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商业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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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七庄乡志》 图书
唯一号: 020620020230007047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商业体制
分类号: F727.21
页数: 5
页码: 167-171
摘要: 本文介绍了李七庄乡商业体制的发展情况。首先介绍了供销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包括联村合作社的成立和供销社的转型。其次介绍了集体商业的发展,包括商业公司的成立和各个单位的经营情况。最后介绍了个体商业的发展,包括私营商贩的整顿和个体商业的恢复与增加,以及集市贸易的建立和发展情况。
关键词: 李七庄乡 商业 商业体制

内容

第一节 供销合作社
  一、网点
  建国初期,天津市供销合作社在西郊区建立4个联村合作社,乡境内有李七庄合作社和王兰庄合作社。1954年,成立西郊供销合作社。李七庄联村社主任徐茂山;王兰庄联村社主任何委田。其后,梨园头、程村等也相继成立了联村社。境内各村的联村社改为李七庄供销社的基层门市部。
  供销合作社(简称“供销社”)建社初期,资金是社员入股,财产是社员筹集,干部是民主选派,属集体经济组织。当时社员入股,股金两元,利用空闲民房做为经营场地,主要经营日常生活用品。随着资金的不断积累,一些工业品逐渐增加,还经营化肥等生产资料。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以后,供销社为解决农民口粮问题,开始销售玉米、面粉等,村民凭乡政府开的购粮条据,不出村就可以买到。供销社兼有收购业务,如收购鸡蛋、麻绳、废铁等。
  1955年,国家开始对小商小贩实行社会主义改造。1954年,境内有私营商贩59户,1956年初,实行公私合营,有40多户并入供销社,业主成为供销社职工,供销社不断壮大。其基层网点覆盖各村落。1958年,随着人民公社的成立,供销社转化为全民所有制性质,成为国营商业的基层机构。1962年,西郊区成立了农村商业管理处,李七庄供销社的业务包括了李七庄、梨园头、大寺3个公社的商品供销。
  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又恢复为李七庄、梨园头、大寺3个供销社。
  1983年,根据国务院精神,供销社恢复为集体所有制性质。
  1995年,李七庄供销社共有14个门市部,职工299人。14个门市部分别是:体院东、杨楼、梨园头、凌庄子、王兰庄、程村、五金交电化工、百货商场、副食商场、生产资料、煤店、收购站、批发部和饭馆(早点),另有一冷食厂。
  二、经营
  供销社建立以后,随着资金积累不断增长,经营范围也逐年扩展。
  建社初期,经营油、盐、酱、醋、烟、酒、糖果、文具纸张等,兼营少量化肥和农药,收售粮食。1954年,建立了回收站,除收购日常废旧物品外,还收购农副产品,如洋葱、高粱秸、苇子、麦秸、青草、稻草等,并从东北采购土豆种,分配各村种植。1955年,建立了副食商场。粮食改由粮站收购。1956年,建立了百货部和煤店;同年10月份,在李七庄组建了六合居饭馆。1957年,建立了肉食部。1981年,在李七庄建立了西苑饭店。1983年,与四新、辛院、赵金庄、蔡台四个村蔬菜产销挂钩。1993年,撤销西苑饭店。
  李七庄供销社为综合性商业部门,经营项目有农业生产资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电工器材、水暖器材、调味品、蔬菜副食、禽蛋肉食、干鲜果品,还经营农副产品收购及冷食加工等。
  第二节 集体商业
  1989年9月,李七庄乡成立了商业公司,下设花鸟鱼虫公司、盛华化工经营部、华达服装商店、五金建材经理部、津西福利五金经营部5个单位。第一年上缴利润十几万元。一年以后,又设立了华明电讯器材部、中环五交化工经营部、津西云竹五金商店、津西华茂五金商店和津西华宁食品店。
  1991年,经过整顿、开发,大力扶持第三产业。花鸟鱼虫公司在外贸部门支持下,经营各种鸟类、金鱼及名贵鼠类、波斯猫等,一些产品通过深圳销往香港、日本、美国,每年创收20—30万元的利润。乡商业公司每年上交乡财政40万元。
  商业公司与工业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成为李七庄乡农村建设和发展的三大经济支柱。
  除乡办商业外,村办集体商业发展也较快。1979年至1995年,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网点有:饮食业1个,服务业4个,修理业13个,其它行业21个。
