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农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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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寺镇志》 图书
唯一号: 020620020230006903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农民生活
分类号: D668
页数: 3
页码: 455-457
摘要: 本章记述了西青区大寺镇农民解放前、解放后的生活变化情况。
关键词: 大寺镇 农民 生活

内容

第一节 解放前
  境内从明朝初年至清朝雍正九年(1731)均隶属静海县。
  明朝静海进士陈耀作“穷民叹”一首曰:“破屋葺蓬茅,麻衫鬓发焦,到门惟有水,顾地绝无苗,野菜和根食,生柴带叶烧,已看贫到骨,何计避征徭。”这是当时境内农民生活的真实写照。
  民国时期《续天津县志》载:“天津城南,地卑汗,杂树不植,百草枯。每逢淫雨聚行,潦汪洋巨浸成江湖。人谓近海,地广斥,荒秽不治。”境内农民则称:“春旱秋涝雹子砸,最后蚂蚱来扫茬。”由此可见,境内农民生活同明清时期相比没有变化。
  据解放后中共天津县委的抽样调查,解放前夕天津县境内(含本镇)占总户数6%的地主、富农,占有70%的土地,占总户数94%的农民无地或少地。有些村,如倪黄庄、门道口等,几百年来被大地主买过来,卖过去。广大农民只有靠当佃户、当长工、打短工和做小买卖维持生计。一般农户好年景是糠菜半年粮,在灾年只能以野菜充饥或离乡背井外出谋生。俗传:“卫南洼,三种宝,黄蓿、地梨、败洋草”。每年都有很多农民靠这3种野草度命。此外,兵匪的掠夺也给农民造成很大的灾难。仅以青凝侯村为例,该村在解放前有83户,从1939至1949年,外出逃荒要饭的共25户,被迫抓去当劳工的13人,在天津做苦工的45人,一度结伴到文安洼挖地梨的70多人,外出户被迫卖掉的儿女4个,纯因冻饿而死的成年人18人,被兵匪打死的17人,打伤造成终身残废的8人。至于婴幼儿则是生的多,活的少,野地里经常见到婴幼儿的遗骸。
  第二节 解放后
  1949年至1955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四十天运动”,土地改革和土改镇反补课,广大贫苦农民获得了土地、房屋及部分生产资料,并走向互助合作化道路,农民的生活逐步得到改善。再加上农民政治地位的提高,人们普遍感到比旧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当时农民的生活水平还是相当低的。1958年广大农民在“大跃进、人民公社、总路线”三面红旗的指引下,战天斗地拔穷根,但由于“共产风”、“瞎指挥风”、“浮夸风”盛行,造成1960年农民吃粮“低指标、瓜菜代”。人均口粮最低时每人每天6两。因此当时人们又不得不以野菜充饥,不少人患了浮肿病,少数人流入东北。
  1962至1965年,由于国家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农村经济好转,农民生
  活有了提高。是年年人均吃粮331.5斤。1966年人均收入140.12元。1964年开始打机井,结束了祖祖辈辈喝苦咸水、吃水虱子的状况,收音机、自行车、手表等进入一般农民家庭。农村的砖瓦房逐年增多。1966年起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中,农民生活水平没有提高。1975年境内年人均吃粮432斤,人均年收入152.05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促进了境内乡镇企业的崛起,农、林、牧、渔及第三产业也有了很大发展,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不断壮大,农民的个人收入也逐年增加。1993年全乡人均收入达到2197.40元,比1975年增长了13.5倍。1994年全乡人均收入2868元,居全市乡镇排行榜第8位。1995年,全镇15个村均达到小康水平,其中有4个村达到明星小康水平。全境人均收入达到3103元。农民的衣食住行及文化生活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农民购买力不断增强的情况下,耐用品的拥有量有大幅度的增长。近十几年来,农民商品购买的投入,逐步由实用型向减轻家务负担和丰富文化生活方面转化。

知识出处

大寺镇志

《大寺镇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文介绍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的情况,包含了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建置、户籍人口、农业、养殖业、林业、工业、商业等篇章信息,以及各篇章所包含的内容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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