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城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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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42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城区建设
分类号: TU984.2
页数: 17
页码: 146-162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79年至2014年天津市宁河县城区建设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房屋建设与改造、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关监察等。
关键词: 天津市 宁河县 城区建设

内容

第一节 房屋建设与改造
  一住宅小区建设
  1985年,开发建设三角地北小区40~42号楼,建筑面积4772平方米,90户。
  1986—1990年,开发建设三角地曙光楼8~14号楼,建筑面积1.82万平方米,369户;开发建设光明路永春楼1~2号楼,建筑面积3830平方米,72户。
  1991—1996年,开发建设金翠路正阳楼1~12号楼、15~17号楼,建筑面积2.46万平方米,共计428户;开发建设金翠路金翠楼1~2号楼,建筑面积3190.35平方米,60户;开发建设体委西侧明珠楼3号楼,建筑面积1498平方米,22户;桥北房产楼,建筑面积1633平方米,16户;三角地晓光楼3号楼,建筑面积1911平方米,36户;开发建设三角地晓光楼1~2号楼,建筑面积4657平方米,62户;开发建设光辉小区光辉楼1号楼,建筑面积1149平方米,14户。
  1998年,开发建设滨新住宅小区,占地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建住宅楼10幢,356户。
  1999年,开发建设华翠住宅小区。总占地14.67万平方米,建设面积16万平方米,建住宅楼39幢,1630户。是县第一处安居工程,被列为天津市重点安居工程项目。
  2001年,开发建成银河花园小区。坐落于桥北新区长丰路17号,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绿化面积5250平方米。开发建设光明小区。地处县城中心地段,占地1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1268户。采用封闭式物业管理,在县首次使用地板式采暖、冷热双水等配套设施。
  2003年,开发建成宁福花园小区。坐落于芦台镇南端,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绿化面积1.3万平方米。
  2004年,开发建成福康花园小区。坐落于县经济开发区,建筑面积5.84万平方米,绿化面积1.65万平方米。开发建成宁海花园小区。坐落于芦台镇金煌路,建筑面积2.56万平方米,绿化面积9200平方米。开发建成世纪花园。坐落于县城芦台西侧,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绿化面积1.8平方米。开发建成金桥小区。坐落于芦台镇桥北,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绿化面积4770平方米。
  2005年,开发建成明达家园小区。坐落于芦台镇光明路,建筑面积4.61万平方米,绿化面积9962.5平方米。开发建成唐宁里小区。坐落于芦台镇曙光路,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开发建成顺兴小区,坐落于芦台镇金华路,规划建筑面积8.29万平方米,绿化面积1.66万平方米。开发建设永春楼3号楼,2006年10月竣工。占地面积1864.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17.8平方米。
  2006年,开发建成愉悦港湾小区。坐落于芦台镇光明路东侧,建筑面积9.83万平方米,绿化面积2.8万平方米。开发建成幸福花园小区。坐落于芦台镇商业道西侧,建筑面积13.62万平方米,绿化面积6.76万平方米。
  2007年,开发建成东方裕景小区。坐落于芦台镇震新路南侧,占地2.7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56万平方米,绿化面积8500平方米,住户432户。2008年,开发建成时代花园小区。坐落于芦台镇芦汉路51号,建筑面积10.4万平方米,绿化面积3万平方米。
  2009年,开发建成运河家园小区。坐落于芦台镇桥北新区,规划建筑面积48.85万平方米,绿化面积1.57万平方米。2010年,开发建成朝阳花园小区。坐落于芦台镇朝阳路,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绿化面积2.5万平方米。
  2011年,开发建成赵家园榕泽城。坐落于芦台镇商业道延长线段两侧,规划建筑面积12.48万平方米,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开发建成朝阳花园一期小区。坐落于芦台镇商业道与朝阳路交口,规划建筑面积8.8万平方米,绿化面积2.5万平方米。开发建成龙胤溪园小区。坐落于芦台镇金翠路,规划建筑面积24.44万平方米,绿化面积9.37万平方米。开发建成金海湾小区。坐落于宁河经济开发区一纬路与二经路交口,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绿化面积5370.31平方米。
