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特邀监督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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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政协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098
颗粒名称: 第九章 特邀监督员工作
分类号: D410
页数: 12
页码: 325-33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特邀监督员工作是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种积极有效的形式。政协的特邀监督员由行政执法部门特别邀请具有较强政策水平和相关专业知识且在社会上享有一定威望的政协委员担任,通过参加党政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或以监督员的身份单独开展调查,听取社会各方面反映,对邀请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重要方针政策的情况。
关键词: 宁河县 特邀监督员 工作

内容

特邀监督员工作是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种积极有效的形式。政协的特邀监督员由行政执法部门特别邀请具有较强政策水平和相关专业知识且在社会上享有一定威望的政协委员担任,通过参加党政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或以监督员的身份单独开展调查,听取社会各方面反映,对邀请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重要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为政清廉、联系群众等方面的情况,实施经常性的民主监督。它是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完善社会监督网络,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执法,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的有效工作方式;也是改善执法环境,沟通行政执法部门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有效途径。
  政协宁河县委员会的特邀监督员工作开始于第五届政协期间,先后有22名政协委员应县工商局、公安局、监察局、劳动局、供电局等部门和单位聘请,担任特邀监督员、检查员。这些特邀监督员和检查员以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围绕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积极参与执法、执纪和行业监督活动,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第六届政协期间,特邀监督员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监督员队伍扩大到55人,聘请单位增加到12个。特邀监督员工作实现由县城向基层、由点到线的延伸。先后召开两次监督员和聘请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监督员工作座谈会,总结经验、查找差距、研究工作。县政协与县政府联合制定了《关于特邀政协委员担任行政执法部门监督员工作试行办法》,使特邀监督员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期间,担任特邀监督员的委员坚持围绕党政工作中心,立足于监督与服务,积极参与聘请单位的重要执法活动,提出了上百条意见与建议,受到聘请单位的好评。
  第七届委员会期间,进一步深化了特邀监督员工作。监督员队伍扩大到71人,聘请单位增加到16个。先后召开3次监督员和聘请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监督员工作座谈会,总结监督员工作经验,提高监督员工作质量。各聘请单位制定了开展监督员工作的具体规划,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特邀监督员工作。有的聘请单位为使监督员履行好职能,把有关政策、法规及本年度的重点工作安排编印成册,发到监督员手中,使监督员能把握重点,更有利于提高自觉性。还有的聘请单位制定了特邀监督员例会制度、鼓励监督员深入基层走访制度、监督员个别征求意见制度,以求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监督员工作在县政协指导下,不断登上新的台阶。
  第一节 特邀监督员队伍
  第五届委员会特邀监督员:
  公安局 陈文清 陈怀东 马凤龙 赵梓
  工商局 马文中 陈洪业 张扬 王继兴
  劳动局 徐云祥 陈春泉 徐 良
  供电局 李宽 周志安 赵玉亭 杨素娟 吴继贤
  刘全太
  监察局 牛占东 周志安 赵淑兰 王武臣 李连启
  于文华 赵梓
  第六届委员会特邀监督员:
  公安局 陈文清 陈怀东 马凤龙 赵梓
  工商局 马文中 陈洪业 张扬 王继兴
  丰台工商所 郝月敏 庞执中
  任凤工商所 郝金书 张云海
  潘庄工商所 吕殿增 傅德礼
  宁河工商所 叶洪超 齐桐森
  板桥工商所 刘楠 谢美芬
  地税局高 桂林 于明扬 张玉书 李连启 赵玉亭
  国税局 高桂林 于明扬 张玉书 李连启 赵玉亭
  丰台税务所 庞执中
  任凤税务所 郝金书
  潘庄税务所 傅德礼
  宁河税务所 叶洪超 齐桐森
  板桥工商所 刘楠 谢美芬
  宁河税务所 阎渤
  苗庄税务所 刘楠
  大北税务所 李学玉
  芦台税务所 张福宁
  审计局 张福宁 邢殿华 王福山 张振明 徐建华
  王凤翔 李守燮 李铁柱
  教育局 贾凤兰 齐淑珍 商玉泉 钱铸塔 张德钰
  卫生局 王武臣 贾建文 李春英 刘巨仁 苗秀媛
  劳动局 徐云祥 陈春泉 徐 良
  供电局 陈作忠 刘瑞华