  第三节 个体商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各村均有私营的坐商和流动商。坐商以“小铺”居多,经营油、盐、酱、醋、火柴、煤油等农民日常生活必需品,少数村庄有豆腐房、水铺等;流动商以走村串巷、挑担叫卖的“货郎”为主,经营针线等小百货,另有一些季节性的蔬菜、瓜果小贩。私营商业网点分散,规模小,资金少。
  解放前有“边村的鸡,小南河的蛋,程村的胡萝卜吃饱饭,大南河的粉房闷头干。”流传当地的民谣。解放以前,边村农民以“喝鸡”(收购鸡)行业闻名于乡里,绝大多数男性劳力以此业养家糊口。“喝鸡”所到之处,近在附近村庄,远至静海、文安、大城、高阳等地。收购来的鸡,卖给市内饭馆,或到市场发售。程村部分农民则租种财主土地,种植胡萝卜,亩产五千斤左右,担至市内出售。
  50年代初期,境内个体商业共有35户,除一家煤厂外,其他户分别经营日用百货、烟酒糖果、干鲜果品等。其中有村内的小铺,也有流动摊贩。同时期内,境内经营的畜牧业共有46户,养殖鸡、鸭、猪、牛、羊等畜禽。
  1956年,对私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个体商贩并入供销社,或组建供销社领导下的合作商店。未加入联合组织的个体小商贩,在1958年人民公社化之后,均弃商务农。此后近30年没有私人经营的商业。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1984年,生产队解体,开始有人从事个体商业活动,随着形势的发展,个体商业逐年增多。1988年个体商业103户,从业人员198人。1992年增加到123户,从业人员240人,年营业额27.13万元。1995年发展到155户,从业人员273人,年营业额153.03万元。在经营的项目上,也由开始的烟酒副食、糖果食品、日用百货,发展到蔬菜瓜果、鱼肉禽蛋、布匹服装、五金化工、建筑材料、农机配件等。
  个体商业的发展,活跃了农村流通市场,改变了由供销社独家经营的局面。
  建国初期,有12户从事个体饮食业,其中饭馆1户,豆腐房1户,其他户大多经营早点、熟食(馒头、包子、大饼、果子等)。有3户从事个体服务业,其中理发店2户,旅店1户。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以后,个体饮食、服务业大多公私合营。1954年9月,纪庄子皮庆元在李七庄开始经营“六合居”饭馆,1956年10月,归李七庄供销社管理。
  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个体饮食业得到了恢复和发展。1988年,个体饮食业共有27户。1992年增加到50户,从业人员141人,年营业额25万元。至1995年已发展到76户,从业人员175人,年营业额185.85万元。
  1988年,个体服务业共有3户,从业人员8人;至1995年,增加到7户,从业人员10人,年营业额24.38万元。1988年,个体修理业有17户,从业人员40人;1993年增加到17户,从业人员36人,年营业额3.53万元;1995年发展到28户,从业人员50人,年营业额14.25万元。
  第四节 集市贸易
  1980年以前,没有集贸市场。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先后建立了5个市场。
  1980年12月,在黑牛城道、李七庄村东侧,兴建了李七庄农贸市场。投资1000元,占地面积240平方米。容纳50个摊位,经营蔬菜、鱼肉等。
  1991年8月,在体院北建立了体北食品批发市场。先后投资800万元,占地面积28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容纳550个摊位,经营食品、副食、调料、烟酒等。
  1992年,在于台村建立了蔬菜批发市场。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63336平方米,建筑面积1240平方米。容纳300个摊位,经营蔬菜批发。
  1993年,在凌庄子建立了天塔温州鞋帽服装商城。投资380万元,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容纳400个摊位,经营服装鞋帽批发零售。
  1994年,在于台村建立了于台集市(逢五、十)。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容纳200个摊位,经营零售农副产品。

知识出处

李七庄乡志

《李七庄乡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李七庄乡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领域的变迁和发展,重点描述了建国以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李七庄乡各项事业的巨大发展和取得的瞩目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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