  2013年,开发建成金城嘉园小区。坐落于芦台镇商业道,规划建筑面积9.08万平方米,绿化面积4605.53平方米。
  2014年,开发建成御湖园小区。坐落于芦台镇桥北新区,规划建筑面积15.30万平方米,绿化面积4.08万平方米。建设七里香格小区和七里香格庄园。坐落于潘庄农场,七里香格小区规划建筑面积12.12万平方米,绿化面积3.24万平方米;七里香格庄园规划建筑面积29.25万平方米,绿化面积6.98万平方米。正在建设海祥豪庭小区。坐落于造甲城镇,规划建筑面积26.53万平方米,绿化面积7.25万平方米。正在建设龙泽馨园小区。坐落于芦台镇芦汉路西侧,规划建筑面积9.16万平方米,绿化面积19500平方米。正在建设港湾公寓。坐落于芦台镇光明路东段北侧,规划建筑面积4.11万平方米,绿化面积2345.6平方米。正在建设鹭岛国际新城。坐落于芦台镇桥北新区,规划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绿化面积3.08万平方米。正在建设御林园小区。坐落于芦台镇津榆公路以北,规划建筑面积11.75万平方米,绿化面积2.99万平方米。建设时代滨江小区。坐落于芦台镇桥北新区,规划建筑面积8.12万平方米,绿化面积2.03万平方米。正在建设宁基花园小区。坐落于芦台镇桥北新区,规划建筑面积19.40万平方米,绿化面积2.09万平方米。至2014年,累计新建商品房建筑面积344.82万平方米,竣工交付使用项目40个。
  二平房改造
  2001年,开始实施城区平房改造工程。拆迁改造光明小区,动迁居民630户,拆除旧房屋建筑面积4.17万平方米。
  2004年,拆迁改造二工区,动迁居民1080户,拆除旧房屋建筑面积9.08万平方米,建成后的幸福小区有住户1300户。2008年,拆迁改造南小区,动迁居民790户,拆除旧房屋建筑面积5.82万平方米。实施赵家园城中村改造工程。拆迁改造赵家园街,动迁居民630户,拆除旧房屋建筑面积5.21万平方米。至2009年,已改造平房小区4个,动迁居民3130户,拆除旧平房24.29万平方米,建成还迁楼和商品住宅楼102.80万平方米,可容纳居民8868户。
  三桥北新区建设
  芦台镇桥北新区是天津市第二批示范小城镇“挂钩”试点单位,建设占地7.41平方千米,建筑面积72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465万平方米,可容纳2.5万户8万居民。绿地面积178.25万平方米,占总规划面积的24.1%。
  2007年,开始实施桥北新区农民还迁(运河家园)项目,2008年交付使用。项目区紧邻蓟运河,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建成住宅50万平方米,128幢楼,迁并12个村(小赵庄、党庄、大赵庄、南小辛庄、北田庄、庙东、白台、小崔庄、小杨庄、大杨庄、前田庄、震新)2861户1.17万人。项目区以多层建筑为主,划分为9个居住组团。绿化面积24.14万平方米,绿化率48.28%。新区内建设城市公园1座,一期工程与128幢楼同期完成占地6.67万平方米,种植乔木、灌木9000株,草坪4万平方米,地被植物5800平方米。
  宁河新城129栋棚户区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4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项目以津榆支路为界分东西两区,一期先启动的是西区,项目占地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楼93栋,可安置9364户2.6万人。2012年立项施工。
  2014年,建成御湖园小区,在建御林园小区、鹭岛国际新城、滨江国际、宁基花园小区等。
  第二节 市政设施
  一道路
  1979—2014年,城区道路建设、改造总投资1.89亿元,建设改造道路43条,全长43.99千米,道路面积48.70万平方米。
  二照明
  (一)路灯 1985年,县城车站路、中街和44座公厕架设照明线路,安装灯具。1987年,桥北新区架设照明线路1950延米,修灯1265盏,镇内路灯照明率达到70%。1988年,架设高低压线路700米,维修路灯1475套。1999年,县城有街道、小区有路灯1254盏,总功率188.84千瓦,线路总长度51.86千米。是年,改造商业道路灯。2000年,改造光明路路灯。2001年,为芦汉路安装路灯,改造新华道、震新路路灯。2010年,在津芦南线新建第四代光源LED技术的路灯2258基,总功率380.46千瓦。2011—2012年,改造商业道、芦汉路、光华路、朝阳路路灯。2013年,为海清公路安装路灯。2014年,改造205国道I段、文化路路灯。
  (二)景观灯 2009年,商业道楼体50处,采用轮廓灯、投光灯和洗墙灯,总投资352万元;光明路楼体49处,采用轮廓灯、投光灯和洗墙灯,投资212.90万元;光明路绿地、桥梁15处,用的是投光灯、轮廓灯,投资44.50万元。2012年,芦汉路楼体23处,采用轮廓灯、投光灯和洗墙灯,投资127万元;芦汉路绿地、桥梁59处,采用投光灯、轮廓灯,投资456万元。2014年,商业道楼体45处,采用轮廓灯、投光灯、洗墙灯,投资100万元;光明路楼体33处,采用轮廓灯、投光灯和洗墙灯,投资85万元。
  三排水排污
  (一)排水 2001年,城区有4座排水泵站。2003年,影剧院泵站被拆除。3座排污泵站控制排水面积4.6平方千米,设计排水能力12.40立方米/秒,日排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5万立方米。2007年,重建董庄扬水站,协助芦台镇汛期排水及代排县经济开发区污水。
