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提案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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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政协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07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提案的办理
分类号: D926.3
页数: 22
页码: 156-1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河县政协提案的提出、历届提案办理情况等情况。
关键词: 宁河县 提案工作 提案的办理

内容

一、历届提案办理情况
  第三届委员会
  第三届委员会期间,由于提案数量较少,由提案审查委员会直接逐件讨论,提出审查意见,经县政协办公室会同县政府办公室分送有关单位和部门办理。办理期间,由县政府办公室向承办单位催办。办理结果,由各承办单位以书面形式答复提案人。整个提案的办理情况,由提案审查委员会汇总,并在下次全委会上做书面报告。
  第一次会议期间,委员提出的44件建议被全部采纳,到1985年1月全部办理完毕。
  第二次会议收到提案35件,由县政协办公室会同县政府办公室分送各有关部门办理。其中县政府5件,县直各局28件,本会2件。截至1985年11月底全部办理完毕,并以书面形式答复提案人。由于办理速度快、效果好,受到了有关方面欢迎。如关于东棘坨、赵本两乡应通公共汽车的提案,县交通局立即研究,很快增开了由东白闸至芦台的客运班车;为教师建造住房的提案,县建委积极采纳,经研究决定投资26万元专门为教师建造一栋住宅楼;“七里海水利建设应继续搞”的提案,受到县委重视,列入了1986年农田水利建设计划。
  第三次会议以来,县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落实委员提案工作的领导,专门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对如何落实好委员提案做安排部署,同时实行了每月催办一次的制度和承办单位与提案人直接见面的制度,加快了提案办理速度,提高了提案办理质量。到1986年7月上旬,19个承办单位将55件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并逐件答复了委员。
  第四届委员会
  第四届委员会期间,提案工作受到进一步重视,提案委员会成为办理提案的常设机构。1987年2月16日,县政协向县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强政协提案工作的几点意见”,县政府据此制定了新规定,要求提案承办单位在将办理结果正式答复之前,与提案人直接见面,当面交换意见,或做解释工作,征得提案人同意后,再行文答复。第一次会议开始确定重点提案;针对提案提出的问题,组织委员进行参观考察和实地调查以加快问题的解决。第二次会议开始向委员提前发放征集提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与县政府办公室的联系,及时掌握各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进度,协助解决办案中的具体困难,使提案的质量和办复质量有了较大提高。
  第一次会议提案由县政府转送有关单位办理,于1987年10月底办复完毕。其中已基本落实、部分落实和正在落实的有49件,占提案总数的63.6%;因条件尚不成熟,正在研究处理或准备纳入今后规划的8件,占提案总数的10.4%;由于客观原因难以解决的20件,占提案总数的26%。
  第二次会议提案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分类,经县政府办公室分送有关单位研究办理,于1988年9月中旬办复完毕。其中基本解决或正在解决的30件,占提案总数的50%;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马上解决,有关部门正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12件,占提案总数的20%;由于不具备条件或其它原因难以解决的18件,占提案总数的30%。
  第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县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至1989年10
  月底以前办理答复完毕。其中已基本解决或正在解决的40件,占提案总数的52.6%;部分解决或纳入今后规划的23件,占提案总数的30.3%;由于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13件,占提案总数的17.1%。
  四届委员会期间,提案办理统计结果为:提案总数213件,办复率100%;已解决、正在解决和纳入规划的162件,占提案总数的76.1%;暂无条件解决的51件,占提案总数的23.9%。委员提案落实后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关于严禁赌博问题”的提案,受到县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先后开展了两次禁赌专项斗争,收缴赌资2.4万余元,促使参赌的1330人主动交代了问题,有效地刹住了赌博之风。“关于加强城市管理,成立市容委”的建议,被县委、县政府采纳,于当年成立了办事机构,列为政府系列的局级单位。“关于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合理使用地下水”的提案,受到县政府的重视,确定地下水由水利局统一管理,并下发文件,强化了水资源的管理,对缓解水资源紧缺起到了明显作用。
  第五届委员会
  第五届委员会提案的审查和办理工作成为政协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第一次会议向全体政协委员发出了“关于书写提案建议”的一封信,引导委员着眼于具有全局性、决策性的大事,使提案质量明显提高。第二次会议以来,县委、县政府对政协提案工作更加重视,明确一名副县长负责提案工作,提案委员会按照《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条例》的规定,积极做好协调、催办和信息反馈工作,先后召开了7次提案工作会议。
  第一次会议提案于1989年8月底办复完毕。其中基本解决和部分解决的52件,占提案总数的65%;正在研究处理或纳入计划解决的15件,占提案总数的18.8%;暂时无条件解决的13件,占提案总数的16.2%。
  第二次会议提案经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承办,截至1990年9月办复完毕。其中基本解决的20件,占提案总数的32.3%;正在解决的25件,占提案总数的40.3%;准备解决或列入参考的17件,占提案总数的27.4%。
  第三次会议提案经提案委员会逐件审查、分类,由县政府转有关部门办理,到1991年8月底办复完毕。其中全部解决的11件,基本解决的8件,共计19件,占提案总数的46.3%;正在解决或纳入解决计划的14件,占提案总数的34.1%;暂无条件解决或留作参考的8件,占提案总数的19.5%。
  五届委员会期间,提案办理统计结果为:提案总数183件,办复率100%。
