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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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68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建筑业
分类号: TU
页数: 6
页码: 343-348
摘要: 本章记述了天津市宁河县建筑业的情况。其中包括机构、行业情况、行业管理等。
关键词: 天津市 宁河县 建筑业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一 沿革
  1981年,城镇建设房产管理局(简称城建局),下设办公室、政工组、生产组、规划设计组、市政组、房产组等科室。下属单位有:房产所、供水站、市政公司、第一建筑公司、第二建筑公司。1982年初,第一建筑公司、第二建筑公司从县城建局划出,成为独立局级单位。第一建筑公司、第二建筑公司划归为县城建局下属单位。1983年,城镇建设房产管理局更名为城乡建设管理局,增设农房科、工程科、产权地证科。1984年,更名为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县建委),增设党委办公室、地名办公室、建筑工程管理站。1986—1988年,增设液化气站、城管监察中队、园林处、房地产开发公司。1987年,增设土地管理办公室,工程科改为工程质量监督站。1988年,城管监察中队从县建委划出。1991年,液化气站移交民政局管理,增设土地监察科。1993年,将土地规划管理职能划给县规划土地管理局,随之划出规划科、土地科、地籍科、地名办公室、农房科、设计室。1996年,新增县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成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997年,内设党委办、行政办、人事劳资科、财务审计科、综合计划科、产权科、房地产市场管理科(拆迁办)。增设下属单位建材实验中心。1998年,成立房地产管理局(简称县房管局),与县建委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02年,成立工程建设交易中心。2007年,第一、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改制为民营企业。2008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改制为民营企业。2010年,撤销建筑工程监督站,成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2014年,内设党办、行政办、人事劳资科、财务审计科、房管科、产权市场科、建设管理科、物业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科。下辖市政工程管理中心、房产管理所、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工程建设交易中心、城建中心试验室、县集中供热工程公司。
  二 人员
  1981年,工作人员32人。1998年,工作人员27人。2014年,工作人员219人。
  第二节 行业情况
  一 企业及人员
  1982年,县建筑公司升格为县局级单位,下设两个施工处。1984年,体制改革,县建筑公司解体划为第一、第二两个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建筑工程公司,隶属县建委领导。1985年,两个建筑公司有干部职工860人,原贷款全部还清,固定资产540万元。80年代后,乡(镇)、村两级建筑队伍蓬勃发展。1985年,农村有建筑队85个,建筑施工人员4974人,固定资产97.40万元。1989年,有建筑队84个,建筑施工人员6549人,固定资产116万元。2000年,农村劳动力从事建筑业9009人。2010年,从业人员8557人,固定资产6420万元,建筑业增加值12.74亿元。2014年,从业人员10743人,地区生产总值13.94亿元。
  二 设备 1985年,第一建筑公司和第二建筑公司已拥有吊车、提升机、卷扬机、翻斗车、电锯、电刨床、电夯等大中型施工机械138台,建筑队已有和灰机、空压喷漆机、手电钻等中小型施工机械550台。1989年,第一、第二建筑公司拥有大中型施工机械156台,中小型施工机械601台。2014年,一般规模建筑公司、建筑队均使用机械施工。
  三工程
  至1985年,建筑公司建成造价5434万元楼房、平房,建筑面积35.6万平方米。1986—1989年,建成造价4260万元楼房、平房,建筑面积31.2万平方米。1990—2010年,县内具备资质建筑公司完成县城住宅小区建设12项,建筑面积41.39万平方米;乡村住宅建筑面积每年均在10万平方米以上。
  2011年,天津市俊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龙胤溪园项目,建筑面积24.44万平方米,小区绿化面积2.1万平方米;天津宏源纳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金海湾项目,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小区绿化面积5370.31平方米。2013年,天津市城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金城嘉园项目,建筑面积9.08万平方米,小区绿化面积4605.53平方米。2014年,天津御景半岛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御湖园15.3万平方米,小区绿化面积4.08万平方米。
  第三节 行业管理
  一 建筑资质管理
  1984年,成立建筑工程管理站,负责建筑市场管理。1990年,完成67个施工队资质复查和审核发证,为28个工程项目办理开工证手续,抽查13项工程,对其中3项无证施工程进行罚款处理。2000年,发放开工许可证38个21.5万平方米,占开工面积95%;审查建筑工程合同56份,占开工面积100%;为42项建筑面积23.7万平方米工程办理招投标手续,公开招标率100%。2004年,完成报建工程37项,报建率100%;完成招标工程37项,其中公开招标27项,邀请招标10项,工程招标率100%;审查建筑工程合同37份;发放施工许可证26个,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2007年,完成施工招标31项,总建设面积23.18万平方米,总造价1.64亿元。其中,公开招标项目10项,邀请招标21项,工程招标率100%。施工许可证发放24个,占开工面100%。2008年,完成施工招标44项,工程招标率100%,总建设面积62.32万平方米,总造价12.06亿元。其中,公开招标项目32项,邀请招标12项。发放施工许可证24个60.23万平方米,工程造价12.09亿元。2010年,完成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122项,工程招标率100%,中标总造价21.03亿元,中标规模169.06万平方米。其中,施工招标84项,中标价格20.4亿元;监理招标16项,中标造价1660.61万元;设计招标10项,中标造价2176.13万元;勘察招标9项,中标造价225.3万元;设备招标3项,中标造价2248.56万元。施工许可证发放27个,建设面积38.24万平方米。2014年,完成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成功数量90次,其中施工招标交易46次,监理招标交易44次,交易中标总造价18.36亿元,中标规模122.92万平方米。