  2009年,重建赵庄扬水站,主要负责县贸易开发区、运河家园及建设中的桥北新区雨、污水排放任务。同年,实施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工程。建成雨水和污水两个独立系统,雨水通过地下管道由扬水站排入蓟运河,污水通过排污系统送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汛期,启用城区排水应急预案,利用改造完的污水管道和董庄扬水站,快速排除城区南部积水。2010年,投资394万元,新建金翠路雨水提升站1座,安装600毫米口径潜水电泵3台套,装机容量405千瓦,设计排水能力4.2立方米/秒。提升站将雨水排入董庄扬水站明渠,再由董庄站排入蓟运河,快速排出城区积水,缩短城南地区淹泡时间。2014年,城区排水泵站6座,覆盖芦台老城区、县经济开发区、县贸易开发区和桥北新区所辖区域。总装机21台套,总装机容量3585千瓦,总排水量36.70立方米/秒,机组完好率100%,排涝面积30平方千米,年均排水量1610万立方米。
  (二)排污 21世纪初,城区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每天直接排入蓟运河3.5万立方米,严重污染城区及蓟运河下游环境。
  2008年,县污水处理厂在芦台城区西南侧的经济开发区内破土动工。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立方米,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3万立方米,铺设配套管线22.02千米。污水处理厂采用生化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污泥处理采用重力浓缩、机械脱水后外运处置。2010年运营,处理后污水排入蓟运河,用于农业灌溉及城市景观用水。
  第三节 公用事业
  一供水
  1980年,城区实施自来水入户工程,按常驻人口收取水费,每人每月0.2元。1984年,实行供水水表制,水费价格为0.2元/立方米。
  1981—1987年,在城区新建供水泵站7座,铺设地下供水管道81.23千米。城区分7片定时定点供水,每天早、中、晚各供水1小时。1994年,建设桥北供水泵站1座,设计日供水能力1000立方米。是年,芦台第一水厂建成,设计日供水能力5000立方米。铺设地下供水主管道460米,实现第一水厂与东大营泵站以外的其他6座泵站供水管网全部贯通,形成了以第一水厂供水为主,其他6座泵站供水为辅的芦台城区供水管网体系。实行集中定时定点供水,供水时间每天早、中、晚各供水2小时。东大营泵站的供水管网自成体系,单独供水。1999年,芦台第二水厂建成,设计日供水能力1万立方米。新打机井5眼。新建2000立方米蓄水池及加压泵房各1座,与第一水厂的供水管道相衔接,整个芦台城区形成了以第一、二水厂供水为主,7座泵站补水增压为辅的供水管网体系。供水模式由每日定时定点供水改为每日集中供水,从5时供水,到22时停止供水。2002年,对芦台城区供水管网进行改造,铺设和改造供水管道179.2千米,改造城区供水面积8.25平方千米,受益居民1.85万户5.69万人。改造后,实现24小时全天供水。
  2008年,芦台第三水厂一期工程破土动工,占地面积2.8公顷,设计日供水能力1万立方米,新打机井3眼,供县经济开发区内各企业的生活用水。2008年,成立供水营业厅,实现“一站式”服务,设立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2009年,芦台第四水厂一期工程破土动工,设计日供水能力为1.5万立方米,新打机井10眼,建设清水池、送水泵房、加氯间等配套设施,铺设供水管线23.48千米。主要供桥北新区北部及西部居民生活和企事业单位用水。2013年,供水营业厅实行24小时售水业务,开设夜间小窗口售水。2014年,芦台老城区的供水面积10.17平方千米,供水站承担2293家机关企事业单位3.7万户居民、10.71万人的安全用水。
  二供热
  1994年,建设宁河供热公司一号供热站,供热能力2.80兆瓦。供热建筑面积2.23万平方米,联网单位13个。1995年,新增供热面积3.11万平方米、用热单位17个,总供热面积达5.33万平方米,用热单位30个。1996年,建成第二号供热站,新增供热面积33191平方米、用热单位14个,供热单位增加至44个,集中供热居民用户106户。1997年,完成第一号供热站双程管线部分改造,新增供热面积2.81万平方米、用热单位15个、居民用户50户。集中供热面积扩大至11.46万平方米,采暖单位增加至59个,集中供热居民用户156户。1998年,建成第三号供热站,新增供热面积5.94万平方米、用热单位13个、居民用户394户。芦台镇集中供热面积扩大至17.4万平方米,集中供热居民用户达到550户,企事业单位72个。1999年,建成第四号供热站,新增供热面积5.60万平方米、用热单位11个、居民用户944户。集中供热面积扩大至23万平方米,采暖单位增至83个,集中供热居民用户1100户。2003年,建设供热中心站。新增供热面积13.10万平方米、用热单位3个、居民用户1481户。集中供热面积增加至68.50万平方米,采暖单位增至107个,居民用户增至6162户。
  2005年,扩建第二号供热站,新增供热面积17万平方米、用热单位8个、居民用户1680户。集中供热面积增至110万平方米,采暖单位增至125个,居民用户增至10217户。2014年,总供热面积278.6万平方米,换热站29座,总敷设外管网长度达16.67万延米,承担2.49万户居民、169个企事业单位和1579户底商供热任务。
