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历届政协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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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政协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14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历届政协制度建设
分类号: D632.1
页数: 4
页码: 436-4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河县政协历届政协制度建设的情况。
关键词: 宁河县 政协 制度建设

内容

第一届委员会
  为使政协工作有章可循,1957年政协宁河县第一届委员会第1次常委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几项组织制度的规定》,以此作为宁河县政协第一届委员会组织制度。该制度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为依据,结合宁河县的实际情况,确定常务委员会工作范围,重点强调了政治协商工作的内容,突出政协组织
  政治协商的职能特点;关于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方法规定,“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席主持,暂定为每季度召开2—3次。”强调通过联络沟通关系,从而突出了政协组织的统战特点;专门规定了学习委员会工作制度、工作内容及方式等。这几项组织制度在县政协成立伊始,对政协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全面推动作用,同时为今后政协制度建设打下了一个坚实基础。
  第二届委员会
  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工作制度基本沿袭第一届政协委员会的制度,做了一些补充和修改。在常务委员会工作方法中,明确规定:“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席负责主持,如主席因事不能亲自主持时,得委托副主席代行主席职务主持会议,但会议后应向主席报告会议情况。”使常务委员会会议能够按规定如期正常召开。同时对一届政协制度中的常委会工作方法进行了补充,增加了常务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明确规定:“常务委员应有责任向本会提出所分管的界别或本单位的工作意见或工作报告以利进行讨论和协商。”使常委会的协商有的放失,并突出了协商的作用。
  第三届委员会
  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逐步健全,统一战线和政协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1984年8月21日,政协宁河县第三届委员会第1次会议举行,从此翻开了政协工作新的一页,制度建设也被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三届政协第1次常委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宁河县委员会专业工作组简则》。该项制度共设8条,确定工作组性质、主要任务、活动范围、方法及机构设置等内容,并以制度的形式规定工作组是在县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专业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这对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联系委员和各方面人士,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推动各方面力量参加“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三届政协同时又把政协机关建设作为实现党风根本好转新的突破口,根据中共中央(1985)57号文件精神,结合县政协机关的实际,制定了《宁河县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守则》(1985年5月)。《守则》共设5条,规定了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宗旨、原则、人生观、价值观等。同时,又制定了《政协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及考勤、保密等几项制度的规定》,使机关自身建设有了进一步的加强。
  第四届委员会
  政协四届委员会制度建设在三届制度的基础上又有新的发展,更加注重政协自身的建设,加强了对政协领导活动及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1987年3
  月5日,四届政协第1次常委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协领导活动几项制度的规定》,《关于机关制度的几项规定》。《关于政协领导活动几项制度的规定》中详细而明确地规定了:常委会例会召开的次数及内容,主席办公会召开次数及内容,党组会和党组生活会召开次数及内容,常委传阅文件的一些规定。《关于机关制度的几项规定》是在三届政协《政协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及考勤、保密等几项制度的规定》基础上补充了经费管理、卫生管理、机关党的生活制度。1988年3月又对机关制度做了修改,常委会例会次数由原来每月一次改为每季度一次,会议内容又做了具体的规定;主席办公会每两月一次,改为每月一至二次;联系委员制度中规定了委员活动日的活动内容及方式。四届委员会制度建设有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第五届委员会
  第五届政协设立了5个专门委员会,为使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有章可循,五届政协第1次常委会议通过了《政协五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通则》,《通则》分五章17条,有总则、组织、工作制度、办事机构、附则等几个部分。为明确各专门委员会任务,这次常委会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河县第五届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务》。从四届政协工作组到五届政协的专门委员会,体现了政协工作步入新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历史进程。为了健全政协常委会的工作制度,五届政协第2次常委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河县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简称《规则》),《规则》分为职权、会议、文件审批三部分,使县政协常委会的工作更加明确而具体。随着1990年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度的逐步建立,又制定了《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和各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度细则》,规定了办公室主任(秘书长)及机关工作岗位责任;规定了各科室职责范围、机关内部建设十项目标,工作纪律十条要求及政协办公室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实施考核方法。为机关工作机制改革创造了良好氛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六届委员会
  第六届委员会在制度建设上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政协工作呈现前所未有的良好态势。这届政协共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29件,其中《关于加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作用的意见的报告》、《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实施细则》等制度和文件,对县政协履行职能的目的、内容、形式和保障措施都作了明确规定。中共宁河县委就这些制度和文件的实施发出了通知,要求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县政协与县政府联合印
  发了《关于加强县政协专门委员会与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委办局对口联系的通知》等。这些制度为政协更好地开展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县政协先后制定了《政协宁河县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强政协常委会建设的若干规定、常委会工作试行规则、专门工作委员会组织通则、提案工作规则、视察简则、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试行规则、理论学习制度、信息工作制度、委员守则等。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使县政协各项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第七届委员会
  第七届委员会在制度建设中,把逐步完善和实施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作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客观要求,使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地赋予新内容,使之适应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1998年6月25日县七届政协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了《政协宁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从而更加规范了常委会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等事项,对进一步提高常委会议协商议政的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理顺乡镇委局政协联络组工作关系,完善工作制度,1999年9月18日七届政协第7次常委会议通过了《政协宁河县委员会乡镇委局政协联络组工作简则》,从而使联络组工作进一步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使提案工作更好地发挥参政议政作用,1998年10月30日县七届政协第7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河县政协提案审查实施细则》,从而使提案审查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
  七届政协除了不断地完善和规范各项制度外,还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使宁河县政协工作与全国政协、市政协工作紧密衔接,从而保持各项制度的先进性和可操作性。2000年9月27日县七届政协常委会第11次会议修订了《政协宁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政协宁河县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政协宁河县委员会提案工作规则》。修改后的制度使政协的工作更加适应时代的发展,体现了政协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思想。

知识出处

宁河政协志

《宁河政协志》

本书收录了宁河县各界人民代表,政协宁河县委员会组织.,政协宁河县委员会工作,会议,提案工作,调查研究,视察工作,咨询服务,特邀监督员工作, 信息工作,文史资料工作等章节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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