  技术监督局 刘宗治 刘国忠 张炳江
  纪检委 张扬 王福山
  城建局 杨德周 贾玉良 贾仲书 赵梓 张捷
  第七届委员会特邀监督员:
  公安局 陈怀东 陈文清 赵梓 马凤龙
  工商局 岳桂合 陈学江 张扬 李光
  丰台工商所 郝月敏 庞执中
  任凤工商所 胡凤起 王云俊
  潘庄工商所 吕殿增 傅军庆
  宁河工商所 叶洪超 齐桐森
  板桥工商所 万国兴 韩克胜
  地税局 李佩华 于明扬 李迎春 岳振功 张启营
  国税局 李佩华 于明扬 李迎春 岳振功 张启营
  丰台税务所 郝月敏
  任凤税务所 张瑞坤
  潘庄税务所 运新茂
  宁河税务所 阎渤
  苗庄税务所 刘桂林
  大北税务所 李学玉
  芦台税务所 杨国奎
  审计局 邢殿华 王福山 马庆华 王凤翔 李守燮
  教委 冯克俭 于云和 商玉泉 费淑琴 翟宝生
  卫生局 贾建文 杨子权 赵毅然 于东祥 庄以庶
  劳动局 陈春泉 王淑敏 任敬兴
  供电局 陈作忠 刘瑞华
  技术监督局 刘宗治 刘国忠 王忠华
  纪检委 张扬 李若宽 曾凡柱
  建委 贾仲书 赵梓 张捷
  民政局 于学军 孙连霞 张景龙 郭宝记 刘太海
  法院 陈鸿烈 刘福东 李若宽 刘宝东
  水利局 万国兴 张广岭 梁洪军 张如柏
  交警大队 张广岭 齐国柱 傅连奎 贾福存
  第二节 活动情况及效果
  1995年2月14日,中共宁河县委在全县各乡镇委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上,对聘请政协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就尊重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保证监督员工作健康开展提出明确要求,使特邀监督员工作的形式和内容有了很大的改进,工作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各聘请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都亲自抓特邀监督员的活动,主动向监督员介绍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国税、地税、工商、技术监督等局制定具体工作规划,指定专门科室定期组织监督员开展活动。国税局收到监督员对个别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举报,对当事人做出严肃处理,并迅速反馈处理结果。
  1995年10月26日,县政协召开由县审计局、教育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卫生局、劳动局8个聘请单位的主管负责人以及特邀监督员参加的监督员工作座谈会。8个聘请单位分别通报了聘用监督员工作情况,与会者交流了做好监督员工作的经验体会。自开展特邀监督员工作以来,在各聘请单位的支持下,监督员队伍不断扩大,工作范围越来越广,作用越来越明显。县政协通过监督员这种特殊形式,把民主监督推进到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把临时性的检查监督提高到固定组织形式的直接参与,使民主监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并体现出几个明显的特点。一是聘请单位重视、支持监督员工作,为监督员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条件和保证;二是担任监督员的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意识不断增强,自觉性不断提高,积极参与、主动发挥作用,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的一支主要力量;三是完善了民主监督机制,形成了通过监督、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副主席陈作忠对全体监督员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有做好工作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聘请单位反映社情民意,帮助他们做好工作,保证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二要找准民主监督的角度,把握好立足点,力求监督“监”到点子上,“督”出水平来;三要讲究方法,注重实效,不仅敢于监督,还要善于监督,不仅看到和指出问题,还要对解决问题出主意、献良策;四要主动工作,争取聘请单位的支持;五要不断提高监督员自身素质。并希望各聘请单位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和完善制度,与政协密切合作,促进监督员工作不断完善和发展。
  1995年11月27日,县政协部分税务监督员应地税局邀请,听取分税制实施一年来工作开展和税法执行情况的通报,并视察赵庄、宁河地税所。县政协副主席陈作忠、秘书长刘瑞华参加活动。监督员们了解到,1994年8月实行分税制以后,地税局负责的征收任务呈现税种多、税额小、税源隐蔽的特点,他们克服人员少、任务重、工作艰苦的困难,加大税收执法力度,在全局内部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征管人员的具体执法行为;对外依法治税,使各项税收指标大幅度增长。地税局运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将所管辖的企业全部输入计算机,同时建立了税收档案和台账,每个企业一份,按户立卷,专人管理,严格控制了“跑冒滴漏”现象,也填补了地税无档案的空白。宁河地税所制定了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廉政制度,聘请所管辖乡镇的企经委主任为特邀监督员,签定税企协议书,定期座谈,提高了征管水平,杜绝了税收执法不严现象。座谈中委员们提出,县委、县政府应在涵养税源上多做文章,积极调整产业结构,重视地方税源的培植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纳税意识;地税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工作条件艰苦,各乡镇应积极配合地税所的工作,努力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地税局则应进一步严格管理,为完成各项任务提供保障。