  三供气
  2000年,天津华燊燃气实业有限公司在华翠小区南侧,建成液化气混气站,对部分新建住宅小区进行供气(2006年,转换为压缩天然气供应)。2002年,“陕气入宁”工程启动。2003年,天津燃气集团在城区实施中压管网铺设工程,2004年4月开始供气。2006—2010年,对旧楼小区实施双气补建政策。天然气补建工程补建44.76万平方米,补建户数5197户。2014年,城区62个住宅小区2.5万户居民用上天然气,年用气量554万立方米。县内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石油气企业7家,分布在7个乡镇,液化气储罐15个,储气能力340立方米,用户达到11万户。
  四公交客运
  2009年,县人民政府与天津公交集团签订合作发展区域公共交通协议书。同年,在赵庄中学南侧建设桥北新区运河家园公交站,车站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同时成立公交宁河车队,职工38人,营运车辆22部。7月26日同时开通571路、572路公交线路。
  2010年5月26日,开通宁河县至汉沽区的458路公交线路。12月8日,天津滨海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收购芦台至天津33辆个体客运车,投入23辆大型高档客车,开通桥北新区运河家园至天津站的570路公交线路。
  2011—2014年,相继开通曹庄至玖龙纸业的573路、小八亩坨至天津站的570路复线、七里海镇至天津西站的574路、海航大集至永定塔陵的575路;东堤头至潘庄的566路;南湖至火车站的576路、西窑至火车站的577路、靳庄环线578路等公交线路。
  至2014年底,宁河县共开通城区、城际、城乡公交线路11条,运营公交车辆111部,日均行驶里程17000千米,日均运送旅客19000人次。
  第四节 市容环卫
  一管理机构
  1988年,成立县市容管理委员会。1997年,更名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2002年,更名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2010年,组建宁河县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县属正局级建制,为政府工作部门。2014年,内设办公室、卫生管理科、市容管理科、执法监察科、爱卫办。下设市容环卫管理站、垃圾压缩中转站和园林规划管理所。工作人员98人。
  
  二市容治理
  1989—1991年,整修、粉刷光明路、商业道8320延米两侧围墙、楼房。1992—1994年12月,拆除城区内一二级道路的违法建筑1320处。1995—1996年,拆除城区内临时占路棚亭342个。1997—1998年,投资250万元,硬化城区内一二级道路两侧便道。2002年,拆除通顺道临时占地棚亭33个。2003—2008年,完成行政许可案卷1920宗、拆除清理违法广告、乱贴乱画1532处。改造商业道霓虹灯一条街,涉及商户220户,建筑物40处。拆除团结道、曙光街临时占地棚亭45个。拆除幸福路、永康道临时占地棚亭8个。拆除灯箱广告牌匾350块,更新改造112处,依法审批户外广告牌匾254件;清理擅自悬挂、贴画各种宣传品200条处(幅)。利用户外广告占位和绿地覆盖实施8处乱点变亮点工程。规范治理205国道、芦玉公路曹庄段大型户外广告2处,蓟运河大桥北侧大型户外广告2块,津唐高速公路出口两侧建设大型公益户外广告牌13块。投资200万元,分别对公路两侧实施组合围墙遮挡和彩钢瓦遮挡。
  2009年,投资2.50亿元,对主要道路进行综合整治,统一安装幸福商业广场新建底商户外广告牌匾。完成行政许可75件,规范广告牌匾1000块。
  2010年,投资1.73亿元,对光明路、商业道、金翠路、芦汉路、芦堂路、震新路、沿河路、205国道区域连接线和方舟公园、华翠公园进行综合整治。完成土方64.7万立方米,便道铺装1.06万平方米,绿化54万平方米,植树9.11万株,规范灯箱广告牌匾265处,整修楼房97栋,屋顶平改坡4000平方米,墙体立面粉刷21万平方米。全年行政许可案卷89宗,规范综合整治道路上的牌匾310处。2014年,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146处,检查维修破损夜景灯光设施182处,高标准安装112国道隔离护栏5200米,维修主干道路两侧围挡12处,清理各类非法广告138处。
  三环卫清洁
  1988—1994年,芦台镇卫生站负责城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市容委负责清扫保洁镇内8条一级道路。1995年,市容委负责二级道路63条的清扫保洁工作,清扫面积为2.4万平方米。投资61.50万元,购置双臂式垃圾专用车2部,5吨自卸翻斗车1部,2.5吨装卸车1部。1996年,投资180万元建垃圾填埋场1座。投资42万元,购置双臂式垃圾专用车l部,自卸翻斗车2部,垃圾箱20个。1998年,对总面积73万平方米的一、二级道路实施承包。接收芦汉路环境卫生清扫面积为6.8万平方米。1999年,投资316万元,建成垃圾楼13座,解决二次污染。2000年,对城区内所有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2002年,接收芦台镇20个居委会日产垃圾收集和20万平方米道路清扫保洁以及征收垃圾处理费的任务。主要道路更换摆设果皮箱420个。2003年,清扫保洁日产日清180吨垃圾,97座公厕干净、整洁及时消毒、无异味。2007年,垃圾压缩中转站1座,日处理垃圾量为200吨。