  已解决、基本解决和纳入计划解决的145件,占提案总数的79.2%;暂时无条件或留作参考的38件,占提案总数的20.8%。该届提案中有许多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有效地改善了人民生活,密切了党群关系,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如“改善居民用煤供应”,“关于部分楼房下水道污水外溢问题”、“关于电话近通远不通问题”等提案中所提问题都得到了及时解决。提案中还有许多关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如“关于提前做好芦台镇防洪工作的建议”,“关于抓紧抢修我县体育设施”,“关于把建立青少年、妇女活动中心纳入城镇建设规划问题”等提案,对县城规划布局的完善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其它如“尽快解决棉纺厂问题,促进社会稳定”,“搞活我县流通领域的建议”,“关于加强干部理论教育,提高干部素质和管理水平”,“关于加强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在青少年中进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建议”等提案,涉及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了很好的建设性意见,表明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意识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第六届委员会
  第六届委员会提案的审查和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为发挥提案委员会整体功能,建立健全了提案工作制度和相应的工作计划,形成了筛选重点提案以县政协文件形式直送县政府各位县长传阅,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办理的制度;开展“优秀提案和提案优秀承办单位”评选表彰活动。1995年12月,六届政协常委会通过了《宁河县政协提案工作规则》。主席会议定期听取提案办理情况、审阅提案、确定重点件,对办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挂帅、主管副县长主抓、副县长分口把关,县政府办公室具体协调承办的提案办理工作组织保障体系。从六届委员会开始,每次政协大会后,都要及时对全部提案进行分类,确定重点提案办理计划,通过召开提案委专题工作会、协商座谈会、跟踪考察、专题调研,转化为建议案等具体形式,促进提案的落实。
  第一次会议提案于1993年7月底办复完毕。其中全部解决的27件、基本解决的27件,合计54件,占委员提案总数的65.9%;正在解决或纳入计划解决的16件,占委员提案总数的19.5%;暂不能解决或留作参考的12件,占委员提案总数的14.6%。委员满意率为95%。
  第二次会议提案于1994年7月底办复完毕。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74件,占委员提案总数的68.5%;正在解决或纳入计划解决的19件,占委员提案总数的17.6%;限于条件或政策难以解决的15件,占委员提案总数的13.9%。
  第三次会议提案于1995年8月底办复完毕。其中已经和基本解决的45件,占提案总数的54.8%;正在解决或纳入计划解决的21件,占提案总数的25.6%;暂时难以解决的12件,占提案总数的14.6%;不宜解决、留作参考的4件,占提案总数的5%。
  第四次会议提案86件,经审查立案83件,到1996年7月中旬办复完毕,委员满意率在98%以上。其中,全部解决或部分解决的37件,占提案总数的44.6%;正在解决或计划解决的30件,占提案总数的36.1%;暂无力解决的12件,占提案总数的14.5%;不宜解决、留作参考的4件,占提案总数的4.8%。
  第五次会议提案90件,经审查立案63件,到1997年10月办复完毕。其中全部解决或部分解决的30件,占提案总数的47.6%;正在解决或纳入计划解决的29件,占提案总数的46%;暂难解决的4件,占提案总数的6.4%。委员满意率达100%。
  六届委员会期间,共收到委员提案456件,经审查立案418件。先后形成主席会议建议案2件,常委会建议案1件,重点提案99件,提出提案的委员500多人次。为落实委员提案,县政府和有关承办单位先后投入5200万元,用于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治理环境污染,解决群众生活中的难题。在立案的418件提案中,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40件,占总数的57.4%;正在解决或纳入计划解决的115件,占总数的27.5%;因条件所限暂难解决或留作参考的63件,占总数的15.1%。提案办复率为100%,委员满意率在95%以上。委员提案在履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邀请海内外芦台一中毕业生知名人士参加芦台一中校庆,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关于改造乡镇通讯设施”、“关于白酒厂酒精糟液治理”、“加强芦台镇居委会建设”、“迁址重建芦台七小”、“团结道与津榆支路连接问题”、“关于芦台镇公厕改造问题”、“关于治理‘三八’河问题”、“关于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等一批提案和建议案,正是县委所想、县政府要办、群众所盼的大事,被高度重视并积极采纳,落实后效果明显。“加快发展私营经济”一案,引起县委、县政府的特别重视,不仅据此制定了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还专门召开了动员会议,对加快全县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该届委员会还形成了3件建议案,其中“关于限制芦台地区地下水超量开采”的常委会建议案提出的地下水资源合理利用和开发问题,已列入2010年宁河县远景规划,1996年起开始分步实施。
  第七届委员会
  第七届委员会期间进一步加强了提案的管理工作和制度建设。1998年形成了科学、规范的提案档案,制定了《宁河县政协提案审查实施细则》;1999年加大了与承办单位协商办案的力度;2000年进一步加大了提案的审查力度和督办力度,筛选的重点提案以县政协正式文件形式直送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批阅。同时,精选部分提案为主席督办件,由主席、副主席亲自督办。
  第一次会议提案117件,经审查立案75件,确定重点提案20件,未予立案的42件作为委员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处理。立案的75件,80%以上被采纳,于1998年9月底办复完毕。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47件,占提案总数的62.7%;正在解决或纳入计划解决的15件,占提案总数的20%;因条件或政策所限暂不能解决的13件,占提案总数的17.3%。
  第二次会议提案109件,经审查立案90件,确定重点提案22件,未予立案的19件按委员意见与建议交送有关部门处理。立案的提案至1999年8月底办复完毕。办复率和委员满意率都达到100%。其中,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的27件,占提案总数的30%;正在解决或纳入解决计划的45件,占提案总数的50%;限于条件暂无法解决的18件,占提案总数的20%。
  第三次会议提案139件,经审查立案87件,其中确定重点提案22件,包括主席督办件4件。截至2000年8月底办复完毕。提案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同意。其中,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的41件,占提案总数的47.1%;正在解决或纳入计划解决的36件,占提案总数的41.4%;因条件所限暂无法解决的10件,占提案总数的11.5%。经审查未被立案的52件提案作为委员意见和建议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第四次会议提案108件,经审查立案81件,其中,16件作为重点提案(包括2件主席督办件)。截至2001年10月底办复完毕。提案人对办理结果均表示同意、满意或基本满意。其中,已经解决的或基本解决的37件,占45.7%;正在解决或纳入计划解决的35件,占43.2%;因条件所限暂时不能解决的9件,占11.1%。在16件重点提案中,已经解决的9件,其中主席督办件1件。其余7件已纳入县政府2001年重点工作计划。经审查未被立案的27件提案作为委员意见和建议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第五次会议提案92件,经审查立案66件,其中,14件作为重点提案(包括1件主席督办件)。截至2002年8月办复完毕。提案人对办理结果均表示同意、满意或基本满意。其中,已经解决的或基本解决的35件,占53%;正在解决
