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届提案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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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政协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072
颗粒名称: 一、历届提案办理情况
分类号: D926.3
页数: 8
页码: 156-16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河县政协历届提案办理情况、第三届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的情况。
关键词: 宁河县 提案工作 提案的办理

内容

第三届委员会
  第三届委员会期间,由于提案数量较少,由提案审查委员会直接逐件讨论,提出审查意见,经县政协办公室会同县政府办公室分送有关单位和部门办理。办理期间,由县政府办公室向承办单位催办。办理结果,由各承办单位以书面形式答复提案人。整个提案的办理情况,由提案审查委员会汇总,并在下次全委会上做书面报告。
  第一次会议期间,委员提出的44件建议被全部采纳,到1985年1月全部办理完毕。
  第二次会议收到提案35件,由县政协办公室会同县政府办公室分送各有关部门办理。其中县政府5件,县直各局28件,本会2件。截至1985年11月底全部办理完毕,并以书面形式答复提案人。由于办理速度快、效果好,受到了有关方面欢迎。如关于东棘坨、赵本两乡应通公共汽车的提案,县交通局立即研究,很快增开了由东白闸至芦台的客运班车;为教师建造住房的提案,县建委积极采纳,经研究决定投资26万元专门为教师建造一栋住宅楼;“七里海水利建设应继续搞”的提案,受到县委重视,列入了1986年农田水利建设计划。
  第三次会议以来,县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落实委员提案工作的领导,专门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对如何落实好委员提案做安排部署,同时实行了每月催办一次的制度和承办单位与提案人直接见面的制度,加快了提案办理速度,提高了提案办理质量。到1986年7月上旬,19个承办单位将55件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并逐件答复了委员。
  第四届委员会
  第四届委员会期间,提案工作受到进一步重视,提案委员会成为办理提案的常设机构。1987年2月16日,县政协向县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强政协提案工作的几点意见”,县政府据此制定了新规定,要求提案承办单位在将办理结果正式答复之前,与提案人直接见面,当面交换意见,或做解释工作,征得提案人同意后,再行文答复。第一次会议开始确定重点提案;针对提案提出的问题,组织委员进行参观考察和实地调查以加快问题的解决。第二次会议开始向委员提前发放征集提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与县政府办公室的联系,及时掌握各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进度,协助解决办案中的具体困难,使提案的质量和办复质量有了较大提高。
  第一次会议提案由县政府转送有关单位办理,于1987年10月底办复完毕。其中已基本落实、部分落实和正在落实的有49件,占提案总数的63.6%;因条件尚不成熟,正在研究处理或准备纳入今后规划的8件,占提案总数的10.4%;由于客观原因难以解决的20件,占提案总数的26%。
  第二次会议提案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分类,经县政府办公室分送有关单位研究办理,于1988年9月中旬办复完毕。其中基本解决或正在解决的30件,占提案总数的50%;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马上解决,有关部门正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12件,占提案总数的20%;由于不具备条件或其它原因难以解决的18件,占提案总数的30%。
  第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县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至1989年10
  月底以前办理答复完毕。其中已基本解决或正在解决的40件,占提案总数的52.6%;部分解决或纳入今后规划的23件,占提案总数的30.3%;由于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13件,占提案总数的17.1%。
  四届委员会期间,提案办理统计结果为:提案总数213件,办复率100%;已解决、正在解决和纳入规划的162件,占提案总数的76.1%;暂无条件解决的51件,占提案总数的23.9%。委员提案落实后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关于严禁赌博问题”的提案,受到县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先后开展了两次禁赌专项斗争,收缴赌资2.4万余元,促使参赌的1330人主动交代了问题,有效地刹住了赌博之风。“关于加强城市管理,成立市容委”的建议,被县委、县政府采纳,于当年成立了办事机构,列为政府系列的局级单位。“关于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合理使用地下水”的提案,受到县政府的重视,确定地下水由水利局统一管理,并下发文件,强化了水资源的管理,对缓解水资源紧缺起到了明显作用。
  第五届委员会
  第五届委员会提案的审查和办理工作成为政协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第一次会议向全体政协委员发出了“关于书写提案建议”的一封信,引导委员着眼于具有全局性、决策性的大事,使提案质量明显提高。第二次会议以来,县委、县政府对政协提案工作更加重视,明确一名副县长负责提案工作,提案委员会按照《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条例》的规定,积极做好协调、催办和信息反馈工作,先后召开了7次提案工作会议。