  2009年,投资500万元,购进2台机扫车、1台密封式垃圾运输车,2台融雪铲和1台撒布机,更新360个果皮箱、垃圾斗。实现主要道路机扫率100%。2010年,投资745万元用于改善环卫设施设备,其中购置各种环卫专用车辆21辆。2014年,城区主干道路机扫率实现全覆盖,扫保71条道路220万平方米,管理公厕70座。全年清运生活垃圾115吨,道路清洗洒水6.5万吨。
  第五节 园林绿化
  一城区绿化
  1979年,建芦台火车站绿地,为城区第一块绿地,面积245平方米,栽植地被及宿根花卉169平方米,绿篱76平方米。1980年,建中医院绿地,面积210平方米,绿篱210平方米。1982年,城区主干道光明路、震新路、商业道栽植白蜡树3300株,建设商业道绿带、光明路花带。1984年,于商业道和光明路交口处建街心花坛1座,花坛高2米,呈圆形阶梯状。花坛内植有金鱼草、黄金盏、草球、美人蕉等。
  1985年,镇内居民庭院修建花池400个,养花2500余盆。主要品种有小芙蓉、百寿菊、波斯菊、米兰、君子兰、文竹、栀子、月季、石榴、扶桑、仙人掌、仙人球、欧洲兰、碧玉球、令箭、荷花等,计71个品种。街道两侧共植树5271株,花圃内植树39422株,树种有国槐、白腊、香椿、梧桐、木槿、大侧柏、小侧柏7个品种。
  2010年,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974.99万平方米。建有区域性公园1座(桥北城市公园)、社区公园1座(华翠公园)、纪念性公园1座(方舟公园)、小游园4个。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1%,绿地率35.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89平方米。
  2014年,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879.96万平方米。绿地总面积726.74万平方米。成活树木81.57万株。建有区域性公园1座(桥北城市公园)、社区公园1座(华翠公园)、纪念性公园1座(方舟公园)、小游园4个。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3.83%,绿地率27.9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28平方米。
  (一)行道树 2010年,城区有绿化一、二、三级道路43条,栽植各类树木9.70万株,其中乔木9100株,常绿树木165株,花灌木422株,组球13株。乔木主要选择的树种有国槐、法桐、椿树、白腊、杨树、柳树、榆树、火炬树、合欢、泡桐等。常绿树木选用了桧柏,花灌木主要有樱花、西府海棠、紫叶李、木槿等,组球选用了大叶黄杨球。2012—2014年,商业道、新华道、文化路、光明路共补植行道树446株。
  (二)绿地 2010年,绿地面积840.68万平方米,公园绿地123.33万平方米,生产绿地27.63万平方米,防护绿地125.35万平方米,附属绿地452.67万平方米。成活树木75.10万株。2011—2014年,新建绿地共计17.7万余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面积151.02万平方米,其中水面面积37100平方米,草坪面积77.17万平方米,地被及宿根花卉11.18万平方米,绿篱7.01万平方米,栽植各类树木22.79万株,其中乔木8.97万株,常绿乔木2.39万株,各种花灌木10.28万株,组球7502株,藤本3996株,栽植月季34500株。生产绿地面积3.89万平方米,包括蓝达花木场、津发园林绿化中心,共有树木5518株,其中乔木1258株,常绿乔木188株,灌木2672株,组球1400株,月季1589株。防护绿地面积123.3万平方米(包括蓟运河防护林,栽植树木8.5万株),附属绿地面积448.53万平方米(包括居住区绿地面积113.37万平方米),公共设施绿地面积106.04万平方米,工业绿地面积60.88万平方米,仓储绿地面积0.96万平方米,对外交通绿地面积117.2万平方米,道路绿地面积6.55万平方米,市政设施绿地面积41.5万平方米,特殊绿地面积2.04万平方米,共有水面面积60.38万平方米,草坪面积224.39万平方米,地被极宿根花卉7.39万平方米,绿篱17.15万平方米;共栽植树木49.71万株,其中乔木37.52万株,常绿乔木129万株,各种花灌木10.04万株,组球1.29万株,月季6.16万株。
  (三)公园
  街心公园 位于县政府门前,建于1984年,是县内最早建成的公园之一,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绿化面积5500平方米,总投资150万元。公园规划方式为混合式,花园周围装饰以半圆形铁制栅栏式花墙,高1.50米,周长26米,园内装饰以两座高4米黄柱华灯和两盏绿色灯柱,中心是面积548平方米的圆形喷水池,池中立有吉庆有“鱼”汉白玉塑像。喷水池一侧有1条宽1.50米的白色花带。园内还设有蘑菇亭、石凳、花架、长廊等绿化基础设施。栽植各类乔木229株,灌木145株,藤本157株,常绿树木58株,绿篱255株,草坪4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91.7%。
  2009年,对街心公园进行提升改造,改造面积9000平方米。2011—2014年,对水泵、线路及水池等进行整体维修更新,园内栽植草花12万余盆。
