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配套改革措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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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529
颗粒名称: 三 配套改革措施
分类号: F321.3
页数: 2
页码: 206-207
摘要: 本文介绍了宁河县在农村税费改革后采取的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清理涉农收费项目、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制定农业税收征管办法、完善乡镇农业税收管理体制、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举措。
关键词: 体制改革 改革措施 宁河县

内容

(一)进一步清理各项涉农收费项目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对该行政区域内涉及农民收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自行出台收费、集资项目一律取消,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向农民收费、集资和摊派。
  (二)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合理设置乡镇行政和事业办事机构、领导职数,按照“工作需要、群众参与、综合考评、组织决定”程序对工作人员定编定岗、多渠道分流、精简人员。
  (三)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精简优化教师队伍 本着“规模、效益”原则,积极调整教育布局,适当集中办学。
  (四)制定农业税收征管办法 严格按照国家税法和税费改革要求,制定《宁河县农业税收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河县农业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依法征税。
  (五)完善乡镇农业税收管理体制 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各乡镇农业税新增加财力部分纳入同级财政管理体制。
  (六)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主要范围是:农民依照法律、法规所缴农业税及其附加,村内兴办生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经营服务性收费,市人民政府批准保留部分规费等。
  (七)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坚持自力更生,勤俭办事原则,实行预决算制度和民主管理。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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