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个体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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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七庄乡志》 图书
唯一号: 02062002023000705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个体商业
分类号: F721.4
页数: 2
页码: 169-170
摘要: 本文介绍了李七庄乡个体商业的发展情况。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前,各村存在私营的坐商和流动商。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个体商业得到恢复和发展。从1950年代初期的个体商贩加入供销社,到1984年生产队解体后出现个体商业,再到1995年个体商业的增加和发展,涉及烟酒副食、日用百货、蔬菜瓜果、鱼肉禽蛋、布匹服装、五金化工等多个领域。个体商业的发展改变了由供销社独家经营的局面。
关键词: 李七庄乡 商业体制 个体商业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各村均有私营的坐商和流动商。坐商以“小铺”居多,经营油、盐、酱、醋、火柴、煤油等农民日常生活必需品,少数村庄有豆腐房、水铺等;流动商以走村串巷、挑担叫卖的“货郎”为主,经营针线等小百货,另有一些季节性的蔬菜、瓜果小贩。私营商业网点分散,规模小,资金少。
  解放前有“边村的鸡,小南河的蛋,程村的胡萝卜吃饱饭,大南河的粉房闷头干。”流传当地的民谣。解放以前,边村农民以“喝鸡”(收购鸡)行业闻名于乡里,绝大多数男性劳力以此业养家糊口。“喝鸡”所到之处,近在附近村庄,远至静海、文安、大城、高阳等地。收购来的鸡,卖给市内饭馆,或到市场发售。程村部分农民则租种财主土地,种植胡萝卜,亩产五千斤左右,担至市内出售。
  50年代初期,境内个体商业共有35户,除一家煤厂外,其他户分别经营日用百货、烟酒糖果、干鲜果品等。其中有村内的小铺,也有流动摊贩。同时期内,境内经营的畜牧业共有46户,养殖鸡、鸭、猪、牛、羊等畜禽。
  1956年,对私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个体商贩并入供销社,或组建供销社领导下的合作商店。未加入联合组织的个体小商贩,在1958年人民公社化之后,均弃商务农。此后近30年没有私人经营的商业。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1984年,生产队解体,开始有人从事个体商业活动,随着形势的发展,个体商业逐年增多。1988年个体商业103户,从业人员198人。1992年增加到123户,从业人员240人,年营业额27.13万元。1995年发展到155户,从业人员273人,年营业额153.03万元。在经营的项目上,也由开始的烟酒副食、糖果食品、日用百货,发展到蔬菜瓜果、鱼肉禽蛋、布匹服装、五金化工、建筑材料、农机配件等。
  个体商业的发展,活跃了农村流通市场,改变了由供销社独家经营的局面。
  建国初期,有12户从事个体饮食业,其中饭馆1户,豆腐房1户,其他户大多经营早点、熟食(馒头、包子、大饼、果子等)。有3户从事个体服务业,其中理发店2户,旅店1户。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以后,个体饮食、服务业大多公私合营。1954年9月,纪庄子皮庆元在李七庄开始经营“六合居”饭馆,1956年10月,归李七庄供销社管理。
  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个体饮食业得到了恢复和发展。1988年,个体饮食业共有27户。1992年增加到50户,从业人员141人,年营业额25万元。至1995年已发展到76户,从业人员175人,年营业额185.85万元。
  1988年,个体服务业共有3户,从业人员8人;至1995年,增加到7户,从业人员10人,年营业额24.38万元。1988年,个体修理业有17户,从业人员40人;1993年增加到17户,从业人员36人,年营业额3.53万元;1995年发展到28户,从业人员50人,年营业额14.25万元。

知识出处

李七庄乡志

《李七庄乡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李七庄乡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领域的变迁和发展,重点描述了建国以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李七庄乡各项事业的巨大发展和取得的瞩目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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