  方舟公园 位于城区中心地带商业道与文化路交口处,是城区最早的综合性公园。始建于1987年,1989年初具规模,公园占地5.53万平方米,其中湖面2万平方米。园路宽3米,全长600延米。园内设有拱桥1座,曲桥1座,抗震纪念碑1座,“于方舟石像”1尊,广场2个(前广场2500平方米、后广场1500平方米),栽植有乔木750株、灌木360株、常绿树木253株,藤本1000株,绿篱281株,草坪1786平方米,绿化覆盖率72.5%。2009年,对公园实施提升改造,工程总投资2000万元,改造面积5.02万平方米。其中,完成土方工程6万立方米,园路及铺装面积9295平方米,水体工程1.78万平方米,砌筑湖岸1484米,修建景桥9座,完成木铺装157平方米,修建水上平台583平方米,建景观亭4座,完成水榭、花架、亭组355平方米,置景石35组,安装健身器械4套,修建广场计4500平方米。新建绿地面积2.25万平方米,栽植常绿树木500余株,乔木1500余株,花灌木4000株,栽植宿根花卉1300平方米,绿篱模纹7.2万平方米,铺设草坪2.1万平方米。向游人免费开放。
  华翠公园 位于建国村南,北起金翠路,南至经济开发区,东起靳家庄村地界,西至建国温泉东路,占地面积8.53万平方米。1994年11月申请立项,1995年4月经市园林局批准开工建设。投入资金90万元,全部为市补助资金。完成围墙、警卫室、道路、拱桥、护坡、雕塑、花坛、绿化等小部分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大部分地块未进行建设,绿化完成栽植乔灌木685株,常绿树木188株、月季21株。水面面积2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为78%。2009年11月,实施提升改造工程,总投资4500万元,总改造面积约8.4万平方米,共完成土方4万立方米,修建主路及铺装1.37万平方米,新增水域1936立方米。建喷泉、特色景观桥、水上木栈道、亲水平台等1717平方米,设置儿童器械1套,健身器械1套,堆石66平方米,雕塑7个,安装特色灯柱13个,新建绿地面积4.62万平方米。常绿树木1504株,乔木1688株,花灌木3800株。栽植宿根花卉4327平方米,栽植球类等400株,草坪4.80万平方米。2010年向游人免费开放。2014年,华翠公园进行提升改造3万余平方米,精选栽植优质国槐栽植63株,雪松10余株,栽植三角梅30株,补植小龙柏卫矛等绿篱1.2万余株,栽植宿根及草本花卉2万余盆,铺草皮600平方米。公园的木栈道、防腐木、木护栏等设施完成打磨及刷漆,维修整理堤岸的叠岸堆石,维修园路。
  桥北城市公园 位于芦台镇大杨村南。公园建设工程纳入天津市2009年20项惠民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为天津市第二批示范小城镇建设环境提升配套工程。采用“一河、一带、三轴、三心”规划布局。其中,“一带”为“生态湿地景观带”,即县城市公园,占地42.33万平方米,设计为水景广场、下沉广场、雕塑广场、休闲公园、园艺博览园、儿童娱乐公园、健身公园7个景观接点。一期工程总投资2500万元,于2009年竣工,占地面积6.67万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4.84万平方米,木栈道、木亭廊624平方米,木栈桥4座,主题雕塑1座,儿童游乐区占地1250平方米。园内铺石硝2650平方米,园内小路3880平方米,主入口和南北两个停车场占地2077平方米,园内小广场占地1135平方米,完成回填土方13万立方米。种植乔木、灌木9000株,铺设草坪4万平方米,栽植地被植物5800平方米。2014年,修建机井1套,铺设电缆,增设电力设施,园区安装喷灌设施,栽植草花2000平方米,铺设草坪4万平方米。
  七里海郊野公园 始建于2013年,占地36万余平方米,总投资1.38亿元。工程主要包含31.8米瞭望塔公园主标志1座、土方工程35万立方米、挡土墙2200延米、道路3030延米、甬路1万平方米,广场铺装27万平方米、管理用房及服务配套木屋400平方米,给排水5000余米,排盐22万平方米,停车位2.6万平方米,电力设施200余延米,机井配套2眼。园内共栽植乔木9499株,花灌木4753株,栽植球类325株,栽植低矮灌木及绿篱1.19万平方米,栽植宿根花卉及地被3.2589平方米,种植水生植物2.29万平方米,栽植草花1000平方米,铺设草皮9.35万平方米,绿化覆盖面积达30万平方米。与泰达水务合作,新建房车基地2.05万平方米,建设房车基础12个,房车12辆。2014年,提升改造面积为36万平方米。建过街天桥1处,公园前广场新添设花箱20组,栽植各类草花1.5万株。园路路面铺设透水层3万余平方米。广场修整1.3万平方米。园内栽植补植乔灌木2.8万余株,草坪18万余平方米,停车位嵌草砖人工栽草坪2.6万平方米,摆放驳岸景石2300吨。栽植观赏性地被植物、水生植物和水生花卉1.5万平方米。绿化津塘运河西堤2.9万平方米,共栽植乔灌木1000余株,球类植物350株,栽植水生植物及地被1.2万余平方米。绿化郊野公园北侧隔离,绿化面积1855平方米,共栽植球类300余株,绿篱200余平方米,草花及宿根1653平方米。
  二养护管理
  1979—2014年,每年约修剪树木2.6亿株,修剪绿篱3万平方米,修剪草坪4万平方米,清理垃圾200余车,防治树木6万余株。
  2014年,出动专业洒水车110余次,浇水1000吨,清除落叶及垃圾20余车,对城区4.3万余株乔灌木实施防病、防虫、防寒措施。是年,县商务委将七里海景区片南涧桥至永定新河桥段绿地移交县市容委,该绿化养护工程总面积为47万余平方米,其中包含津塘运河两岸绿化养护面积4万余平方米,地面上有常绿2008株,乔木3.14万株,灌木19.98万株,绿篱76652平米,地被及宿根11.82万平方米,草坪18.31万平方米。
  三行政执法