  或纳入计划解决的21件,占31.8%;因条件所限暂时不能解决的10件,占15.2%。在14件重点提案中,已经解决的9件,其中主席督办件1件。其余5件已纳入县政协2002年工作计划。经审查,未被立案的26件提案作为委员意见和建议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七届委员会期间,共收到委员提案565件,经审查立案399件,重点提案94件,包括主席督办件7件,提出提案的委员959人次。在立案的399件提案中,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87件,占总数的46.9%;正在解决或纳入解决规划的152件,占总数的38.1%;因条件所限暂难解决的60件,占总数的15%。委员提案在履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宁河县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收到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关于七里海建立自然保护区的建议”、“关于芦汉路、宝芦路、三八河建设改造的问题”、“关于尽快治理芦台镇污染问题”、“关于尽快解决蓟运河水咸的问题”、“关于入世后培养我县各行业高层专门管理人才的问题”等一批提案,被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采纳。主席督办提案“关于加强青少年德育和法制教育问题”一案,县政府认为提案所提建议非常重要,及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并责成职能部门采取措施,从深化“新三好”育人工程入手,搞好“警学共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对文化市场的清理和整治力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取得了显著的育人成果。“关于放宽政策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提案,引起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关于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加大了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较为宽松的外部环境,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政协宁河县历届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统计表
  注:三届一次会议委员建议44件未纳入统计
  二、提案工作座谈会和重点提案跟踪视察
  提案工作座谈会和重点提案跟踪视察是县政协就提案办理工作与县委、县政府及提案承办单位加强联系、沟通情况、协商办理、促进落实、推动办案工作的一种形式。座谈会不定期举行,由县政协邀请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及有关承办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于1988年第四届委员会期间首次召开,后时有召开,有效地促进了提案的办理工作。
  1988年11月22日,四届政协提案委员会召开会议,县政协副主席、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于永祝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四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情况的通报,学习了《政协天津市委员会提案工作简则》,并对如何进一步搞好提案工作进行了讨论。会议议定,政协委员不仅可以在全委会期间提出提案,平时发现问题可随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县政府对此将予以全力支持。
  1991年10月28日,五届政协提案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县政府办公室关于五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通报。县政协副主席、提案委员会主任于永祝、副主任马凤龙,提案委员会成员吴及贤、崔凤蕊、陈春泉等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县政府办公室的通报表示满意,县政府高度重视委员提案工作,有些提案县长亲自阅批、催办,保证了提案的办复质量,办理速度也快于往年,对委员参政议政起到鼓舞和促进作用。会议还研究决定了一件委员联名提案正式立案,当场交县政府办理。
  1992年1月27日,副主席于永祝主持召开提案委员会座谈会。通过向五届三次会议提交的《提案工作报告》(讨论稿),并研究改进提案工作的措施。
  1993年3月16日,副主席陈作忠主持召开专门委员会主任、提案委员会工
  作会议。会议学习六届常委会工作制度并听取提案委员会主任马凤龙关于提案交办情况的汇报,副主席陈作忠在总结中强调,委员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参政议政。通过深入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秘书长刘瑞华出席座谈会。
  1994年6月21日,提案委员会在副主席于永祝带领下,由副县长杨金华、市容委负责人陪同,视察了芦台镇部分路、点卫生情况,随后根据视察情况进行了座谈。杨金华就整顿市容环境卫生在宁河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做了介绍,市容委通报了4、5月份市容环境卫生清整情况。这次整顿清理使一些私搭乱建、垃圾成堆等环卫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委员们对此表示满意,并提出了加强已清整路段后期管理、继续清整三级路私搭乱建、领导干部要带头支持拆除清理工作、加大对“三违”户执罚力度等4项意见和建议。
  1994年6月29日,提案委员会和科技咨询委员会委员就“酒糟糟液治理,减轻环境污染”的主席会议建议案落实情况深入县酒厂和白酒厂检查座谈。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经委、环保局、两厂负责人参加活动。委员们实地检查并听取了厂领导关于污染治理情况的通报。县酒厂为治理糟液污染,投资百万元采取干糟排放、水源二次利用、酵母回收、化学处理、清挖沉淀等措施,降低排污量,使污染得到抑制,已接近国家规定的排污标准。县白酒厂为根除污染,专门聘请专家调研论证,引进专利,投资500多万元,通过发酵产生沼气来处理酒糟糟液,1994年8月该工艺治污工程完工后,所排糟液初步达到国家的排放标准。委员们对两厂采取的措施和初步取得的治污成绩给予了肯定,并对全县的环保工作提出4点建议:1.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企业立项、生产要首先考虑环境污染问题;2.有“三废”(废渣、废水、废气)排放的厂家都要采取措施改造治理、控制污染源,达到排放标准;3.环保局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帮助企业治理环境污染,各企业应虚心接受环保部门的指导与监督;4.建议以受益户分担的方式解决白酒厂沼气民用设备的资金缺口。