  二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
  1994年,成立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
  招标投标制度建立及发展经历四个阶段:1984—1989年,为试行推广阶段。1984年,建设工程招标方式基本以议标为主,在纳入招标管理项目当中约90%是采用议标方式发包,工程交易活动比较分散,没有固定场所。1990—1996年,为全面执行阶段。进入90年代,制定、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方法和制度。除某些不适宜招标特殊工程外,均实行招标投标。从以议标为主转变到以邀请招标为主。1997—1999年,为规范操作阶段。招标方式出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三种形式。2000年始,为法制管理阶段。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全面进入法制管理轨道。
  2004年,检查工程项目36项,查出问题58个,当场责令改正46个,停工整改9个。2006年,新开工建设工程34项,全部实现入厅交易。审查施工总承包合同41份,达到开工面100%,合同造价1.53亿元;审查专业及劳务分包合同97份,合同造价9634.07万元;审查设计勘察合同各41项。检查在施工程33项,总建筑面积28.97万平方米。检查施工总承包企业13家、专业承分包企业6家,对存在违规问题工程,立即要求整改;查出8项在施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勒令其停工补办相关手续。2010年,审查施工总承包合同73份,占开工面100%,合同造价12.54亿元;审查勘察、设计、监理合同61项,合同造价13.28亿元;审查专业及劳务分包合同132份,合同造价228.06亿元。
  2014年,完成工程新建报建81项,报建面积为237.45万平方米(其中包括43.91万平方米市政道路、绿化面积),报建投资额129.9亿元,工程增补、变更报建14项,增补面积5.61万平方米,增补投资额1.86亿元;施工许可证发放31个,总建设面积为153.75万平方米,办理变更3个。审查施工总承包合同50份,占开工面100%;审查监理合同33份,合同造价4580.9万元;审查专业及劳务分包合同54份,合同造价3.72亿元。办理建筑工程节能备案工148项,节能备案面积102.41万平方米。
  三 施工安全管理
  1990年前,施工安全管理由城建局生产科兼管。1990—2001年,由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兼管。2002—2010年,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兼管。2010年,成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
  2005年,地税局办税服务楼被中国建筑业协会评为“2005年度施工安全文明工地”。2011年,栋楼获得“海河杯”,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2栋楼获得“结构海河杯”,建筑面积8087.34平方米;2项被评为“文明工地”,建筑面积20.13万平方米。当年未发生安全事故。2012年,5栋楼获得“结构海河杯”,建筑面积3.14万平方米;3项被评为“文明工地”,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当年未发生安全事故。2013年,7栋楼获得“结构海河杯”,建筑面积8.39万平方米;1项被评为“文明工地”,建筑面积8.31万平方米。当年未发生安全事故。
  2014年,1栋楼获得“海河杯”,建筑面积5502.7平方米;35栋楼获得“结构海河杯”,建筑面积31.2万平方米;1项被评为“示范工地”,建筑面积5.64万平方米;1项被评为“文明工地”,建筑面积16.47万平方米。
  四 工程质量监督
  1979—1987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由建委工程管理科负责。1987年,成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987—2001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主要模式是“三步到位核验”:基础阶段必须由监督机构到位核验,签发核验报告才能继续施工;主体结构阶段必须由监督机构到位核验,签发核验报告才能继续施工;竣工阶段必须由监督机构核验质量等级,签发《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证明书》,未经监督机构核验或核验不合格工程,不准交付使用。
  1996年,总建筑面积10.06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7897.56万元土建工程办理报建手续;为39项、总面积9.35万平方米、中标价格6767.88万元土建工程办理招投标手续;审查施工合同82项,合同价款9326.91万元;累计发放工程开工许可证45件,监督工程72项。1999年,受理质量监督项目120项,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2000年,受理质量监督项目141项,接受委托实验项目7691组。2001年,工程质量监督从“核验制”转变为“备案制”。2004年,受理监督项目148项,总建筑面积67.4万平方米。检验建材材料5907组。2006年,受理质量安全监督项目178项,建材质量检验3800项。2011年,承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167项。2012年,下达书面责令暂停施工通知书41份(局部),涉及停工整改内容65条;书面责令整改通知书273份(局部),涉及整改内容848条;对在施工程进行关键材料现场监督封样抽样检测,检查199批次。承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32项。2014年,受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82项,新接质量安全监督工程26项,完成审图备案建筑面积53.1万平方米。竣工验收工程2项,完成竣工验收备案23项。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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