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粮油供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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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70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粮油供销
分类号: F762.1
页数: 2
页码: 365-366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79年至2014年天津市宁河县粮油供销的情况,其中包括了粮食供销、食油供销、议购议销等。
关键词: 粮油供销 宁河县

内容

一 粮食供销
  1978年,粮油商品流通采取多渠道市场调节办法,实行议购议销。1985年,有乡粮站17个,保证各乡粮油供应。在芦台镇沿河路重建农村购销站,负责董庄、赵庄两乡粮油收购和供应,并对原有城镇粮油供应站进行扩建。1989年,芦台镇有粮油销售网点7处,分布在芦台各居民区,由芦台粮站统一管理。芦台粮站担负着芦台镇1.3万户、4.8万人口的粮食供应任务,年经营量2.05万吨,销售量9150吨。1990—1992年,各乡镇非农业人口口粮供应由乡镇粮站负责,芦台镇居民由芦台粮站7个供应站负责,董庄和赵庄乡由农村站负责。年销售口粮1.49万吨。1993年,非农业人口供粮不再使用粮本,口粮市场放开,粮食市场经济开始。
  二 食油供销
  1981年,临时规定每人每月加50克,“国庆”“春节”额外照顾每人250克。食油供应品种有豆油、花生油、菜籽油、香油。平价油按人定量供应,议价油随意购买。宁河县对回族及其他少数民族食油供应,在正常供应标准下,每月增加50克,开斋节一次增加250克。1982—1992年,食油按照粮本供应,数量与1981年相同。1993年,随着粮油市场放开,粮本取消,居民食油定量供应随之取消。
  三 议购议销
  1978年,实行粮油议购议销。1983年,成立粮油议购议销公司。1983年,政府对议购议销作重大改革,对农民完成征购任务后的余粮,允许多渠道经营;各级粮食部门开展议购议销业务,参与市场调节;供销社、农村其他合作商业、农民个人也可以经营;经营范围,允许出县出省,允许贩运。1985年,粮食收购政策实行改革,由征购改为合同定购。粮油议购议销业务,必须在完成合同定购后,方能进行。全年议购粮食2.49万吨,议销2.85万吨;议购食油178吨,议销253吨。为弥补市场议价食油紧缺,议购大豆585吨,加工豆油53吨。1986—1993年,议价公司在粮食定购任务完成后开始收购议价粮。1994年,社会经营粮食企业增加。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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