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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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青区年鉴 2002》 图书
唯一号: 020620020230002618
颗粒名称: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其他题名: 2001年1月8日在西青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6
页码: 43-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1年1月8日在西青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关键词: 西青区 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内容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00年我院检察工作情况,请予以审议。
  2000年,我院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按照我区“乘势而上,开拓创新,全面上水平”的工作基调,紧紧围绕西青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个大局,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以创新的精神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建设,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上水平,为我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入开展反贪污贿赂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严厉打击贿赂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我们为经济工作服务的手段。因此,我们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加大办案力度,依法从严惩处,使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全年共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举报线索40件,调查后立案查处16件16人,比去年增长33个百分点。其中,查处贪污案件11件11人,贿赂案件1件1人,其他案件4件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00万元。
  在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服务经济建设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保障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反腐败斗争事关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检察机关作为反腐败的一支重要力量,依法严惩职务犯罪体现了区委、区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顺党心,合民意。因此,我们从讲政治的高度坚持有案必查,有案必办,不断提高侦察能力。一是自觉坚持区委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全区的整体工作之中,坚持把依法独立办案同执行党委决议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二是强化检察长对办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了对反贪污贿赂部门、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和举报中心的统一指挥。对重大、疑难的案件,检察长都坚持亲自研究部署,必要时还亲自参于办案。工作中面对犯罪主体反侦察能力较强、关系网交织、说情干扰严重、调查取证困难等情况,我们顶住压力,排除干扰,勇于攻坚,敢于突破,保证了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查办天津粮食局高产示范场场长董会祥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1300余万元的案件中,我院由主管检察长带领干警克服重重困难,前往山西、内蒙等五省市调查取证,抓捕案犯。去年8月,董会祥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二)围绕发展主题,确定打击重点。打击职务犯罪,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经济。因此,我们紧紧围绕发展这个主题,结合我区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把那些借改革之机中饱私囊,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的“穷庙富方丈”和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不处理会影响发展和稳定的犯罪案件,以及区委交办的案件作为打击重点,增强了打击和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做到:依法保护有功者,大胆支持开拓者,帮助指导失误者,严惩严重犯罪者,把依法办案和实现政治、经济、社会效果有机地统一起来。去年,我们在查办中北镇大卞庄村的案件中,既坚持依法办案,查处了犯罪,又维护群众利益,挽救了失误者,为村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有力地维护了一方的稳定和发展,受到区委和该镇党委、政府以及村民的好评。
  (三)严格办案程序,确保案件质量。工作中,我们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各项办案纪律,依法规范侦查活动,不单纯追求案件数量,而是坚持把提高案件质量放在首位。一是做好侦查工作。对掌握的每一件案件线索都进行认真筛选和分析研究,根据案件特点确定主攻方向,制定出详细的初查方案、侦查方案,围绕获取、完善、固定证据开展工作,努力提高成案率;二是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检务公开”和市院制定的对犯罪嫌疑人、证人的告知制度。为保证公证、文明执法,我们对案件实行回访制度,还在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聘请了执法监督员,采取发放“违法办案征求意见表”和召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的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避免和防止了违法办案情况的发生。
  (四)进一步搞好职务犯罪预防和服务工作。几年来,虽然检察机关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但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现象还时有发生,事实证明,打击是必要的,但单纯打击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着力从治本上解决问题。因此,我们把预防和服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将防范关口前移,从源头上加以治理。先后与区建委、区国税局签定了《联合预防犯罪协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制定措施,开展预防工作。派员参加了“杨柳青一中”、“疗养院”、“政法大楼”、“农业大楼”、“民政大楼”区内五项重点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保证了招、投标活动依法进行。还深入到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帮助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遏制犯罪的发生。我们把服务工作贯穿到办案的每个环节,坚持在办案中服务,在服务中办案,最大限度地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我们还与区经委联合对全区九个街镇从事企业管理和经营的人员进行了《合同法》的培训,接受培训的人员达600余人。还向他们发放了我院自行编印的《学法抓经济贴身法律顾问》和《我区企业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应注意的问题》的法律宣传册。为适应我区“全面上水平”的需要,更好地发挥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分别由检察长带队,深入到天津微型汽车厂等国有企业和张家窝镇等街镇听取和征求意见,开展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为西青经济改革和发展服务的意见》,使我们的服务工作更加规范,更加具有针对性。
