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供销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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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54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供销体制改革
分类号: F423
页数: 1
页码: 215
摘要: 本节介绍了天津市宁河县供销体制改革的过程。从1983年开始,县级供销社开始实施体制改革,恢复群众性、民主性和灵活性。改革方案包括清理社员股金,落实股权,补发红利,改革用工制度、财务管理体制、价格管理体制、批发体制和经营范围等。进一步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引入主任负责制,并健全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
关键词: 体制改革 流通体制 宁河县

内容

1983年,县供销社开始实施体制改革。恢复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清理社员股金,落实股权,补发红利,对用工制度、财务管理体制、价格管理体制、批发体制、经营范围等相继出台改革方案和办法。1984年,全社34个单位普遍实行以柜组为单位,以“五定”(定人员、定销售、定费用、定利润、定分红比例)为内容的经营承包责任制,企业内部活力骤增,经济效益上升。全社利润461万元,比1982年翻一番。1988年,实行主任负责制,成立社务管理委员会,撤销理、监事会。60%直属单位实行经理、厂长、主任负责制,5名农民受聘为基层副主任。健全工会组织和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企业内部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1992年,21个基层供销社零售门店和蔬菜杂货公司4个门店推行“租壳卖瓤”(企业向职工有偿出租营业设施,即壳,如店堂、柜台;承包者出资购买该店全部或部分库存商品,即瓤)经营,后改为职工合伙租赁经营。职工个人身份不变,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分配,向企业交纳租金。
  1998—2002年,实行组建中心区社改革,将原来20个基层社合并为5个中心区社,保留苗庄供销社。2004—2008年,糖业烟酒公司、芦台食品厂、供销公司、外贸纸箱厂实行减员减负改制,完成煤建、生产、棉麻、百货、五金、饮食、盐业等公司、芦阳宾馆和芦台、丰台、任凤、潘庄、宁河等单位改制。2007年,改制后生产公司、盐业公司、煤建公司实施资产整体租赁经营,即在核清资产底数的基础上,承包人上缴县社资产承包费。有效降低县社投资风险,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至2010年,全社15个公司6个基层社,分流安置职工1129人,退休287人,职工总数由2005年2043人缩减到745人。筹措财力对历史积累不良贷款进行消化,付出4109万元,消化债务负担2.59亿元。2011年,县物资回收公司进行改制,对职工进行安置分流,企业实行承包经营。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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