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财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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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62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财务管理
分类号: F322
页数: 2
页码: 259-260
摘要: 本节介绍了中国农村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改革和变革。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清查整顿、资产折股到户、清产核资,以及财务管理模式的变革和财务管理重点。此外,还提及了农村税费管理方面的改革和长效监督机制的建立。
关键词: 财务 农业承包 宁河县

内容

一 财务清查整顿
  (一)财务整顿 1983年,抽调全体经管员和信用社、工副办、粮站等单位640人,组成47个清查小组,逐队、逐单位进行清查整顿。至1984年,全县291个大队1234个生产队、218个队办企业事业单位财务整顿结束。
  (二)资产折股到户 1986年,全面清理债权债务、澄清家底,将原生产队自有资金分解为股份基金和积累资金两部分。股份基金仍记在原入股户或其合法继承人名下,积累资金按人口和前五年的工分以人三劳七至人五劳五的比例折股到户。股金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农户只享有分红权。原生产队资产交由村经济联合社统一管理、使用。至1987年结束。
  (三)清产核资 1997年,由县乡经管站承担农村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盘点财产物资。对查出的问题,清收债券,偿还债务,对呆账、坏账作出账务处理;财产物资、在建工程账实不符的,分别盘盈、盘亏、完工等情况,作出经济处理和账务处理,使其账实相符。
  二 财务管理模式的变革
  1983年,大辛、东棘坨两个乡组建经管站。1984年,在乡经管站建监督账。1985年,22个乡镇全部建立经管站,村账乡代管的农村财务管理模式确立。1999年,试行会计电算。2003年,乡镇经管站配齐电算设备。2010年,实现全县联网。
  2008年,对财务管理进行规范,规定将村集体的资金由乡镇经管站代管。村集体的账务资金实行双代管,基本实现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
  三 财务管理重点
  1983年前,指导各大队、生产队制定年度财务计划,监督计划的执行;并将财务计划以“一年早知道”形式向社员公布;指导各队会计核算,监督各队财务收支和分配。1983—2003年,将村提留、乡统筹数额和劳动积累工数量及由集体统一组织生产所需生产费实行预算制。乡镇经管站指导各村(队)编制预算,监督执行。1989年,劳动积累工实行以资抵劳,纳入承包上交指标。2003年后,监督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监督“一事一议”资金管理使用,推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和完善健全开支审批制度。2006年,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内容、时间、地点及程序作统一规定,强化开支审批程序,改一支笔签字为支书、村主任两支笔签字,非生产性开支还要经乡镇主管领导批准。2008年,农村财务支出必须由经手人签字或盖章,注明用途、时间、金额、地点等,经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同意后,分别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签字或盖章,再由乡镇主管领导审批。2009年,农村民主理财小组的职权、工作程序及民主理财小组管理进行规范。2011年,对村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理。2013—2014年,在资金使用管理上,严格审批制度,坚持“五签制”(村集体财务收支票据必须执行村书记、村主任、经办人、理财小组长、乡(镇)长连签制)大额资金支出,坚持“三会(村“两委”班子会、党员会、村民会或村民代表会)决策制”。2014年,清查账户52个,取消账户19个。开展农村财务培训3次,培训人员780人。开展农村报账员上岗考核7次,考核人员20人。发现违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56份,鉴证承包合同238份,接待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来访7次,接待来访群众40人次。
  四 农村税费管理
  1992年,对全县各村实行预算管理。2003年,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乡统筹和村提留,农民人均减负115元。自此,农民除必要的生产费用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外,其他社会负担全部免除。2007年,探索建立长效监督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和隐性负担。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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