  二、坚持不懈开展严打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经济要发展,稳定是前提。为我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是我们检察机关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检察工作服从服务于大局的具体体现。对于危害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我们坚持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264件373人,审查后批准逮捕245件349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284件438人,向区法院提起公诉264件401人。
  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配合公安、法院开展专项斗争。一年来,我们按照“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种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扰乱社会生产和经营秩序的刑事犯罪。坚持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和审查起诉的案件从快审查,对重大疑难案件坚持提前介入,把问题解决在报捕和起诉之前,做到快捕、快诉,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共提前介入大要案31件(次),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斗争3次,配合人民法院开展公判活动7次,有效地遏制了刑事犯罪的发展势头。
  (二)严把审查批捕、起诉关,确保案件质量。为确保严打的质量,我们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审查每一件案件,严把批捕、起诉关。对罪该逮捕、起拆的案件及时逮捕和提起公诉,对不构成犯罪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案件,依法做出不捕、不诉决定,对该立案而立案和定性不准的案件,依法及时予以纠正,做到不枉不纵。全年不批准逮捕5件5人,追捕1件1人,立案监督1件1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17件22人,追加被告人4人,改变案件定性13件。去年,我院受理了邱彦昶过失致人死亡一案,经我院严格审查,认为邱彦昶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我院以故意杀人罪将邱彦昶移送上级检察院提起公诉。同年4月26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邱犯死刑并已执行枪决。全年批捕案件正确率和提起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均保持100%
  (三)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我们从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出发,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一是在社会上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一年来,我们采取座谈、咨询、讲课等形式,先后深入全区各街镇、企业、医院及部队宣传法律3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二是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针对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问题,院里建立了青少年“维权岗”,分别与本区三所中学建立长期联系,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着力做好未成年人罪犯的教育挽救工作,预防减少重新犯罪;三是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去年,我院与张家窝镇小甸子村建立了综合治理联系点,由主管检察长带队,多次深入核村调查了解情况,根据存在的治安问题采取帮助整章建制,健全治安组织,开展法制宣传等形式进行综合治理,收到良好效果。我们还按照区委的部署,积极参加区里统一安排的打假、专项考察和专项整治工作,有力地维护了我区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加强检察监督工作
  开展检察监督工作,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依法治区工作的需要。因此,我们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检察监督工作的力度。
  (一)加强了对监管场所监管活动的监督工作。共检查收押人犯4192人,审查办理起诉案件5件7人,处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案件12件12人,审查劳改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430人,审查劳教人员减期、所外就医、所外执行191人。向监管场所提出检察建议117件,提出纠正违法建议3件。按照区委的部署,对全区168名监外罪犯进行了专项考查和帮教,协助有关部门健全了帮教措施和组织,对预防重新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加强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按照市检察院提出的“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认真做好申诉接待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85件,其中举报129件,控告8件,申诉5件,群众一般来访43件。初查举报线索10件,监督刑事立案1件。严格执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做好检察长接待工作,妥善处理疑难案件和久诉不息案件,及时协调处理矛盾纠纷。全年共接待来访22件51人(次),其中集体访两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做到了百分之百地受理,百分之百地接待,百分之百地答复。去年控申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和“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三)加强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执纪情况的检察监督工作。去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检察机关中的法纪检察科更名为渎职侵权检察科,进一步突出了工作性质。为此,我们深入有关行政机关进行调查研究,开展有关的法律宣传,挖掘案件线索。全年共寻找案件线索10条,经查立案1件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四)加强了对民事、行政案件的检察监督工作。根据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加强了对民事、行政案件的检察监督工作。去年,共接待来访人员40人(次),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8件,息诉7件,经审查认为确有错误依法向上级检察院提出抗诉建议2件,市检察一分院抗诉1件,抗诉案件实现了多年来零的突破。
  四、努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队伍建设,是搞好检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只有一流的队伍才能创造一流的业绩。因此,我们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以班子建设为龙头,以队伍建设为主线,以制度管理为手段,以争创活动为载体,狠抓检察队伍自身建设。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去年,我院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在领导班子的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三讲”教育、“警示”教育和“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我们以此为契机,狠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首先,抓了领导班子的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和《补课制度》,严格学习纪律。我们采取集中和分散,精读和通读,自学和交流相结合的方法,先后学习了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市委和区委的有关重要文件40余篇,写出了近30余万字的读书笔记。通过学习,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其次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班子内部工作制度。