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环境质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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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269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环境质量
分类号: X821
页数: 5
页码: 87-91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79年至2014年天津市宁河县环境质量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
关键词: 宁河县 环境保护 环境质量

内容

第一节 大气环境
  一大气质量状况
  1984—2014年,境内空气质量升降参半,二氧化硫、总悬浮颗粒物、降尘呈持平和下降趋势,氮氧化物、硫酸盐化速率上升幅度较大,总体状况一般。
  二污染源
  境内大气污染源主要特征系煤烟型污染。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烟尘、生产工业粉尘等。工业能源主要以燃煤为主,加上茶炉、窑炉、大灶,冬季取暖,形成煤烟型污染。
  (一)固定污染源
  工业煤炭消耗 1979年,全县工业煤炭消费总量4.93万吨。80年代,工业煤炭消费总量年均4.63万吨,其中1981年最少2.72万吨,1988年最多7.49万吨。1993年后,部分县直、乡镇企业改制成民营企业,工业煤炭需求总量增加。是年,消费18.96万吨。1994—1999年,工业煤炭消费总量年均24万吨。2000—2004年,工业煤炭消费总量年均27.81万吨。2005年,工业煤炭消费总量增加至65.76万吨。2006—2008年,工业煤炭消费总量年均40.23万吨。2010年,工业煤炭消费总量为77.25万吨,其中燃料煤消费量63.96万吨,原料煤13.29万吨。2014年,工业煤炭消费总量205.57万吨。
  重点监督锅(窑)炉 1995年,全县有生产性锅(窑)炉192台套。后,县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淘汰落后产能,一些小锅(窑)炉拆除。2009年,县重点监督污染源锅(窑)炉54台套。2010年,重点监督污染源锅(窑)炉82台套,其中工业窑炉56台,烟尘、二氧化硫、黑度全部达标排放。2014年重点监督污染源锅(窑)炉182台套,其中锅炉l16台,窑炉66座,较2013年锅(窑)炉208台套(锅炉129台,窑炉79座)减少26台套。
  燃料燃烧废气及污染物排放 1992年,全县燃烧20万吨,产生废气17.2亿标准立方米,其中含有二氧化硫5120吨,氮氧化物1800吨,一氧化碳280吨,碳氢化合物900吨。1995年,全县有燃烧设备572台,集中在芦台镇的燃烧设备330台,年燃煤量35万吨,排放废气25.2亿标准立方米,其中含一氧化碳476吨,碳氢化合物157.5吨,氮氧化物2813吨,按大同煤和开滦煤平均含硫量计算,全年排放二氧化硫8192.8吨。1999年,燃煤量28.14万吨,排放废气41.14亿标准立方米,含二氧化硫3208吨。2000—2004年,废气排放年均57.46亿标准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年均4325.8吨,烟尘排放总量年均1958.6吨。
  2005年,废气排放96亿标准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5062吨,其中工业3462吨,生活1600吨;烟尘排放总量为2297吨,其中工业1297吨,生活1000吨。
  2006—2008年,生活煤炭消费量年均10万吨,2009年12万吨。生活煤炭消耗设施多为家庭取暖炉,无除尘脱硫设备,造成生活二氧化硫、烟尘排放。2006—2008年,二氧化硫排放年均1500吨,烟尘排放年均1000吨;2009年,二氧化硫排放1805吨,烟尘排放1200吨。
  2010年,煤炭消费总量为89.25万吨,其中工业业77.25万吨,生活12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4127吨,其中工业2321.99吨,生活1805吨;烟尘排放总量为2405.57吨,其中工业1205.57吨,生活1200吨。工业废气排放总量383.74亿标准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过程排放282.32亿标准立方米,生产工艺过程中排放101.42亿标准立方米,分别占73.6%和26.4%。工业粉尘排放量460.85吨。全部达标排放。
  2011—2014年,工业废气排放总量年均625.93万标立方米,工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年均5046.07吨,工业烟粉尘排放总量年均3086.96吨。其中,2014年,工业废气排放总量889万标立方米,工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5182.39吨,工业烟粉尘排放总量4082.18吨。
  (二)流动污染源
  80年代初,全县登记在册各类机动车2000余辆。90年代,机动车数量大幅增加,尤其摩托车。进入21世纪,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2010年,全县汽车保有量为5814辆,全部年检。首检达标3860辆,首检达标率为66.4%。首检达标率与2006—2009年基本持平。2012—2014年,汽车保有量分别为49651辆、57177辆、65410辆,全部年检。
  第二节 水环境
  一水质量状况
  (一)地表水质 县境内有蓟运河、永定新河、潮白新河、还乡新河、北京排污河5条一级河道,12条二级河道,常年地上蓄水达1.7亿立方米。80年代,县经济发展以农业为主,境内河流水质优良。后随着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粗犷的经济发展模式使境内河流污染程度不断加剧,后经治理水质有所改善,污染依然严重。至2014年,一级河道水质均为V类及劣V类。
  蓟运河水质 2014年,蓟运河两个断面江洼口断面、芦台大桥断面均无超标项目。pH值年均值均在7.0左右,累年变化幅度不大,水质呈偏碱性。溶解氧年均值从2009年以后均达到2.0毫克/升以上标准要求,2014年平均值均达到8毫克/升。高锰酸盐指数江洼口点位年平均值变化不大,5年基本持平;芦台大桥点位年平均值呈明显下降趋势,2010年达到15.0毫克/升以下标准要求。化学需氧量江洼口点位年均值2009—2014年变化不大,在标准值以下;芦台大桥点位年均值几乎与2013年相同,2010年以前年均值均超出标准值,2011年达到V类水质标准值。五日生化需氧量江洼口点位年均值变化不大,5年基本持平;芦台大桥点位年平均值呈明显下降趋势,2011年达到10.0毫克/升以下标准要求。氨氮江洼口点位年均值2009—2014年变化不大,2010年略高于上年度,但仍在标准值以下;芦台大桥点位年平均值呈明显下降趋势,2010年达到2.0毫克/升以下标准要求,2014年达到最低值。蓟运河水质2014年优于2009年。蓟运河段主要污染物为总氮、总磷、氟化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用量、高锰酸盐等。水体综合污染指数江洼口6.60、芦台大桥6.81。
