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农业发展银行宁河支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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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75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农业发展银行宁河支行
分类号: F832.721
页数: 3
页码: 425-427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79年至2014年天津市宁河县农业发展银行宁河支行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了机构、经营业务、经营管理等。
关键词: 金融 农业发展银行 宁河县

内容

一 机构
  1996年,成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河县支行(简称农发行宁河支行)。1998年,随着中央金融工委成立,实行垂直管理,划归天津市农业发展银行领导。2014年,内设办公室、信贷部、会计出纳部。工作人员18人。
  二 经营业务
  (一)业务发展 1996—1998年,为全方位支农阶段。1996年,由农行宁河支行向农发行宁河支行划入各项贷款余额3.92亿元。至1998年,各项贷款余额2.06亿元,其中国家专项储备贷款余额2412万元,粮棉调销贷款余额400万元,粮棉收购贷款3655万元,简易建仓贷款余额502万元,粮食待划转贷款1.36亿元,保证宁河县粮棉收购、调销、储备等信贷资金需求。
  1999—2004年,农发行宁河支行业务转向收购资金封闭管理阶段。期间农发行步入由粗放管理向精耕细作转换的新时期,重点是粮棉油收购资金封闭管理。至2004年年末,各项贷款余额4.66亿元,其中储备贷款3.36亿元,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260万元,棉花加工企业贷款2287万元,停息挂账贷款10454万元。2004—2014年,为多方位、宽领域支农阶段。2006年,银监会批准农发行扩大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业务范围和开办农业科技贷款业务。2007年,银监会批准农发行开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和农业生产资料贷款业务,至2010年,农发行形成以粮棉油收购信贷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信贷为一翼,以农业和农村中长期信贷为另一翼的“一体两翼”业务发展格局。2014年,重点支持粮棉油收储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各项贷款余额为5.64万元,其中专项储备贷款3116万元,土地整理贷款8000万元,农民集中住房贷款4亿元,县域城镇基础设施贷款5320万元。
  (二)存款 2005年始,在确保企业存款不流失前提下,通过宣传、以贷引存、以贷促存等方法,存款余额增长。2007年,存款余额5539万元。2014年,各项存款日均余额12781元。
  (三)贷款 2005年,以业务经营为中心,严格执行政策,防范信贷风险。2008年,各项贷款余额85.97亿元,同比增长9.40%;累计发放政策性贷款9927万元,准政策性贷款1.16亿元。按照2008年轮换任务,监督国储库轮换小麦5万吨,县购销公司轮换2400吨。累计发放中储粮轮换贷款4245万元、地储粮轮换贷款300万元。支持中储粮企业划入第一、二批最低收购价粮3.53万吨,发放贷款5.38万元,累计向3家棉花加工企业发放棉花收购贷款1.05亿元,支持企业收购新棉51.55万担,收回新贷款4498万元。2009年,各项贷款余额8.01亿元,累计放款1.94亿元,累计收款2.53亿元。累计发放中储粮轮换贷款3500万元、地储粮轮换贷款700万元,监督国储库轮换小麦2.8万吨、县购销公司轮换小麦2420吨。向2家棉花加工企业发放棉花收购贷款1900万元,支持企业收购新棉7.1万担。2010年,各项贷款余额为7.09亿元,累放1.85亿元,累收3.12亿元。发放地方储备粮轮换贷款246.4万元,监督国家储备库轮换小麦5.49亿吨、县购销公司轮换小麦30801吨。向2家棉花加工企业发放棉花收购贷款8250万元,支持企业收购新棉9.01万担。2014年,各项贷款余额5.64亿元,累放4亿元,累收5.61亿元。发放非经营性贷款4亿元,支持农民集中住房建设。
  (四)中间业务 2005年,开始为客户提供代理保险、资金结算、委托贷款、承兑、贴现融资、保函等中间业务方面的服务。2008年,通过推广“农发无忧综合保障计划险”“借贷安心险”和双单作业等办法,促进中间业务发展。是年,中间业务收入13.1万元,其中代理保险手续费收入11.4万元。2009年中间业务收入4.8万元,2010年业务收入22万元,2014年中间业务收入93万元。
  (五)财政拨补资金2004年,开办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存款,监督支付国家财政资金。当年拨入资金46万元。2005—2014年,财政拨入资金2.21亿元,监督拨付1.93亿元,余额9404万元。
  三 经营管理
  (一)风险管理 1996年,实行行长负责制。2006年,开展信用等级、授信初评、CM2006系统管理工作。2007年,推广使用信贷员尽职记录和企业风险预警、贷后评价工作。2008年,对贷款风险凸现的企业,做到早发现、早上报、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新发放商业贷款的管理,定期召开银企分析会,2010年,开展企业账户、资金流向、贷款支付回笼等环节管理的大检查工作,对7家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风险排查;完成对商业性贷款企业的真实性核查。2014年,按照无纸化办贷操作流程管理,确保信贷资金投放合规、合法,严把贷款准入关、投放关和使用关。及时做好已清收和已核销贷款档案管理工作。做好贷款企业信用等级、授信初评、CM2006系统管理工作。组织风险自查自纠活动,防范各类风险发生。
  (二)资金监管 2008年,调拨资金2.39亿元,资金运用率105%。搞好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监督拨款9510万元。2009年,调拨资金3.17亿元,资金运用率104%;监督拨款9618万元。2010年,调拨资金5.67亿元,资金运用率102%;监督拨款8983万元。2014年,调拨资金4.4亿元,资金运用率100%;监督拨款7687万元。2008—2014年,监督拨款全部按规定使用。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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