  2010—2013年,县市容和园林委每年纠正查处违章违法案件100余起,对群众举报案件,做到“有案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结案率100%。2014年,处理毁坏绿化设施、迁移砍伐树木占用绿地审批事项10件,结案率100%。
  四古树名木管理
  2014年,列入市级保护名录古树名木6株,树种为文冠果和槐树。园林部门对这些树木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完整档案、挂牌、设置明显标志,每年派专业人员巡查、施肥、除虫、浇水、封堵树洞等养护管理,对生长衰弱古树采取复壮措施。
  第六节 城管监察
  一机构
  2000年,市容环卫管理局城管监察中队和环卫监察中队、县土地规划管理局规划监察中队、县园林局监察中队、县建设委员会市政工程管理处监察中队合并组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与县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属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08年,更名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县综合执法局),办公地址在芦台镇芦汉路20号。2014年,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监察科(数字城管平台)、法制科。下设10个基层执法大队和1个三轮车管理大队。工作人员171人。
  二清理整顿市场
  2000年,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1200份。对6户多次劝解无效的,依法进行强制清理。震新路、文化路、团结道、西大桥、金翠路等占路市场被彻底取缔,退路进厅、进店,取缔占路市场工作顺利完成。对芦台镇内各市场及市场以外的所有商户进行5次大规模的清查活动,清查国营、集体、个体商户1147家,发放宣传品8900份,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1150份,依法收缴超薄塑料袋1.30吨、塑料包装制品630件。
  2004—2005年,依法收缴超薄型塑料袋491千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540件。查处清理各类焚烧点29处,夜市烧烤、露天烧烤摊位132个,清除售煤点11处,白铁皮加工点5处,清理占路洗车、修车点17处。对城区内各施工现场、主要干道、市场门前的违章行为进行整顿,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清理违章占道经营车辆17辆,处罚占路经营商贩20人次。
  2006年,清理占路经营摊点87个,里空外卖39户,夜市烧烤16户,暂扣相关车辆63辆,相关物品101件。2008年,拆除违章设立各类广告牌匾295块、布标42条,清理店面玻璃贴胶81000平方米,清理非法小广告15000处,拆除风斗、棚亭15处、违法建筑9处,清理乱堆乱放585处,各种垃圾120车600余吨,清理流动经营、里空外卖600余处。是年,清理205国道曹庄段周围点位27处,清理违法占地、违法棚亭10处、拆除取缔丰台镇芦玉路私设收费点,拆除违法建设圈占25户400平方米。
  2009—2010年,下发各类执法通知书800份。清除违章摆摊43处、乱贴乱画4483处、布标幔帐98条,清理乱吊乱挂333处,拆除灯箱牌匾235块、“涂鸦”广告8140平方米、违章广告信息牌400块,清理露天烧烤89处、占路加工作业156处、马路餐桌85处,乱堆乱放234处、里空外卖386处、占路摆卖473处,治理道路环境秩序75条,清除即时贴430张、脏乱点位178处。处理违法案件33件,罚款400起2万元。
  2014年,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8份,经执法人员劝导,有36户规范经营,对另外22处强制清理。清理市场外溢摊位7200摊次,占路经营者1.15万人次,取缔自由市场2个,暂扣经营工具460件,1960人次接受整改,317人次受到处罚。对城区内露天烧烤进行摸底排查,城区内有露天烧烤摊位58处。
  三拆除违法建筑
  2001—2005年,拆除违法建筑396户4.29万平方米。对三八河路两侧、光华路西侧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和清理。拆除残旧围墙6800延米。配合芦台影剧院改造工程,拆除临时建筑物、花棚8000余平方米。拆除团结道小区临时建筑物、临时占地68户125处3880平方米。拆除党庄村23户抢占宅基地的违法建筑。拆除违法圈占175处2.79万平方米,制止违法建设105户,拆除临时建筑34户671.68平方米、围墙42户703.22平方米、猪舍4处812.77平方米。清理津榆支路建新段西侧出售板材、竹竿商户19户7800平方米。申请法院强制拆除13户。
  2006—2010年,拆除违法建筑1359户5万平方米,制止违法建设51户7140平方米,拆除违法建设厂房2处2169平方米,拆除违章广告牌104块、铁皮棚亭24间、活动厂房51间、集装箱16间。申请法院强制拆除5户。2014年,对造甲城水利站复建的违法建设以及现代产业园区,七里海镇,北淮淀乡,造甲城镇赵温村、大王台村,芦台镇桥北新区、大陈村等新建、圈占违法建设33处实施强制拆除,拆除面积12458平方米,配合有关部门对七里海大道齐家埠村头违规集装箱摆放、淮淀桥头修理厂违规停车场治理提供100人次人员保障。配合城区旧楼提升改造工程,清理乱堆、乱放、乱圈占130处,清理垃圾240吨。