先后制定完善了《党组决策程序》、《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例会制度》,保证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内得到正确的贯彻执行;三是坚持以身作则。凡是要求干警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干警不做的班子成员首先不做。带头学理论学业务,提高执法水平。自觉转变执法观念,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自觉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个大局。带头廉洁自律,秉公办案;四是积极开展谈心活动。班子成员之间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诚恳地交换意见,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促进了班子的团结与合作。在干警中开展了“四访七谈”活动。四访是:干警有病必访、家属有病必访、干警家中有重大困难必访、婚丧必访;七谈是:入党必谈、提职晋级必谈、交待任务必谈、工作调动必谈、出差前后必谈、干警思想沉闷必谈、新同志入院必谈,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通过加强班子建设,使每个成员在思想上、政治上、作风上和纪律上都有了明显的提高,使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有了进一步的增强。
  (二)加强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一是着力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我们把“三讲”教育、“警示”教育和“反特权思想、霸道作风,治理违法办案”专项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开展执法思想大讨论,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查办职务犯罪就是对生产力发展的促进、扫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就是对先进文化发展的维护、公正执法就是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保护的执法思想,自觉地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统揽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解决了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在学习上,院里制定了具体的学习计划,采取干警个人自学、科内及院内集中组织的方法进行学习。在教育上,从讲党课的形式进行教育。院领导带头讲党课,利用所学理论对干警进行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共产党员应廉洁从政严格执法”、“共产党员要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聘请了市委党校的教授进行形势教育。进一步强化了思想政治工作。先后开展了禁止“吃、拿、卡、要、报”专项整顿活动,创“全年无违纪”活动,组织干警参观“法轮功”邪教组织展览,收看警示教育录象片和电影,召开了大学生谈话会和“展军人风采,铸检察辉煌”军转干部座谈会,开展了“学英雄,见行动”、“党员献计献策”等活动。通过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提高了干警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了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为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依法办案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障;二是着力加强检察业务学习和培训。我们以《刑法》和《刑诉法》为重点,在全院开展的两法的学习和培训活动。针对自侦、批捕、起诉、民行等部门的不同业务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学习和培训计划,有侧重地进行学习培训和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先后开展了观摩庭活动,举办了主诉检察官疑难案件研讨大会,进行了检察业务全员培训和考试,对科以上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还采取“个案表彰”的方法,对业务过硬、办案成绩突出的同志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加强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去年,共撰写调研文章18篇,其中4篇在全市评比中分别获得二等奖和优秀奖。努力提高干警的学历层次和文化知识水平。目前,全院干警中具有法律大专学历的有76人,大本学历的有26人(具有学士学位的8人),研究生(含在学)6人。引导干警学习与检察工作相关的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领域,培养一专多能的优秀人才。
  (三)狠抓制度建设,实现规范化管理。我们以“三讲”教育为契机,对1996年院里编印的《制度、规定汇编》手册和近几年制定的制度进行了一次集中梳理,该废止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制定的制定。共梳理制度的规定40多项,其中新制定和完善了《一岗双责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干部竞争上岗制度》、《队伍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案件监督措施》、《检务公开制度》及各项行政管理等制度38项,强化了内部制约机制。成立了制度督查组织,加强了对各项制度的检查落实工作。还就进一步搞好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教育和管理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建立了干警社会生活报告制度,定期举行干警家属座谈会和家访。形成了机关内部、外部、家庭为一体的管理体系。制度建设的加强,为规范队伍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干警的精神状态和机关面貌都发生了可喜变化。
  (四)推进检察改革,保持检察工作生机和活力。一是实行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积极探索建立在检察长领导下,由主诉检察官独立承办案件,对事实、证据的认定和所做决定负责的办案工作新机制,有效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改变了长期以来办案工作环节多、责权不明的状况。为强化干警竞争意识,我们在干部人事制度上进行了大胆的改革,认真落实《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去年,对晋升副处级检察员实行竞争上岗。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做到“四公开”、“四严格”。“四公开”即公开竞争指数、公开竞争条件、公开考试成绩、公开讲演答辩;“四严格”即严格报名、严格考试、严格判卷、严格竞争程序。通过报名、审核、笔试、讲演、答辩、测评等严格的程序,保证了竞争质量,收到良好的效果,有效地调动了干警工作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大力开展争创活动,树立检察干警良好形象。去年,我们围绕争创“五好检察院”活动,大力加强机关建设。在机关内部开展了“争创文明接待室”、“争创青年文明号”和“争创先进科室”的活动,在全院形成了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在社会上开展了“争创优秀服务单位”、“青少年维权岗”和“扶贫帮困”的活动。自1997年我院开展扶贫帮困活动至今,先后与8个特困家庭结成了帮扶对子。采取捐献现金、义务劳动和购买物品相结合的办法,几年来,干警们从工资中共捐献现金一万余元。通过开展这些活动,增强了全体干警的宗旨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检察官的良好形象。各位代表: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一是对新形势下检察规律的认识不深,法律政策研究不够;二是班子的政治理论水平、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我们决心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斗争,不断强化检察监督和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抓好检察队伍建设,为新世纪全区经济和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妥否,请审议。

知识出处

西青区年鉴 2002

《西青区年鉴 2002》

本书类目包括:区情要览、文献、特载、政党、民主党派、政权、政法、军事、农牧林业、乡镇企业、综合经济管理、财税·金融、城乡建设、社会生活、大事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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