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合作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李七庄乡志》 图书
唯一号: 02062002023000701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合作化
分类号: F325
页数: 4
页码: 116-119
摘要: 本文介绍了天津李七庄地区从互助组到人民公社的发展历程。
关键词: 农业 生产关系 合作化

内容

一、互助组
  经过土地改革农民分得土地农具,情绪高涨。但是农民特别是贫雇农生产工具不足,资金短缺。为了帮助农民特别是贫雇农翻身后获得较高的生产效益,在生产资料私有的情况下按自愿原则互助互利鼓励农民走集体化的道路。
  境内农民有换工习惯,每逢农忙季节亲朋好友合伙生产,以弥补自己在人力畜力农具方面的不足。1952年春季,梨园头村李金铸成立了李七庄地区第1个互助组,至7月底梨园头、王姑娘庄、高庄子、王兰庄村除地主富农外,绝大多数农民组成了互助组。1953年掀起互助合作高潮,在参加互助组的1195户农民中,贫雇农1076户占90.1%,中农119户占9.9%。
  二、初级社
  1954年初级合作社开始酝酿建立。1955年梨园头村的郭万柏、张万鹏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成立了境内第一个初级合作社取名为"继光社”。初建立时地少人多,粮食、牲畜、农具、资金缺乏,人称“穷杜"。初级杜为解决社员的吃饭问题,组织一部分劳力到国营粮库翻晒粮食,以赚钱买粮。又分出一部分劳力去市里清厕所、拉脏土、挖河泥,以解决肥料问题。初级社建立时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援,用国家贷款添置了急需的水泵和其它农具。当年“继光社”获得了丰收,稻谷平均亩产400公斤,玉米、高粱也获得了高产。粮食按劳分配,初级社巩固发展。
  三、高级社
  1956年,李七庄地区处于单干户、互助组、初级社多种组织形式并存局面。是时共有初级社43个。1956年春季,程村、边村、邓店、于台村的4个初级社率先合并,成立了“建华”高级社。其它3个乡也用了7天时间相继将初级社全部转为高级社。杨楼、武台、辛院、凌口、蔡台、王台等村成立了“太阳升”高级合作社,李七庄、赵金庄、宁家房子、凌庄子成立了“光芒万丈”合作社,纪庄子与黑牛城成立了“万年青”高级合作社。梨园头、王姑娘庄,大倪庄、小倪庄、高庄子、王兰庄6个村成立了“梨园头高级合作社”。
  高级合作社使处于单干、互助组、初级社时的农户一跃成为“社员”。鳏寡孤老弱农户,半农半商或半农半工户也统统入了社。以前被初级社拒之门外的地主富农及其子女一部分取得正式社员资格,一部分被定为“候补社员”,由群众监督改造。高级社取消了土地入股分红。完全实行“按劳分配”,即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归集体所有,收获物凭参加集体劳动多少分配,实行民主理财,小段包工,定额超额有奖和包工定产等农业生产责任制,使生产力迅速发展。
  四、人民公社
  1958年8月23日,中共西郊区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和河北省委《关于建立人民公社的指示》在西郊区成立了东风、红旗两个人民公社。境内4个高级合作社和万年青高级合作社的纪庄子村都属于东风人民公社。
  1959年5月4日,南开区人民政府将东风人民公社更名为卫南人民公社。
  境内各村被划为卫南人民公社的两个管理区,即:李七庄管理区,辖李七庄、凌庄子、赵金庄、宁家房子、纪庄子五个村;杨楼管理区,辖梨园头、王姑娘庄、高庄子、王兰庄、大倪庄、小倪庄、杨楼、凌口、辛院、蔡台、于台、王台、邓店、程村、边村15个村。
  1958年11月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人民公社对管理区大队小队的生产资料无偿调用。劳动力按军队的营连排编制,农业产品分配实行半供给制,社员生活实行食堂化。一切财产由公社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调拨,俗称“一平二调”,刮起了共产风。极大地挫伤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
  1960年11月卫南人民公社划归和平区,即派工作组到各生产队刹抑浮夸风、特殊风、命令风、瞎指挥风、共产风等“五风”,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将公社核算单位改为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把产权下放到生产队。

知识出处

李七庄乡志

《李七庄乡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李七庄乡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领域的变迁和发展,重点描述了建国以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李七庄乡各项事业的巨大发展和取得的瞩目成就。

阅读

相关地名

李七庄乡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