  1995年起,特邀监督员工作从县城向基层延伸。县政协推荐驻乡镇的委员担任该地工商、税务两所的监督员,协助和监督基层所执法,使特邀监督员工作实现了由点到线的延伸。这项工作得到了主管局和乡镇的大力支持,工作效果也较明显。受聘担任潘庄工商所监督员的傅德礼委员,对该镇一些不法商贩出售过期食品和劣质儿童食品危害少年儿童健康现象,向潘庄工商所提出整顿市场的建议。该所向县工商局汇报后,引起局里高度重视,很快部署了在全县范围内打击不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取缔了一批专在学校门前兜售各种伪劣食品的商贩,取得了良好效果。
  1996年4月10日,县国税局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县政协副主席陈作忠,秘书长刘瑞华,县纪检委、监察局主要负责人和部分政协委员出席会议。会上,宣读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聘请特邀监察员暂行办法》,当场聘请张玉书等12位政协委员为县国税局的特邀监察员。县国税局主要负责人介绍了该局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情况。1995年,县国税系统干部职工克服困难,坚持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宗旨,严格管理,狠抓征管,超额完成了市、县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增幅在全市国税系统中居第一位。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他们还本着“治税必治队”的原则,从五个方面抓了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一是抓思想教育;二是抓制度落实;三是抓内外部的监督检查,健全制约机制;四是抓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五是把廉政工作纳入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征管工作。特邀监察员畅谈了做好监察员的想法和体会,并针对加强税收意识的宣传、加大征管力度、规范税务人员的行为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副主席陈作忠对国税局积极支持与配合政协履行职能表示感谢,并对特邀监察员提出了要求: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及时向聘请单位反映社情民意,帮助聘请单位改进工作;要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实际效果,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通过深入耐心的工作来体现成果;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做好监察员工作。
  1996年,受聘担任各行政执法单位特邀监督员的政协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经各聘请单位推荐、县政协主席会议批准,张云海、张福宁、张玉书、齐淑珍4位政协委员被评选为优秀监督员。
  1997年12月15日,政协天津市委员会研究室主编的《政协工作通讯》第12期以“宁河县政协努力做到‘三到位’,切实提高监督员工作质量”为题,全面报道了宁河县政协特邀监督员工作“三到位”的情况。市政协主席刘晋峰批示:“宁河政协‘三到位’经验很好,应认真总结,进一步提高。”宁河县政协的工作实践和体会是,要切实提高监督员工作的运行质量,必须做到领导认识、自身建设和实际工作“三到位”。在领导认识到位方面,宁河县委、县政府对县政协的监督员工作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每次听取政协党组汇报时,都对监督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县政府与县政协联合发文,对监督员工作的运行办法做出具体规定;县纪检委把监督员工作作为党政领导机关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好形式,这种形式对推动反腐败斗争、加强廉政建设、稳定大局、发展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政机关和聘请单位负责人的认识明确,高度重视,使监督员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在自身建设到位方面,宁河政协从三个方面入手,努力加强监督员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受聘委员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学习;教育受聘委员从反腐倡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认识自身工作的重要性,以消除顾虑,增强光荣感、使命感;提出受聘委员“不当门外汉,争做局内人”的要求,希望聘请单位组织特邀监督员学习有关专业知识,进行必要的上岗培训,提高特邀监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二是加强网络建设。1995年开始选聘驻乡镇的政协委员担任工商、税务两所的监督员,使监督员工作实现了由点到线的延伸;在县委、县纪检委的支持下,聘请监督员的行政执法单位由最初的6个扩大到12个,受聘委员也由34名发展到55名,实现了从纵向延伸向横向延伸拓展。县政协注重选派素质高、议政能力强的委员为监督员,在55名监督员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5人,担任副处级以上的职务的17人。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宁河县政协自开展特邀监督员工作以来,不断探索,认真总结经验,制定了一整套有关特邀监督员工作的制度。