  1995年8月22日,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学习委员会就重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座谈。委员们听取了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建委、县广播电视局负责人关于承办提案的情况汇报,并深入实地进行了检查。截至8月份,各承办单位已办结提案84件,占承办总数的93%。县委、县政府对提案办理工作十分重视,两会闭幕后,立即召开承办单位一把手会议做了部署。各承办单位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对热点、难点问题确定专人重点办理,同时加强了与提案人的联系走访,使办理加快速度、提高质量。其中,县建委承办“尽快整修一中路”、
  “关于城镇绿化的建议”等13件提案,克服资金紧张的困难,先后投资15万元整修一中路,投资153.7万元搞绿化工程,投资120多万元改造西大桥排水站。县广播电视局根据委员建议,调整电视节目内容,增加新栏目宣传先进典型,并增设了周五爱国影院栏目。委员们对县政府及承办单位的工作给予了肯定,表示满意。
  1995年10月19日,县政协召开提案工作座谈会,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孙会元,县长助理、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刘建国参加会议,副主席陈作忠、吴景汉,秘书长刘瑞华等出席座谈会,副主席吴景汉主持会议。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马凤龙汇报了六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提案委员会按照“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提高质量、注意效益”的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抓大事、议大政,取得明显成绩。一是提案数量多、质量好,三年中共收到提案270多件,创历史最好水平,被采纳率达90%以上,一些重点提案受到县委、县政府及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二是各级领导机关重视,承办单位大力支持配合,为提案发挥作用提供了保障;三是制定了《提案工作简则》,实行了审查、报送、跟踪、落实、反馈和表彰制度,提案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孙会元发言指出,政协提案既是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委工作部门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他表示县委办公室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加大办理力度,实行四条保证措施:①县委办理的提案首先让书记批阅;②接收提案7天内必须有答复,并定期向政协和提案人通报办理情况;③书记批阅的提案由承办人负责落实;④定期与县政协提案委员会的委员们座谈。副主席陈作忠总结了前一阶段提案工作情况,并对做好提案工作提出三点意见,即:重视提案工作,把提案工作当作大事来抓;抓住重点,努力提高提案工作质量;认真执行《提案工作条例》和《提案工作简则》,使提案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1996年3月22日,县政府召开第6次政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议由副县长刘焕义主持。县政府政务会组成人员、县直有关综合部门负责人、各乡镇的乡镇长、各承办单位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县政协副主席陈作忠和提案委员会主任马凤龙应邀出席会议。会上,县长助理、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刘建国宣读了县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关于高标准、高质量地办理委员提案工作的安排意见。县政府为加强对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县长窦俊华任组长,副县长李东海、刘焕义任副组长,副县长吕福玲、吴福林、杨金华、刘宝忠、时建伟和县长助理王凤岐、刘建国、杨贵生、董志刚、张洪儒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指定县政府办公室为具体办事机构。要求
  各承办单位强化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按时限完成任务,努力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三率”,要求办复率达到100%,解决率达到50%以上,满意率达到97%以上,力争100%。快办件和重点件要在既定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并答复委员。承办单位要坚持主要领导同委员见面的制度。对多次答复委员们不满意的,要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承办单位研究答复意见,报分管县长,由分管县长出面向委员说明情况,达到委员满意。会上,县长窦俊华讲话,要求领导小组成员和承办单位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制度,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县政协副主席陈作忠对县政府重视政协提案工作表示感谢,对各职能部门认真办理委员提案表示满意,并对提高提案质量和办案质量讲了意见。
  1996年8月27日,县政协召开提案工作座谈会。副主席于永祝、秘书长刘瑞华参加会议。县政府办公室通报了六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到7月份,县政协转给县政府的79件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委员满意率为98.7%。办理工作有三个特点,一是效率较快、质量较高;二是各级负责人高度重视,承办部门认真落实。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亲自挂帅,主管副县长主抓,其他副县长分口把关,政府办公室具体协调承办的组织保障体系,下发了《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三是提案办理工作趋向制度化、规范化,县政府对提案办理工作实行了限期办理和督查制度,并进一步严格了办案程序。委员们肯定了县政府办理提案工作成绩,对个别办案工作中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
  1997年3月4日,县政协副主席陈作忠主持召开建议案座谈会,秘书长刘瑞华、提案委员会及县工会、劳动局、商业局、农业局、经委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就实施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进行座谈。县经委、县总工会、商业局、劳动局分别介绍了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情况和措施。副主席陈作忠对宁河县再就业工程提出几点意见:一是各级领导机关对再就业工程应予以充分重视,下岗职工亦应配合,共同努力,保证再就业工程顺利实施;二是要更新就业观念,企业与职工都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理解就业;三是加大企业改革力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企业要开辟新的就业渠道,使职工转岗不下岗;四是加强下岗职工培训工作,提高职工专业素质,还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对下岗职工的优惠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
