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水资源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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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63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水资源管理
分类号: TV211
页数: 4
页码: 274-277
摘要: 本节记述了天津市宁河县水资源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水环境管理、节约用水、机井建设与管理、控沉管理、供水管理等。
关键词: 天津市 宁河县 水利管理 机构

内容

一 水环境管理
  1994—2014年,水环境保护措施有:乡镇水利管理站定期对河道堤防及水资源开发巡查,建立举报制度。水环境集中清整活动。组织人力物力重点对潮白新河、蓟运河段、津芦南路南涧大桥和津榆支路芦台大桥两侧的河道、堤防及重点部位的垃圾进行清理外运,清整河道15.4千米,清运垃圾、杂物7.5万立方米。
  净化城区水环境。2009年,县污水处理厂竣工并投入运营。2010年,城区地下排水管网实施了雨污分流工程;完成蓟运河城区段5.6千米河道清淤工程。河道堤防绿化造林。至2014年,一、二级河道(永定新河除外)堤防植树1321.9万株,绿化率达100%。
  执行取水许可审批。压采地下水,控制地面沉降。回填报废机井139,封停自备井40眼。水生态环境治理。对二级河道进行清淤,建设蓟运河橡胶坝,更新改造潮白新河乐善橡胶坝,对橡胶坝段主槽进行清淤、扩挖。围绕“美丽宁河·一号工程”实施入河排污口门治理、河道清淤整治、堤防绿化美化等工程。至2014年,完成治理工业企业污染源59个,治理工业渗坑(塘)5个,治理规模化养殖场102家,治理河道24.6千米,治理入河排污口门88个,改造合流制地区管网18.80千米。
  二 节约用水
  (一)城区节水 1994年,对使用统一供水和自备井用水的非居民用水户核定用水定额,对超定额用水户实行累进加价收费。2008—2009年,更换芦台城区供水管网上的淘汰型闸阀537台套。2014年,芦台城区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创建节水型单位7个,节水型企业7个,节水型校园4个,节水型居民小区(社区)9个。2010年,完成供水管网维修、堵漏230处,城区地下供水管网的供水漏损率下降至供水量的27%。2014年,下降至13.48%。
  (二)工业节水 1999年,建成县酒厂、冠达集团白酒厂、磷肥厂及造纸厂4家用水大户二次水回用、冷却水循环系统,年节约地下水301.66万立方米。
  (三)农业节水
  农田节水工程建设 1994—2010年,投资8958.13万元,建成各类防渗渠道3213.99千米,其中明渠488.67千米,地下暗管2725.32千米,节水灌溉面积达到2.55万公顷,喷灌面积119公顷,微灌面积213公顷,改善微灌面积153公顷。2011—2014年,投资9528万元,建成防渗渠道505.63千米,其中明渠20.45千米,地下暗管485.18千米,新打深井6眼,新打中井27眼,新建泵点43座,维修重建泵站22座,安装水表14套,安装IC卡控制器30套,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94万公顷,微灌面积220公顷,滴灌93公顷。
  2014年,审核下发取水许可证627套,其中企事业单位321套,农业及农村生活306套。批准许可取水量6036.71万立方米/年。
  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区建设 2000—2010年,建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区5个,投入资金1980万元,增加节水灌溉面积1846公顷。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15%以上。2011—2014年,在岳龙镇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区内实施铺设管道、打井、维修机井、维修涵洞等工程,投入资金1600万元,增加节水灌溉面积945公顷。
  节水灌溉技术示范推广 90年代初,在灌溉试验和小型农田进行节水工程建设。至2010年,进行4项农业实用节水灌溉技术的示范、推广。分别为水稻节水灌溉技术示范推广、渠灌区大口径管道输水灌溉技术推广、机井IC卡计量灌溉收费系统应用推广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技术推广。
  三 机井建设与管理
  1994年,机井数量为2141眼。2014年,机井数量3252眼,每年平均增加机井53眼。90年代,对新打机井实行审批管理,机井建设质量管理,机井档案管理。2002年,对全县机井进行普查,新建机井资料进行整理归档。2005年始,对报废井采取清淤后用粘土球进行回填处理。至2014年,回填报废机井139眼。
  四 控沉管理
  70年代,开始地下水动态观测。1997年,发生地面沉降面积约400平方千米,占全县面积的28%。其中,芦台镇、南涧沽、清河农场沉降量最大。范围以芦台镇为中心,呈半漏斗状,与所形成的水位漏斗相吻合。1998年开始建设自动化监测井。2010年,地下水动态监测网基本建成,设有观测井40眼,其中自动化监测井23眼。
