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户籍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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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七庄乡志》 图书
唯一号: 02062002023000714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户籍管理
分类号: D631.42
页数: 1
页码: 287
摘要: 本文记述了铁道南地区于1953年建立了简易户口管理登记制度,1995年进行人口普查,整顿和核实户口,并建立了四种变动申报登记制度。在60年代初,派出所开始负责户籍管理,并于1961年发放了户口本。1986年后,开始发放居民身份证。铁道北地区的各村一直属于市区户籍,由派出所管理。1986年起开始发放居民身份证,到1995年底已发放了16300张。在暂住人口方面,60年代初派出所开始逐户逐人登记,并建立了暂住户口管理制度。在改革开放后,暂住人口迅速增加,1995年达到7000人。1987年,派出所制定了暂住人口管理规定。
关键词: 李七庄乡 政法 公安 户籍管理

内容

一、常住户籍
  铁道南 1953年各村建立简易户口管理登记制度。1995年11月,结合普选,各村进行人口普查,整顿、核实了户口,建立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四种变动申报登记制度。由乡政府文书负责,村设户籍员,每月向乡汇报。60年代初,派出所开始负责户籍管理。1961年11月市公安局下发《关于户口管理的改革方案和换发市区户口本建立郊区户口本的报告》后,按户发放了户口本,每年进行一次人口核对,同时对迁出、迁入、出生、死亡等事项加强了管理。1986年以后,开始发放《居民身份证》。
  铁道北 各村均属市区户籍,一直由派出所管理。1986年10月1日,首次发放《居民身份证》。到1995年底有16300人领取了《居民身份证》。
  二、暂住人口
  60年代初,派出所通过逐户逐人登记。建立了暂住户口管理制度,专设移民暂住户口登记簿。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乡内经济发展迅猛,加之地理位置优越,暂住人口猛增,1995年达7000人。1987年派出所制定暂住人口管理规定(试行),由派出所负责执行。

知识出处

李七庄乡志

《李七庄乡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李七庄乡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领域的变迁和发展,重点描述了建国以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李七庄乡各项事业的巨大发展和取得的瞩目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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