  7月4日,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对3个建议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视察和座谈。座谈中县环保局通报了《关于尽快治理白酒厂糟液污染环境问题的建议案》落实情况,县劳动局通报落实建议案《关于实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的情
  况。水利局通报《关于解决地下水超量开采问题的建议案》落实情况,副县长吴福林讲了意见:为了落实政协建议案,各局做了大量工作,各方面基本满意,县政府感谢各单位。对县政协提出的建议案,县政府表示欢迎,这是规范政府行为的好事,各部门应继续努力,尽快落实3个建议案。最后希望政协委员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多提些提案。县政协秘书长刘瑞华总结时指出,对3个局采取措施,逐年实施,取得一定成果表示满意,希望有关单位继续努力办理3个建议案。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8月19日,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召开提案承办情况通报会,县政府办公室通报六届五次会议以来县政协转到县政府的59件委员提案,已全部办复,满意率为100%。委员提案中解决或正在解决的共27件,占提案总数45.8%。如为落实单英俊委员提出的在东方红村安装有线电视提案,县政府责成县广播电视局,在4月份安装完毕;为落实吴金生委员提出的在新华道、震新路交口处设立交通岗的提案,县交通队派人专门管理此路口交通秩序,确保中小学生放学时人身安全。已纳入规划解决的提案28件,如关于农村重建合作医疗制度、光辉村变压器增容、桥北新区建立小学等提案,县政府已安排有关部门列入工作规划中,尽快解决。会议决定对主席会议建议案落实情况全程跟踪,逐步落实。参加通报会的有县政协副主席陈作忠、秘书长刘瑞华。
  9月5日,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召开提案工作座谈会,总结提案工作经验。提案委员会主任刘瑞华首先汇报了5年来工作情况,委员们予以补充。副主席于永祝指出,提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是取得工作成效的保证,建议今后提案工作要定出立案标准;为提高提案质量,应增加团体提案件;提案人与承办单位要多接触,以了解落实情况。副主席陈作忠总结5年来提案工作特点、工作经验,并讲了今后提案工作的意见。
  1998年3月26日,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召开座谈会,就如何进一步提高七届政协提案工作的质量进行研究讨论。副主席吴福林、提案委员会成员和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等参加会议,县政协秘书长刘瑞华主持会议。座谈会上,委员对今后做好提案工作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如举办培训班以提高委员提案的质量;鼓励委员随时提出提案,使提案成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采取典型案例分析的方法,指导推动提案工作的发展。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向委员介绍了上届政府办理政协提案工作的情况,并谈了今年工作想法,即:工作重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加大重点件、快办件的办理力度;对提案中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尽可能纳入县政府决策范围加以解决;开拓办案渠道,实行开门办案,提高办理质
  量。县政协秘书长刘瑞华代表提案委员会,对县政府多年来重视、支持政协提案工作表示谢意,并就提案办理的规范化管理及县政府主要领导阅批政协重点提案等问题,与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1998年7月6日,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就七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开展跟踪视察,副县长张洪儒、县政协副主席吴福林、秘书长刘瑞华参加了这次活动。县工商局、建委、土地局,环卫局负责人陪同视察,并通报了办理委员提案情况。一是领导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县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布置提案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认真研究,责任到人,狠抓落实;二是组织严密,确保办案时限;三是联系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使委员满意率达到100%。委员们肯定了职能部门的办案方法和办案效果,对工作中的难度也表示了理解,并就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磋商。副县长张洪儒就办理委员提案情况作了说明,同时要求各承办单位抓好提案落实工作,真正让政协委员、人民群众满意。针对提案涉及的重点内容和会上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张洪儒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求。副主席吴福林肯定了县政府及提案承办单位前一段提案办理工作的成绩,并对落实好委员提案提出希望。
  1998年9月15日,县政协召开提案办理情况座谈会。秘书长刘瑞华主持会议,副主席吴福林出席会议。县政府办公室通报了七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办理情况。一是领导重视,建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把提案工作纳入了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召开了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二是措施得力,将提案划分为快办件、重点件和一般件,责任到人并确定了时限,实行限期办理、重点办理和催办制度;三是注重实效。副主席吴福林肯定了办案成绩,并对今后加强提案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会上,委员们还学习了李瑞环、张立昌的讲话和提案工作的有关知识。
  1999年6月18日,县政协在县卫生局会议室召开重点提案办理情况座谈会。副主席吴福林、提案委员会主任刘瑞华和提案委员会委员出席座谈会。副县长张洪儒到会并讲话。会上,县卫生局、建委、土地局、交通局、环卫局和教委分别通报了本部门办理重点提案的情况。自5月11日县政府落实代表意见、建议和委员提案工作会后,与会六部门成立机构,狠抓落实,经一个月努力,承接的重点提案均已办复完毕,委员满意率达90%以上,委员对此表示肯定。张洪儒就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要性、县政府今年提案办理工作的特点讲了意见,并对做好政协提案工作提出了希望。副主席吴福林就开展好提案跟踪视察活动讲了意见。