  四客运三轮车管理
  2001年,三轮车协会成立,对客运三轮车运营实行统一管理和规范。2003年,对三轮车实行年检制度。2007年,登记在册三轮车2400余辆。2010年,为所有登记注册的三轮车协会会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三者保险、乘坐保险。办理保险索赔45起,受益人103人。
  2000—2010年,查处三轮车违规3836次,无照经营499次,取缔无牌无照三轮车165辆,处罚和教育载客不良行为的652人,暂扣三轮车134辆。
  2014年,依法对城区内机动三轮车进行取缔。对城区内的机动三轮车进行评估收购。收购机动三轮车4865辆,其中收购会员机动三轮车1768辆,非会员机动三轮车3047辆,快递车50辆。
  五道路治理 2001年,对主要路段上的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治理12次,清理违章机动车300余辆、三轮车120辆。下发通知3000份,清理便道堆积物89处,批评教育46户,经济处罚14人。
  2003年,清理非法洗车点6处,平整道理两侧土地1.80万平方米,绿地3.40万多平方米,粉刷墙面1.20万平方米,清理垃圾300余吨,拆除私设广告设施145处,改造灯箱210处。
  2004—2010年,对桥北路至赵庄中学道路两侧、芦汉路大陈段两侧及城区内各条主要干道进行清理,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1983份,清理墙体乱涂乱画非法小广告130处,除草800余平方米,平整便道700余平方米,清除垃圾200余吨,清理违章占道经营车辆32辆,处罚占道经营37人次,清理各类外摆物品110件,清除道路两侧门窗玻璃粘胶1万处、门脸乱贴乱画1.22万处(张)、喷涂小广告4200余处、牌匾广告100块、布标118条、灯箱65个、乱堆乱放58处,处理广告人2万次,没收非法宣传品3.2万张。清理整顿乱堆乱放1210处、乱倒垃圾渣土等863处。清理各种流动商贩802人次,清理公共场所加工作业点62起,处罚违章摊贩750人次。对13条示范路、11条严管路、8条规范路进行规范化管理。中、高考期间,对考场周边环境反复清理,确保道路整洁有序。
  2014年,清除涂鸦广告1.93万处次,清理整顿乱堆乱放1390处、乱倒垃圾渣土等3400次。治理早点摊位50处、乱圈乱占18处、占路加工11处次、外摆灯箱32个。拆除破旧户外广告牌匾17个、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12个。清运垃圾、污染物等96吨。查处破坏道路路面7人次,查处破坏绿地、林木、花草者28起。共处理违法违规案件268起,完成重点任务保障31次。
  六“三超”车辆及易污染车辆治理
  2002—2010年,县综合执法局累计阻止控制“三超”(超重、超高、超长宽)车辆及易污染车辆进入城区28.54万辆次,查处1.56万辆次。2011—2013年,查处1.18万辆次。2014年,查处、规范运输撒漏车辆78起,处罚29起,规范建筑工地3处。
  七服务重点工程
  2003年,为县电力工程、市重点工程津唐高速路宁河出口、光明区二期平房改造工程、豪万房地产开发公司等提供执法服务保障。2006年,参与津芦南线拓宽改造工程的东段征地和排障保障工作,参加津塘二线工程6次竞标工作,为岳龙至滨海新区宁河段输水施工工程提供保障工作。2007年,拆除和制止桥北违法建设25户,拆除正阳楼违法建筑73户2083平方米、换新楼违法建筑360户4695平方米、北小区违法建筑531户2.4万平方米。参与芦台镇南小区及周边平房改造工程、赵家园城中村改造工程、桥北新区建设工程及铁路四号楼双气补建工程。2013年,拆除房屋及附属设施5760平方米,解决各类纠纷12起。完成光明大桥建设需动员搬迁的45户5500平方米动迁任务。联合相关部门在津榆公路拓宽改造中,拆除各类建筑1200平方米、设备15个。
  八 “数字城管”平台建设 2009年,投资500余万元,筹建县综合执法局数字指挥中心平台。数字指挥中心系统由“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车载监控系统”“单兵监控系统”“呼叫中心”“大屏幕系统”5部分组成。在主要干道补充安装20部监控摄录设备,达到覆盖15平方千米城区,监控全部主要干道,利于日常执法、监控摄录、举报核查、调查取证、网上办案、执法监督、流转协调、信息采集等。中心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通”,为信息采集人员配备“城管通”,实现点对点的管理与办案模式。中心可实现定位定点追踪、遥控扫描取证、网路资源共享等,实现全天候、全方位、立体式跟踪管理。
  2010年,通过网上流转、监控摄录等多种手段查处包括占路经营、里空外卖、涂写张贴、破坏绿地等违法违章行为在内的案件800余起,教育和处罚1200余人次,提高工作效率30%。2014年,完成数字执法系统建设。装配50部数字“执法通”手机终端并加装“执法通”软件。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在城区主要路段、重点区域、主要卡口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点27个,无线视频监控点位13个,对平台专用执法车辆安装移动车载取证系统,更新数字平台监控系统软件,保证所有新增监控设备正常接入数字平台监控系统。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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