有定期学习、联系群众、调查研究、考评表彰等制度;与县政府联合制定的《试行办法》,以及定期总结交流情况、通报工作、征求意见等制度。此外,县政协还坚持每年召开一次特邀监督员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查找差距,推动工作。几年来,受聘委员、聘请单位和县政协基本上都能照章办事,用制度规范各自的工作。在实际工作到位方面,宁河县政协注重办实事、求实效。监督员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监督,不搞节外生枝,坚持从大局出发,按聘请单位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开展监督,在经济建设、反腐倡廉、打假等方面倾注力量。税改以后,地税局完成任务难度较大,由于采纳了监督员提出的大力开发地方税源,防止零散税流失的建议,使地税局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就摆脱了困境,较好地完成了税收任务。监督员寓监督于服务之中,不搞对立。几年来,担任工商局监督员的委员,积极协助该局开展市场调查,配合市场所进行摊位分配,参与打假行动等具体工作。有的监督员甚至放弃公休日,上街入户宣传政策,搜集群众意见和反映,成为执法单位同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监督员多渠道反映意见与建议。宁河县政协根据特邀监督员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设置了4条反映渠道:属于工作建议性质的,可直接向所在局主管科室反映;涉及到工作人员的或份量较重的批评意见,可向所在局分管负责人反映;带有普遍性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政协办公室以《政协信息》的形式报送县委、县政府;涉及所在局领导的问题,通过政协办公室报送政协负责人,经调查核实后,由政协向县委、县政府反映。这样,既调动了受聘委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了委员正常行使权利,也畅通了各种意见和建议的反映渠道。
  1997年,受聘担任各行政执法单位的特邀监督员,围绕聘请单位的工作,立足于监督与服务,积极建言献策,取得了显著成绩,经各聘请单位推荐,马文中、于明扬、张福宁、李连启、王福山、齐淑珍、王武臣、徐良、刘宗治、张扬、贾仲书等11位委员被评为优秀监督员受到表彰。
  1998年4月19日,县政协召开了由县工商、国税、地税、公安、卫生、劳动、教育、供电、审计、技术监督、建委、纪检委等12个聘请单位负责人和特邀监督员代表参加的特邀监督员工作座谈会。县政协副主席陈鸿烈、秘书长刘瑞华出席会议。会上12个行政执法执纪单位向本单位的特邀监督员颁发聘书;县纪检委、工商局、建委、国税局等9个聘请单位和特邀监督员代表共同交流了做好监督员工作的体会。县政协自开展特邀监督员工作以来,各行政执法执纪单位大力支持,为特邀监督员发挥作用提供了重要保证。县纪检委把监督员工作作为党政部门联系群众,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的好形式,坚持每年向监督员通报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审计、教育等委局主要负责人都亲自抓特邀监督员活动;税务、工商、技术监督等局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规划,指定专门科室定期组织委员开展活动;县建委为使监督员履行好职能,把有关政策、法规及本年度的重点工作编印成册,发到监督员手中,使他们工作目标清、监督有重点。担任特邀监督员的委员监督意识不断增强,自觉性不断提高,他们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改进工作,坚持深入到聘请单位和广大群众之中,随时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有效地发挥了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会上,秘书长刘瑞华讲了特邀监督员工作的性质、地位、作用及基本工作方法。副主席陈鸿烈肯定了以前工作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并就监督员如何履行职能,发挥优势提出了具体要求。
  1998年,在各聘请单位和受聘委员共同努力下,特邀监督员工作效果明显,成绩突出,李光、陈怀东、于明扬、李佩华、王福山、费淑琴、庄以庶、陈春泉、刘宗治、李若宽、张捷、孙连霞12位委员被评为本年度的优秀监督员。
  1999年,特邀监督员工作进一步深入,受聘于各执法执纪单位的监督员在各聘请单位的支持下,及时了解部门工作情况,密切联系群众,既监督又服务,在宣传法制、参与执法、反馈群众意见等活动中,与聘请单位密切配合,帮助聘请单位不断改进工作,认真履行了民主监督的职能,受到聘请单位的好评。李佩华、李迎春、贾建文、赵梓、陈怀东、陈春泉、万国兴、曾凡柱、孙连霞、王福山、商玉泉等11名委员被评选为本年度优秀监督员。
  2000年7月,县工商局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县人大、县政协负责人,该局聘请的特邀监督员及局党组成员36人参加座谈会。局主要负责人通报了2000年上半年该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并深刻剖析了问题根源。恳请监督员开诚布公,对工商工作及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与会监督员中肯、客观地对工商局工作给予了肯定,尤其对工商队伍的形象建设给予了好评。监督员们认为,工商局对干部职工日常要求严格、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对违纪行为惩处力度大,社会反映良好,没有发现有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的现象,做到了依法行政、公平办事,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与会者还以爱护、关心、支持的态度,对工商部门工作提出了建议和要求,希望该局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教育、形象教育,提高工作效率,公正执法,同时加强对协勤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协勤人员的整体素质。工商局对监督员给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诚恳接受,决心进一步改进工作,推动工商事业的发展。
