危化从业人员382人。对14个乡镇283个村和28个村居委会311名村(居)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专业培训,培训上岗率100%。2010年,举办各类培训班34期,培训安监人员359人;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487人,培训特种作业人员1782人。2014年,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专题讲座,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送知识、送技术进企业活动,举办“三项人员”培训班21期,培训人数1300余人。
  第五节 基层安全基础建设
  2005年,制定《宁河县工商贸企业重大事故救援应急处置预案》《宁河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以后每年都进行完善。2007年,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列入对各乡镇委局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2008年,制定《宁河县一般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2009年,县政府与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开始在每年年初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建立安监局网站,创办《宁河县安全生产信息》专刊。全县14个乡镇311个村(居)均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监督员,安全生产监管体系逐步形成。2010年,制定《宁河县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分片包保工作责任制》,对局领导和科级干部分片包保责任进行明确和细化。出台《宁河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将考核目标细化分解,计入百分考核制,实行“一票否决”机制。2010年,通过安全生产网站传递各类安全工作信息81条,安全信息(简报)35期。2014年,完成1542家工贸企业分类,其中优等级企业14家,良等级企业252家,中等级企业674家,差等级企业602家。招聘安全生产辅助工作人员8人,结成“老带新”帮扶对子12个,组织各种交流40次,执法技能授课60次。
  第六节 事故调查与处理
  2003—2010年,发生工矿商贸单位伤亡事故18起,死亡23人,重伤4人,轻伤1人。其中,发生3人以上较大伤亡事故1起。安监局、公安局、监察局、总工会、检察院组成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的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订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原则,对安全事故查证处理。2007年5月,四海铁花轧块厂(个体工商户)1名员工气割拆解废旧金属时,被切割物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经过综合分析,对四海铁花轧块厂负责人罚款10万元,对事故发生所在乡镇负责企业日常管理负责人及政府主管企业负责人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和行政警告处分。2010年,调查处理达亿公司“1·23”煤气中毒事故,对4名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对事故单位罚款20万元。2012年,对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7·11”运输车辆右侧挡板开焊脱落致使管模坠地伤亡事故进行查处。2013年4月26日8时左右,天津市奥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在中央储备粮宁河直属库B区进行仓库外墙加固粉刷作业时,发生触电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经分析,对中央储备粮宁河直属库的2名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2014年,查处1起重伤害事故,事故造成2人死亡,丧葬、赔偿等243余万元。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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