  21世纪,为防止地面沉降,对地下水(设)禁采区、限采区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在芦台城区及周边地区范围内停止审批新凿机井。2006年封停深井1眼,减少地下水开采量22.8万立方米/年。2007年封停自备井6眼。2008年封停自备井3眼。2008年始,地面沉降趋势明显减缓。2009年封停10眼机井,压采地下水80万立方米。2010年,封停机井2眼,削减3眼机井的取水许可量,全年压采地下水93.60万立方米。2011年,封停机井18眼,压采地下水90.4万立方米。2012年,封停自备井4眼,压采水量90.8万立方米。2013年,封停自备井3眼,压采水量91.6万立方米/年。2014年,封停自备井3眼,压采水量92.4万立方米。
  五 供水管理
  (一)供水站 1979年,成立供水站。1981—1987年,城区相继建成7座供水泵站。1994年,芦台镇蓟运河桥北供水泵站建成投入运营,芦台第一水厂建成投入运营。2000年,芦台第二水厂建成并投入运营,与一水厂并网供水。2001年,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供水站移交水务局,有水厂2座、泵站1座,职工74人。
  2002年,投资1960万元,对芦台城区的供水管网进行全面改造,更新水厂供水设备9台套,供水模式改为昼夜24小时全天候供水。2008年,建成芦台第三水厂。2010年,芦台第四水厂一期工程全部完工。至2014年底,芦台第一水厂有可用机井6眼,第二水厂有可用机井6眼,芦台第三水厂有可用机井14眼,芦台第四水厂有可用机井6眼。
  (二)供水管道1979年,供水站管道铺设维修施工组,负责芦台城区管道铺设任务。1987年,7座泵站相继建成运营,城区铺设地下供水管道81.23千米。7座泵站分7片供水,有6座泵站的地下供水管网相连。1994年,芦台第一水厂内铺设管道460米,与商业道、沿河路交口处主管道对接,联网供水。2000年,芦台第二水厂建成投入使用,铺设管道1010米,与芦台城区原地下供水管网主管道对接,并网供水。
  2001—2005年,完成三八河供水管线工程,管道长2180米,铺设供水管道179.2千米。铺设金翠路至团结道供水主管道1300米,与改造后的供水主管道连接,实现芦台全城供水管道联网。2006—2008年,芦台城区、运河家园小区及外网、第三水厂外网分别安装阀门井和消防栓。
  2011年,完成赵家园二期管网安装工程,完成芦汉路供水改管工程。2012年,完成芦汉路北段管网切改工程、朝阳路拓宽给水改造工程、朝阳花园一期商品房给水管道配套工程。2013年,完成桥北新区一期主管网铺设工程、桥北新区二期主管网铺设工程,完成沿河路、新华道拓宽给水改造工程,完成金城嘉园住宅小区给水管网配套工程和朝阳花园二期商品房20-35号楼给水管网配套工程,完成一中路拓宽给水改造等工程。2014年,供水管线总长度411.14千米。是年,完成英伦世家、恒大御景半岛一期商品房自来水管道配套工程;完成龙泽馨园二期商品房等自来水管道配套工程;完成运河新区绿荫环路自来水管道配套工程。
  (三)供水水质检验 1995年,对芦台一水厂、二水厂和桥北供水泵站水质进行检验。2008—2014年,每天检验水源水9项(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耗氧量、氨氮、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出厂水9项(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耗氧量、氨氮、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及管网水7项(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耗氧量、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委托防疫站负责出厂水13项、水源水9项、管网水7项的水质化验指标的季检;委托滨水水质监测中心完成水质全分析42项指标的检验工作。
  (四)供水计量 1980年,城区实施自来水入户。1984年,实行供水水表制,开始对用户用水量进行计量统计。2002年,进行供水管网改造,水表外移。2004年,在芦台第一水厂、第二水厂及桥北泵站的供水管道出口安装智能电磁流量计。城区用水户的水表分磁卡水表和机械水表。
  2014年,供水总量为438.99万立方米,其中免费用水量28.46万立方米,占供水总量的6.5%,回收水量为358.82万立方米,占总量的82%;跑、冒、滴、漏水51.72万立方米,漏损率12%。
  (五)供水客户管理 1984年,实行供水客户管理,分为公费客户和民费客户。2001年,纸质卡片管理改为微机管理。2005年,公费用户信息录入微机管理。2006年起,执行不同标准水价。2008年,水费核收进行改革,对户外表实行查表与收费分开的制度,部分民费用户实行微机出票。2012年,设立两部热线电话,全天24小时受理咨询、报修、投诉、预约服务等业务。2013年,实行24小时售水业务。2014年调整为:居民自来水价格为3.40元/立方米,非居民自来水价格为5.85元/立方米,特种行业自来水价格为8元/立方米。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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