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供销合作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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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七庄乡志》 图书
唯一号: 02062002023000704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供销合作社
分类号: F721.2
页数: 2
页码: 167-168
摘要: 本文介绍了李七庄乡商业体制的发展情况。供销合作社在建国初期建立了多个网点,经营范围逐年扩展,包括日用品、工业品、农产品等。随后介绍了商业公司的建立和各单位的经营情况。个体商业在改革开放后逐渐恢复和发展,涉及从烟酒食品到建材农机等多个领域。此外,还介绍了集市贸易的建立和发展情况。
关键词: 李七庄乡 商业体制 供销合作社

内容

一、网点
  建国初期,天津市供销合作社在西郊区建立4个联村合作社,乡境内有李七庄合作社和王兰庄合作社。1954年,成立西郊供销合作社。李七庄联村社主任徐茂山;王兰庄联村社主任何委田。其后,梨园头、程村等也相继成立了联村社。境内各村的联村社改为李七庄供销社的基层门市部。
  供销合作社(简称“供销社”)建社初期,资金是社员入股,财产是社员筹集,干部是民主选派,属集体经济组织。当时社员入股,股金两元,利用空闲民房做为经营场地,主要经营日常生活用品。随着资金的不断积累,一些工业品逐渐增加,还经营化肥等生产资料。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以后,供销社为解决农民口粮问题,开始销售玉米、面粉等,村民凭乡政府开的购粮条据,不出村就可以买到。供销社兼有收购业务,如收购鸡蛋、麻绳、废铁等。
  1955年,国家开始对小商小贩实行社会主义改造。1954年,境内有私营商贩59户,1956年初,实行公私合营,有40多户并入供销社,业主成为供销社职工,供销社不断壮大。其基层网点覆盖各村落。1958年,随着人民公社的成立,供销社转化为全民所有制性质,成为国营商业的基层机构。1962年,西郊区成立了农村商业管理处,李七庄供销社的业务包括了李七庄、梨园头、大寺3个公社的商品供销。
  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又恢复为李七庄、梨园头、大寺3个供销社。
  1983年,根据国务院精神,供销社恢复为集体所有制性质。
  1995年,李七庄供销社共有14个门市部,职工299人。14个门市部分别是:体院东、杨楼、梨园头、凌庄子、王兰庄、程村、五金交电化工、百货商场、副食商场、生产资料、煤店、收购站、批发部和饭馆(早点),另有一冷食厂。
  二、经营
  供销社建立以后,随着资金积累不断增长,经营范围也逐年扩展。
  建社初期,经营油、盐、酱、醋、烟、酒、糖果、文具纸张等,兼营少量化肥和农药,收售粮食。1954年,建立了回收站,除收购日常废旧物品外,还收购农副产品,如洋葱、高粱秸、苇子、麦秸、青草、稻草等,并从东北采购土豆种,分配各村种植。1955年,建立了副食商场。粮食改由粮站收购。1956年,建立了百货部和煤店;同年10月份,在李七庄组建了六合居饭馆。1957年,建立了肉食部。1981年,在李七庄建立了西苑饭店。1983年,与四新、辛院、赵金庄、蔡台四个村蔬菜产销挂钩。1993年,撤销西苑饭店。
  李七庄供销社为综合性商业部门,经营项目有农业生产资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电工器材、水暖器材、调味品、蔬菜副食、禽蛋肉食、干鲜果品,还经营农副产品收购及冷食加工等。

知识出处

李七庄乡志

《李七庄乡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李七庄乡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领域的变迁和发展,重点描述了建国以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李七庄乡各项事业的巨大发展和取得的瞩目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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