  2000年,宁河县共有16个执法、执纪单位聘请了71名委员为特邀监督员。其中:李迎春、于明扬、万国兴、商玉泉、张广岭5名委员被评为2000年度优秀特邀监督员。
  2001年3月16日,县政协召开特邀监督员工作座谈会,总结近年来特邀监督员工作。县政协特邀监督员代表、有关聘请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县政协副主席陈作忠、陈鸿烈、费淑琴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检委书记王志刚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副主席陈鸿烈主持。会上,部分特邀监督员代表、有关聘请单位负责人介绍了近年来特邀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目前,全县有16个执法、执纪单位邀请了71名政协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这些单位既有县直委局,又有乡镇站所,基本形成了层次清晰、上下结合的监督员工作网络。使民主监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县纪检委书记王志刚在讲话中提出要从四个方面加强特邀监督员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深化监督工作,监督员在工作中,不要简单地停留在听汇报,看表面问题上,要在如何实施有效监督上加强探索;二是被监督单位还要研究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和制度,使监督员真正起到作用;三是把监督员的民主监督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党内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四是要把随意性较大的监督同经常化、制度化的监督结合起来,发现问题,随时监督。副主席陈作忠就民主监督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讲了话。副主席陈鸿烈代表县政协就监督员如何履行职能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从大局出发,有机地理解监督员的职能;二是要突出重点,围绕聘请单位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履行职责;三是要讲究方法,把监督工作贯彻于例会、视察、考察等活动中,体现在方方面面的社情民意中,将群众的意见与呼声反映给聘请单位;四是要加强与聘请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五是监督员工作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县工商局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的职能作用,坚持特邀监督员例会制度,坚持深入基层所走访制度,坚持个别征求意见制度,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县卫生局党委非常重视特邀监督员的职能作用,每年在出台卫生工作思路、要点之前,至少召开二次监督员座谈会,听取他们在新年度对卫生工作的新想法、新建议,接受他们的审议和监督。在行风建设方面,采取定期开座谈会,给监督员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同时,卫生局党委每年至少组织二次监督员到卫生部门有关单位视察,开展调研活动并形成调研报告,供决策时参考。
  李迎春、万国兴、于东祥、陈学江4名委员被评为2001年度优秀特邀监督员。
  第三节 制度
  特邀监督员工作作为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不仅为历届政协所重视,而且得到县委、县政府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重视。为使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县政协和部分邀请单位制定了若干制度、办法,使特邀监督员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从五届政协起,随着监督员工作的开展,各项制度不断完善。
  1995年11月24日,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印发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聘请特邀监察员暂行办法》,发市国税系统各单位。《暂行办法》共8条,分别就制定该办法的目的,特邀监察员应具备的条件、应履行的职责,对特邀监察员的要求,以及特邀监察员的聘请、联系制度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规定特邀监察员的职责是:一、了解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执行工作纪律和廉政制度规定的情况,向聘请机关反映社会上的呼声和群众的意见;二、向社会宣传税务部门的工作纪律和廉政制度规定;三、配合税务机关对有关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或调查研究。