  1999年8月26日,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召开提案办理情况座谈会。副主席吴福林出席会议。县政府办公室通报了县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以来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涉及县政府工作的委员提案88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办复率和委员满意率为100%。会上,县工商局、教委、建委通报了本部门承办委员提案的情况。委员们深入团结道市场、县城东扬水站和芦台二中实验楼施工现场,实地考察了委员提案落实情况,并就巩固现有成果、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副主席吴福林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请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提案,努力在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二是对一些经过努力能够落实的提案,政府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落实;三是要加大平时提案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
  2000年4月28日,县政协召开由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提案委员会成员参加的主席督办件提案办理情况通报会。
  这次主席督办件为:陈怀东副主席提出的《我县亟需建立“农业信息中心”》,由主席李东海督办;冯克俭、商玉泉委员提出的《巩固“普九”成果,切实解决初中生辍学问题》,由副主席陈作忠督办;张如柏委员提出的《关于“全面上水平”与人才使用、培养和引进》,由副主席陈鸿烈督办;李桂福委员提出的《应尽快成立宁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由副主席吴福林督办。会上,首先听取了承办单位负责人对主席督办件落实情况的通报。《我县亟需建立“农业信息中心”》这一提案受到了县农业局的高度重视,建立了机构,配置了人员,增添了设备。发放科技资料500多份,利用电视、广播定期或不定期地宣传农科知识和农业信息。《巩固“普九”成果,切实解决初中生辍学问题》一案,县教委在认真进行调查与分析的基础上,采取加强学籍管理,建立助困基金,转化学困生;开展三级课认定,提高教师素质;广泛开展艺术教育,丰富校园生活;加大依法治教力度等措施,使学生流失得到初步控制。《关于“全面上水平”与人才使用、培养和引进》一案,县人事局负责人认为提案符合宁河县实际,功在将来,是科教兴县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县人事局决定开放人才市场,建立宁河县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会同县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才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应尽快成立宁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一案,受到了县委和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并抽调专人组建综合执法办公室,积极筹划组建执法大队,并着手研究执法权限和执法范围。
  县政协对各承办单位的工作比较满意,并就如何做好今后的工作与各承办单位交换了意见。主席李东海在讲话中希望政府及有关单位就政协委员的提
  案办理工作制定相应实施细则,逐步将提案工作落到实处。副县长张洪儒在发言中高度评价委员提案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并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改进工作方法,深入实际多搞调研,掌握第一手材料,办好委员提案,有条件要落实,没有条件的也要创造条件落实,为党政领导机关科学决策服务。委员们表示要一如既往,继续为宁河县“两个文明”建设建言献计。
  2000年6月20日,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就重点提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视察。副主席吴福林、提案委员会全体成员及部分提案人参加视察。县政府办公室及部分提案承办单位负责人陪同视察。委员们分别听取了县政府办公室对提案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和交通局承办的《关于出租车管理问题》、《芦汉路拓宽改造工程》,建委承办的《三八河改造工程》、《关于进一步治理住宅楼房私拆滥改》,农业局承办的《关于建立我县蔬菜种苗基地》等重点提案落实情况的通报,并到芦汉路、三八河南段、宁河客运管理所实地察看。委员们对提案的落实情况感到满意,并表示今后努力提高参政议政水平,为全县“两个文明”建设多献良策。
  2000年8月25日,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召开提案办理情况通报会。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以来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三次会议期间转给县政府办理的委员提案共82件。县政府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为目标,强化领导,层层实行责任制,狠抓落实,截至8月底,委员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已答复委员本人,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随后,委员们还视察了县影剧院、县城主干路和已竣工的蓟运河橡胶坝。文化局、综合执法大队、水利局主要负责人陪同视察,并就提案的办理结果向提案人当面作了答复。委员对提案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希望县政府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使问题能够尽快解决。副主席吴福林在会上充分肯定了县政府及各提案承办单位的工作成效,并就今后如何搞好政协与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配合,促进提案工作质量提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01年5月17日,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就赵梓委员提出的《全民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加强青少年德育和法制教育》提案,开展专项视察。委员先后到芦台三中、芦台四小了解学校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委员认为,宁河县有关单位经过多年探索和努力,尤其是通过实施“新三好”育人工程,“2+X”育人方案,体现了“全面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教育目的。针对学校、家庭、社会存在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因素,委员认为青少年教育是社会性教育工程,希望社会各界都给予关心和支持,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共同为青少年成长创造一个
  良好的社会环境。副主席吴福林在视察总结中指出,两所学校的作法和经验很好,很值得推广。针对当前文化市场存在的问题,建议县政府责成文化局对本县文化市场进行一次彻底的摸底调查,坚决消除对青少年成长有毒害的因素,共同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大环境。县政府办公室、县教委负责人也参加了视察。