  还乡河水质 2014年,还乡河两个断面国控点丰北闸断面、闫庄桥断面均没有超标项目,其中溶解氧年均值达到地表水I类标准。铅、汞等重金属全年均未检出,达到地表水I类标准。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等项目的年均值均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还乡河各污染物的单项污染指数中,总氮、生化需氧量、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在0.5~1.0之间,属于中度污染。其余均在0.5以下,均属于轻度污染。水体综合污染指数丰北闸6.44、闫庄桥6.68。
  青龙湾河水质 2014年,青龙湾河潘庄桥断面无超标项目,其中溶解氧年均值达7.68毫克/升,达到地表水I类标准。铅、汞等重金属全年均未检出,达到地表水I类标准。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等项目的年均值均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各污染物单项污染指数分别为:pH值0.17、溶解氧0.26,属轻度污染;五日生化需氧量0.78、高锰酸盐指数0.72、氨氮0.61、化学需氧量0.82,均属于中度污染。水体综合污染指数6.88。
  永定新河水质 2014年,永定新河东堤头大桥断面没有超标项目。溶解氧年均值达4.82毫克/升,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各污染物单项污染指数分别为:pH值0.21、溶解氧0.41,属轻度污染;化学需氧量0.90、五日生化需氧量0.86、高锰酸盐指数0.80、氨氮0.63,属中度污染。水质污染物污染指数比2011年以前均有明显下降,水质优于上年度。水体综合污染指数7.16。
  (二)地下水质 县地下水质基本稳定,水质优良。由于水层较深且水层以上有较厚的粘土层,地表水较难渗入地下。县饮用水主要为地下水。芦台镇水源地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Ⅲ类水水质标准,坐落在境内的天津北部水源地,日供滨海新区饮用水8万吨。
  2014年,宁河供水站水体质量良好,pH值在8.06~8.43范围变化,水质呈偏碱性。污染指数由小到大依次为氨氮、总大肠菌群均为零,总硬度0.08、硫酸盐0.09、氯化物0.14、pH值0.52、高锰酸盐指数0.74、氟化物0.98。2009—2014年水质基本持平,均在地下水Ⅱ类标准内。2009—2014年,水体综合污染指数由小到大依次为2009—2010年2.25、2013年2.49、2012年2.50、2014年2.53、2011年2.65,均为轻度污染。
  二污染源
  90年代,主要污染来自酿酒、造纸、印染、电镀行业的工厂废水及一些生活垃圾污染。2014年,主要污染来自玖龙纸业(天津)有限公司、天津星河纸业有限公司、天津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原天津市源洁水处理有限公司)和171家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等。
  (一)工业废水 90年代,工业废水排放量530万吨左右。2000—2010年,工业废水排放量年均612.71万吨。其中,2001年最少68万吨,2006年最多950.63万吨。2006—2009年呈逐年下降趋势,2009年下降较大。2010年,工业废水排放量182.33万吨。2011—2014年,工业废水排放量年均1058.59万吨。其中,2014年为1249.53万吨。
  (二)生活污水 90年代,芦台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年均700余万吨。进入21世纪,生活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加。2000—2005年,生活污水排放量年均1039.5万吨。2010年,县污水处理厂运营。
  2011—2014年,生活污水排放量年均1242万吨。
  第三节 声环境
  一环境噪声状况
  1995年,芦台镇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8分贝。2001—2005年,2005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与前4年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是5年中最低的一年,年均值为54.26分贝。芦台镇道路交通噪声的平均声级在63.10~65.90分贝之间,年均值为65.06分贝,所有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均未超过70分贝的标准限值。
  2006—2010年,区域环境噪声的平均声级在51.84~54.03分贝之间,年均值为52.56分贝,近年较上年总体上呈下降趋势。2008年和2006年、2007年的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变化幅度不大,为5年中最低的一年,2009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在五年中最高,达54.03分贝。芦台镇5年区域环境噪声各年度平均声级均低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道路交通噪声的平均声级在65.45~66.45分贝之间,5年均值为65.93分贝,所有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均未超过70分贝的标准限值。
  2011—2014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在51.7~55.5分贝之间,4年均值为53.72分贝;道路交通噪声的平均声级在64~66.78分贝之间,4年均值为65.20分贝。其中,2014年,区域环境噪声一类区分贝平均值为51.7分贝,二类区为57.7分贝,三类区为61.4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4.82分贝。
  二污染源
  在环境噪声污染中,以交通噪声污染最为严重,其中又以车辆噪声污染为主。2010—2014年,区域环境噪声源按其强度排序依次为:工业噪声>商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各类噪声相比较,工业噪声和商业噪声明显高于社会生活噪声。芦台镇区域内环境噪声源按其覆盖面积的大小排序依次为:社会生活噪声>工业噪声>商业噪声。其中,社会生活噪声占81.7%,工业噪声占14.4%,商业噪声占3.9%。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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