特邀监察员的联系由聘请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主要采取信函或登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每季至少联系一次,听取特邀监察员对税风税纪的反映,通报税务廉政工作动态;每年至少召开一至两次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了解特邀监察员对税务机关廉政建设和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1996年11月19日,宁河县人民政府、政协宁河县委员会联合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及各直属单位印发了《关于特邀政协委员担任行政执法部门监督员工作试行办法》。《试行办法》指出,政协委员应聘担任行政执法部门特邀监督员(监察员、督导员),是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途径,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完善社会监督网络,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执法,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的有效形式,也是改善执法环境、沟通执法部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试行办法》的制定,有效地发挥了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并使特邀监督员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试行办法》共7条25款。其中,规定特邀监督员的条件是: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对担任本职务有较高的认识;二、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在社会上享有一定的威望;三、坚持原则,敢于向不良倾向和错误行为作斗争;四、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特邀监督员的职责是:一、以服务为目的,了解并掌握与聘请单位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配合聘请单位正确执法;二、积极搜集并如实向聘请单位反映群众的呼声,提出个人意见,帮助聘请单位不断改进工作;三、配合聘请单位开展法制宣传、专项检查和调查研究等工作;四、监督聘请单位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和廉政制度等情况,并如实向聘请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反映;五、按时参加聘请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六、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特邀监督员工作运行方式是:聘请单位年初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活动,通报工作情况,并不定期举行走访座谈等日常联系和其它业务性活动;集中活动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年末监督员和聘请单位要做出工作总结,进行评优、表彰。《试行办法》还就聘请单位的职责、特邀监督员的聘任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
  《试行办法》颁布以后,特邀监督员工作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进一步重视,聘请单位每年都按《办法》要求制定活动计划,使特邀监督员工作的运行纳入了规范化轨道。以宁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例,该局1998年制定了详细的特邀监督员活动计划。计划的主要内容是:一、做好特邀监督员的聘请工作。根据县人大、政协换届的情况,重新确定19名监督员(含政协委员14名),其中负责局机关和芦台片的7名,负责潘庄、板桥工商所各3名,负责丰台、任凤、宁河工商所各2名,并颁发特邀监督员聘书;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把特邀监督员工作纳入局党总支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措施之一。成立以局长李瑞海为组长的特邀监督员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同时各基层所也要有一名所长主抓此项工作;三、建立各项活动制度。建立例会制度,每年在6月、12月召开两次特邀监督员会议,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建立不定期邀请制度,遇有市场调查、重大节日市场管理、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随时邀请监督员进行咨询。建立基层所走访制度,各基层所要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所辖区内的监督员,每季度至少一次,必要时可请到本所座谈,以便沟通思想、征求意见,其中有价值的建议和要求要及时向局反映。建立信息反馈记载制度,对特邀监督员反映的情况、建议等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归纳总结,解决存在问题,落实建议,以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和本局的廉政建设。

知识出处

宁河政协志

《宁河政协志》

本书收录了宁河县各界人民代表,政协宁河县委员会组织.,政协宁河县委员会工作,会议,提案工作,调查研究,视察工作,咨询服务,特邀监督员工作, 信息工作,文史资料工作等章节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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