  2001年6月19日,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就七届四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截至5月底,县政府对县政协确定的16件重点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已陆续答复提案人。委员就提案办理情况先后到芦台镇沿河路、原西大桥市场视察。委员们认为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由于县委、县政府重视,措施得力,办理速度快、办复质量有所提高。委员对个别提案答复不尽满意与政府及承办单位交换了意见,建议政府把委员提案真正落到实处,力争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副主席吴福林在讲话中指出,县政府及有关承办单位要在重视提案办复率和委员满意率的同时,不断提高提案的办理成果。针对“沿河路一带居民买菜难问题”,副主席吴福林强调,加强市场建设,退路进厅是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必然趋势,要联系县城实际,关心群众生活所需,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加以研究,想办法、定措施、合理布局,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县政府办公室、建委、财政局、商委负责人参加视察。
  2001年9月19日,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听取县政府关于七届四次会议以来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并就提案落实情况进行视察。主席李东海,副主席陈鸿烈、吴福林和副县长李振亮参加活动。县政府办公室首先通报了关于县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转给县政府办理的提案共81件,已于5月底办理完毕,并已陆续答复各位委员,提案的办复率和委员满意率均达到100%。县园林局、公安分局、广播电视局和县综合执法大队也分别就本部门承办提案情况作了通报。委员们对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并就县城芦台的环境、执法人员素质、县城重要道路停车场及远离市场居民买菜难等问题进行讨论。副县长李振亮在讲话中表示,对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将积极想办法、定措施加以落实。同时,对委员支持县政府工作表示感谢。委员还针对《关于县城绿化问题》、《规范商业道交通秩序》、《建议增播中央电视台教育频道》和主席督办件《关于解决远离市场的居民吃菜难问题》的提案落实情况,视察了光明路、商业道、县广播电视局编辑室、有线转播机房及芦台镇沿河路部分场地。
  2002年6月19日,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就七届政协五次会议重点提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视察。县政协副主席吴福林、秘书长刘宗治、提案委员会主任刘
  瑞华及全体成员、部分提案人参加视察。县政府办公室及部分提案承办单位负责人陪同视察。七届政协五次会议转给县政府办理的提案共计61件,其中14件为重点提案,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已于5月底全部办理完毕,并陆续答复。委员们听取了县政府办公室对提案落实情况的通报和县粮油有限公司承办的主席督办件“关于解决沿河路一带居民买菜难问题的提案”、卫生局承办的“关于实施放心食品工程的建议”、水务局承办的“关于延长居民供水时间的提案”等重点提案落实情况。会后,委员们视察了沿河路菜市场一期工程、家乐商场食品卫生和芦台城区供水管理改造工程。委员们对提案的落实情况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沿河路菜市场配套设施,如建设菜市场停车场和公厕,以方便经商者和群众。二是应增加对县食品卫生专项经费投入,解决急需的蔬菜、粮食、各种农药监测设备,以便为真正建立起无公害蔬菜、粮食生产基地保驾护航。
  2002年8月14日,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召开提案办理情况座谈会。提案委员会主任刘瑞华主持会议,县政协副主席吴福林、秘书长刘宗治、专委办主任刘福东出席会议。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通报了县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以来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涉及县政府工作的委员提案61件、涉及县委工作的委员提案5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委员满意率达90%以上,委员对此表示肯定。会上,县财政局、建委介绍了本部门承办委员提案的情况,委员们视察了光明区平房改造拆迁现场和沿河街居委会门前道路修建情况,并就以后进一步做好提案落实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吴福林副主席肯定了本届提案工作取得的成绩,对政府和各承办单位几年来对提案工作的重视、支持表示感谢,并提出要认真总结经验,做好委员续办提案的办理工作,使提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优秀提案和提案优秀承办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和发挥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促进提案质量的提高,同时也为鼓励和促进承办单位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使更多更好的提案得到落实并发挥作用,从县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开始,开展了评选优秀提案和提案优秀承办单位活动。1993年7月14日,六届政协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了《宁河县政协关于评选优秀提案和提案优秀承办单位的试行办法》,规定了评选范围、条件和办法。优秀提案由提案委员会会同县政府办公室或承办单位推荐;提案优秀承办单位由县政府办公室或提案人推荐,经提案委员会调查核实,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名单,报请政协常委会或主席会议审议批准,每年一度召开表彰会议进行表彰。
  历届评选结果:
  六届一次会议(1993年度)
  优秀提案(7件):
  关于举办一中校庆的建议(王梦恒)
  新生村至东大营路面整修及排水道修建问题(叶梅)
  大力推进个体私营企业发展(于学军)
  采取有力措施,制止私搭乱盖风(王武臣)
  关于深化提案办理工作的建议(马凤龙)
  关于解决个体商贩欺街占道问题(陈春泉)
  加强楼群公共设施的维修(李春英)
  提案优秀承办单位(5个):
  宁河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河县教育局
  宁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宁河县市容卫生管理委员会
  宁河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六届二次会议(1994年度)
  优秀提案(7件):
  解决教师住房问题(齐淑珍、晏凤芝、贾凤兰、商玉泉、叶梅)
  关于每年定期为高中级职称人员进行体检的建议(赵毅然、李春英、
  张德钰)
  积极扶持私营企业、协助解决芦台镇建国村水暖器材厂场地不足的困难