  第一次会议提案于1989年8月底办复完毕。其中基本解决和部分解决的52件,占提案总数的65%;正在研究处理或纳入计划解决的15件,占提案总数的18.8%;暂时无条件解决的13件,占提案总数的16.2%。
  第二次会议提案经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承办,截至1990年9月办复完毕。其中基本解决的20件,占提案总数的32.3%;正在解决的25件,占提案总数的40.3%;准备解决或列入参考的17件,占提案总数的27.4%。
  第三次会议提案经提案委员会逐件审查、分类,由县政府转有关部门办理,到1991年8月底办复完毕。其中全部解决的11件,基本解决的8件,共计19件,占提案总数的46.3%;正在解决或纳入解决计划的14件,占提案总数的34.1%;暂无条件解决或留作参考的8件,占提案总数的19.5%。
  五届委员会期间,提案办理统计结果为:提案总数183件,办复率100%。
  已解决、基本解决和纳入计划解决的145件,占提案总数的79.2%;暂时无条件或留作参考的38件,占提案总数的20.8%。该届提案中有许多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有效地改善了人民生活,密切了党群关系,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如“改善居民用煤供应”,“关于部分楼房下水道污水外溢问题”、“关于电话近通远不通问题”等提案中所提问题都得到了及时解决。提案中还有许多关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如“关于提前做好芦台镇防洪工作的建议”,“关于抓紧抢修我县体育设施”,“关于把建立青少年、妇女活动中心纳入城镇建设规划问题”等提案,对县城规划布局的完善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其它如“尽快解决棉纺厂问题,促进社会稳定”,“搞活我县流通领域的建议”,“关于加强干部理论教育,提高干部素质和管理水平”,“关于加强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在青少年中进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建议”等提案,涉及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了很好的建设性意见,表明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意识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第六届委员会
  第六届委员会提案的审查和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为发挥提案委员会整体功能,建立健全了提案工作制度和相应的工作计划,形成了筛选重点提案以县政协文件形式直送县政府各位县长传阅,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办理的制度;开展“优秀提案和提案优秀承办单位”评选表彰活动。1995年12月,六届政协常委会通过了《宁河县政协提案工作规则》。主席会议定期听取提案办理情况、审阅提案、确定重点件,对办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挂帅、主管副县长主抓、副县长分口把关,县政府办公室具体协调承办的提案办理工作组织保障体系。从六届委员会开始,每次政协大会后,都要及时对全部提案进行分类,确定重点提案办理计划,通过召开提案委专题工作会、协商座谈会、跟踪考察、专题调研,转化为建议案等具体形式,促进提案的落实。
  第一次会议提案于1993年7月底办复完毕。其中全部解决的27件、基本解决的27件,合计54件,占委员提案总数的65.9%;正在解决或纳入计划解决的16件,占委员提案总数的19.5%;暂不能解决或留作参考的12件,占委员提案总数的14.6%。委员满意率为95%。
  第二次会议提案于1994年7月底办复完毕。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74件,占委员提案总数的68.5%;正在解决或纳入计划解决的19件,占委员提案总数的17.6%;限于条件或政策难以解决的15件,占委员提案总数的13.9%。
  第三次会议提案于1995年8月底办复完毕。其中已经和基本解决的45件,占提案总数的54.8%;正在解决或纳入计划解决的21件,占提案总数的25.6%;暂时难以解决的12件,占提案总数的14.6%;不宜解决、留作参考的4件,占提案总数的5%。
  第四次会议提案86件,经审查立案83件,到1996年7月中旬办复完毕,委员满意率在98%以上。其中,全部解决或部分解决的37件,占提案总数的44.6%;正在解决或计划解决的30件,占提案总数的36.1%;暂无力解决的12件,占提案总数的14.5%;不宜解决、留作参考的4件,占提案总数的4.8%。
  第五次会议提案90件,经审查立案63件,到1997年10月办复完毕。其中全部解决或部分解决的30件,占提案总数的47.6%;正在解决或纳入计划解决的29件,占提案总数的46%;暂难解决的4件,占提案总数的6.4%。委员满意率达100%。
  六届委员会期间,共收到委员提案456件,经审查立案418件。先后形成主席会议建议案2件,常委会建议案1件,重点提案99件,提出提案的委员500多人次。为落实委员提案,县政府和有关承办单位先后投入5200万元,用于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治理环境污染,解决群众生活中的难题。在立案的418件提案中,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40件,占总数的57.4%;正在解决或纳入计划解决的115件,占总数的27.5%;因条件所限暂难解决或留作参考的63件,占总数的15.1%。提案办复率为100%,委员满意率在95%以上。委员提案在履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邀请海内外芦台一中毕业生知名人士参加芦台一中校庆,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关于改造乡镇通讯设施”、“关于白酒厂酒精糟液治理”、“加强芦台镇居委会建设”、“迁址重建芦台七小”、“团结道与津榆支路连接问题”、“关于芦台镇公厕改造问题”、“关于治理‘三八’河问题”、“关于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等一批提案和建议案,正是县委所想、县政府要办、群众所盼的大事,被高度重视并积极采纳,落实后效果明显。“加快发展私营经济”一案,引起县委、县政府的特别重视,不仅据此制定了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还专门召开了动员会议,对加快全县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该届委员会还形成了3件建议案,其中“关于限制芦台地区地下水超量开采”的常委会建议案提出的地下水资源合理利用和开发问题,已列入2010年宁河县远景规划,1996年起开始分步实施。
