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物资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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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54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物资体制改革
分类号: F423
页数: 1
页码: 216
摘要: 本节描述了天津市宁河县物资流通体制在三个阶段的变革以及职能的变化。在1979年至1988年期间,实行物资计划管理,县物资局负责根据年度物资分配计划进行统配物资的订货、进货和计划供应。
关键词: 体制改革 流通体制 宁河县

内容

全县物资流通体制的变革及职能的变化,分为三个阶段:
  1979—1988年,物资流通计划管理阶段。基本都是计划管理,物资计划部门负责上报全县钢材、木材、水泥、主要化工原料、有色金属、机电产品、燃料、汽车等统配物资的需求计划,按照市计委下达的年度物资分配计划,进行统配物资平衡分配。县物资局根据市县计委下达的物资分配计划组织订货、进货和计划供应。
  1989—1993年,统配物资的双轨制阶段。统配物资开始实行双轨制,涉及国计民生的项目物资需求国家给予计划安排,而计划经济时一般项目的物资需求只能面向市场,大部分物资的计划价格和市场价格应运而生。
  1994—2010年,市场经济体制阶段。市场彻底放开,各级计划部门为适应市场经济形势需求,管理体制和工作职能也在变化。1996年,商贸流通负责县棉花收购加工市场的规划,参与棉花收购价格企业的资格认证;负责县成品油经营市场的发展规划,负责县成品油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初审及成品油企业年度核查初审;负责县煤炭市场的发展规划,负责县煤炭企业市场准入初审及煤炭企业年度审查初审;负责县散装水泥推广工作及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缴工作。
  2011年,成品油市场和煤炭市场监管职能由县发改委移交到商务委,负责成品油经营企业准入初审及成品油企业年度核查初审和煤炭经营许可证初审及年度审核初审。2013年,取消煤炭经营许可证制度,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制度沿用。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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