  (朱增印)
  芦台镇居民小区私搭乱建问题亟待解决(董锡钧、靳新平、李观顺、贾仲书、
  邵贵荣、童玉生、徐建华)
  关于加强芦台镇窗口建设和管理的建议(马凤龙)
  治理酒精糟液污染势在必行(贾玉良、李泽民、陈春泉、崔凤蕊、高桂林)
  建议成立县长智囊团(马凤龙)
  提案优秀承办单位(6个):
  宁河县市容卫生管理委员会
  宁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宁河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河县规划土地管理局
  宁河县教育局
  宁河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六届三次会议(1995年度)
  优秀提案(10件):
  加强芦台镇居民基层管理(张德钰)
  农村集体资产亟待加强管理(梁洪军)
  关于楼房居民小区储藏小房统一规划的建议(贾凤兰)
  应狠刹婚丧事大操大办风(崔凤蕊)
  建议成立县信息开发服务中心(魏永成)
  关于迁址重建芦台七小问题(齐淑珍)
  关于搞好城镇绿化工作(张玉书)
  建议宁河电视台多播放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的电影、电视片(贾建文)
  关于拓宽芦台一中路的建议(叶梅)
  关于建立新华道市场问题(李连启)
  提案优秀承办单位(5个):
  宁河县广播电视局
  宁河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宁河县规划土地管理局
  宁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宁河县教育局
  六届四次会议(1996年度)
  优秀提案(10件):
  关于人才开发的几点建议(李铁柱)
  关于组建我县农村有线电视网的建议(李连启)
  二十四栋楼停电问题(齐淑珍、石瑞生、曹尚宽)
  关于加强我县食品市场管理的建议(崔明忠、田富春)
  县水泥厂粉尘污染问题亟待治理(侯德芹、李观顺)
  养殖户放养牛羊不择地点,损害农户利益(庞执中)
  结合宁河中专的扩建治理好三八河(钱铸塔)
  农经干部纳入公费医疗享受范围(刘庆成)
  关于禁止在校园内外销售伪劣食品(傅德礼)
  救救韵丝卫生巾厂(董锡钧)
  提案优秀承办单位(7个):
  宁河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河县规划土地管理局
  宁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宁河县公安局
  宁河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
  宁河县技术监督局
  宁河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六届五次会议(1997年度)
  优秀提案(10件):
  关于待业职工就业问题(陈春泉等)
  街头食品卫生管理亟待加强(王福山)
  我县种子问题亟待解决(陈怀东)
  发展庭院经济(王凤翔)
  关于新华道与文化路交口处厕所拆迁的建议(兰洪武)
  关于清理芦台镇私搭乱盖的建议(刘俊森)
  振兴宁河经济,必须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于明扬)
  关于东方红村要求有线电视入户的建议(单英俊)
  关于修筑芦台镇光辉村路面(张炳江)
  关于整治联星排污站的建议(于文华)
  提案优秀承办单位(7个):
  宁河县公安局
  宁河县劳动局
  宁河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宁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宁河县交通局
  宁河县规划土地管理局
  宁河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七届一次会议(1998年度)
  优秀提案(10件):
  关于放宽政策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于明扬)
  关于制止住宅楼室内装修改变房屋结构的提案(董再平)
  关于芦台镇环境卫生亟待改善(张宗泽)
  应尽快解决企业实行股份制后出现的新问题(孙瑞云)
  应保持农村会计队伍的稳定(田志先)
  关于保护农村耕地问题(冯强)
  关于私营企业加快发展问题(王凤翔)
  关于加强摩托车、农用机动车管理问题(张如柏)
  关于我县中小学生流失造成青少年犯罪,应如何加强管理的建议(徐淑华、
  李莉)
  关于下岗职工培训和再就业问题(李迎春)
  提案优秀承办单位(6个):
  宁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宁河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河县规划土地管理局
  宁河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宁河县公安局
  宁河县水利局
  七届二次会议(1999年度)
  优秀提案(1l件):
  关于加强县城基础设施管理的建议(李守燮)
  关于治理县城脏乱差的提案(李莉)
  关于加快县城房地产开发的提案(靳怀东)
  关于建设芦台镇公共绿地的提案(贾玉良)
  关于加强团结道市场管理的提案(褚贺然)
  关于抓紧建设二中实验楼的提案(陈学江)
  关于加强市场管理的提案(于明扬)
  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提案(徐瑞祥)
  关于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几点建议(高桂林)
  关于加强居民生活用水的卫生管理(平翠英)
  关于打击邪教活动维护安定团结局面的提案(董锡钧)
  提案优秀承办单位(6个):
  宁河县教育委员会
  宁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宁河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河县卫生局
  宁河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
  七届三次会议(2000年度)
  优秀提案(6件):
  关于培养引进使用人才问题(张如柏)
  关于三八河南段铺设排污管道问题(高桂林)
  关于尽快成立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李桂福)
  关于加快我县中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马炳森)
  关于解决蓟运河咸水问题(陈怀东)
  关于维修影剧院问题(戴雁军)
  提案优秀承办单位(4个):
  宁河县水利局
  宁河县教育委员会
  宁河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七届四次会议(2001年度)
  优秀提案(6件):
  全民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加强青少年的德育和法制教育(赵梓)
  创绿色品牌农业(苗建春)
  搞好春季抗旱,确保春播春种(于云和)
  关于加快我县乡镇有线广播电视建设的意见(杨素娟)
  关于绿化问题(靳新平)
  建立七里海自然保护区(曾其巩)
  提案优秀承办单位(4个):
  宁河县教育委员会
  宁河县水务局
  宁河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河县卫生局

知识出处

宁河政协志

《宁河政协志》

本书收录了宁河县各界人民代表,政协宁河县委员会组织.,政协宁河县委员会工作,会议,提案工作,调查研究,视察工作,咨询服务,特邀监督员工作, 信息工作,文史资料工作等章节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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