  第七届委员会
  第七届委员会期间进一步加强了提案的管理工作和制度建设。1998年形成了科学、规范的提案档案,制定了《宁河县政协提案审查实施细则》;1999年加大了与承办单位协商办案的力度;2000年进一步加大了提案的审查力度和督办力度,筛选的重点提案以县政协正式文件形式直送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批阅。同时,精选部分提案为主席督办件,由主席、副主席亲自督办。
  第一次会议提案117件,经审查立案75件,确定重点提案20件,未予立案的42件作为委员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处理。立案的75件,80%以上被采纳,于1998年9月底办复完毕。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47件,占提案总数的62.7%;正在解决或纳入计划解决的15件,占提案总数的20%;因条件或政策所限暂不能解决的13件,占提案总数的17.3%。
  第二次会议提案109件,经审查立案90件,确定重点提案22件,未予立案的19件按委员意见与建议交送有关部门处理。立案的提案至1999年8月底办复完毕。办复率和委员满意率都达到100%。其中,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的27件,占提案总数的30%;正在解决或纳入解决计划的45件,占提案总数的50%;限于条件暂无法解决的18件,占提案总数的20%。
  第三次会议提案139件,经审查立案87件,其中确定重点提案22件,包括主席督办件4件。截至2000年8月底办复完毕。提案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同意。其中,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的41件,占提案总数的47.1%;正在解决或纳入计划解决的36件,占提案总数的41.4%;因条件所限暂无法解决的10件,占提案总数的11.5%。经审查未被立案的52件提案作为委员意见和建议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第四次会议提案108件,经审查立案81件,其中,16件作为重点提案(包括2件主席督办件)。截至2001年10月底办复完毕。提案人对办理结果均表示同意、满意或基本满意。其中,已经解决的或基本解决的37件,占45.7%;正在解决或纳入计划解决的35件,占43.2%;因条件所限暂时不能解决的9件,占11.1%。在16件重点提案中,已经解决的9件,其中主席督办件1件。其余7件已纳入县政府2001年重点工作计划。经审查未被立案的27件提案作为委员意见和建议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第五次会议提案92件,经审查立案66件,其中,14件作为重点提案(包括1件主席督办件)。截至2002年8月办复完毕。提案人对办理结果均表示同意、满意或基本满意。其中,已经解决的或基本解决的35件,占53%;正在解决
  或纳入计划解决的21件,占31.8%;因条件所限暂时不能解决的10件,占15.2%。在14件重点提案中,已经解决的9件,其中主席督办件1件。其余5件已纳入县政协2002年工作计划。经审查,未被立案的26件提案作为委员意见和建议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七届委员会期间,共收到委员提案565件,经审查立案399件,重点提案94件,包括主席督办件7件,提出提案的委员959人次。在立案的399件提案中,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87件,占总数的46.9%;正在解决或纳入解决规划的152件,占总数的38.1%;因条件所限暂难解决的60件,占总数的15%。委员提案在履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宁河县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收到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关于七里海建立自然保护区的建议”、“关于芦汉路、宝芦路、三八河建设改造的问题”、“关于尽快治理芦台镇污染问题”、“关于尽快解决蓟运河水咸的问题”、“关于入世后培养我县各行业高层专门管理人才的问题”等一批提案,被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采纳。主席督办提案“关于加强青少年德育和法制教育问题”一案,县政府认为提案所提建议非常重要,及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并责成职能部门采取措施,从深化“新三好”育人工程入手,搞好“警学共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对文化市场的清理和整治力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取得了显著的育人成果。“关于放宽政策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提案,引起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关于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加大了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较为宽松的外部环境,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知识出处

宁河政协志

《宁河政协志》

本书收录了宁河县各界人民代表,政协宁河县委员会组织.,政协宁河县委员会工作,会议,提案工作,调查研究,视察工作,咨询服务,特邀监督员工作, 信息工作,文史资料工作等章节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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