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公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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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青区年鉴1997》 图书
唯一号: 020620020230001993
颗粒名称: 法制办公室
分类号: D630.1
页数: 2
页码: 133-135
摘要: 本文介绍了西青区法制办公室的工作情况,包括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政令检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执法检查和规范性文件修审等方面的工作。同时,也介绍了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情况。
关键词: 1996年 西青区 法制

内容

【机构、人员概况】
  西青区法制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4名。
  主要负责人:副主任:贺青林
  正处级调研员:赵玉璋
  【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
  年初,法制办召开了政府法制工作会议暨行政执法责任制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工商、公安、环保、技术监督执法部门及西营门乡政府推行执法责任制的经验,推动全区以“两化一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随着机构改革和人员的调整,调整组建了全区各级执法责任制领导机构和办事网络,明确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个人。为保障政府依法行政,区法制办,根据我区实际需要,摘选了48部有关乡镇政府执法规定的章节、条款,汇编成6万余字的《乡镇政府行政执法依据》一书,共500册,发放到各乡镇政府和有关执法部门,做为执法参照依据。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执法责任制的监督,一年中两次对实施执法责任制进行重点检查,对工商、卫生、水利、畜牧和技术监督、建委系统等执法部门实施检查,各执法部门主要领导对实施执法责任制组织建设,责任制度及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汇报和检查。并且向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二届26次常委会议作了《关于一九九六年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的汇报》,取得了区人大的支持。
  【政令检查】
  法制办按照市政府对(1、2、4、6、10号)五个政令执行情况检查的要求,先后组织召开三次有关实施政令的部门领导会议,提出要搞好自查,建立制度,搞好互查。市政府第55次常务(扩大)会议以后,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政令检查的深入,区政府又召开第33次常务(扩大)会议,深入部署,抓好落实。对政令检查各阶段情况向市有关部门作了三次专题报告。通过政令检查,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四项措施。
  【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
  为保障《行政处罚法》十月一日实施,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部署,法制办对西青区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执法主体资格清理。西青区现有行使执法职能的33个部门和9个乡镇政府共42个机构,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这些机关需进一步理顺和调整,清理结果已报市有关部门审核。同时进行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对1980至1996年间区政府制发或转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查出已失效的(阶段性规定),超越职权管理范围设定处罚的和超出《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本市地方法规规定行政处罚设定最高限额的共8件需修改或废止。为保障行政执法机关正确履行职能和实施行政管理,法制办还对各执法机关履行执法职权的非行政人员、临时工、协勤工、农民工和聘用工等人员进行清理,经登记清理全区具备行使执法资格的人员共891人(不含国税局、地税局)。对行政执法证件的清理,查出在岗持证人员585人(不含公安、税务、工商和其他部门国家部、委颁发的有关执法证件)。
  【执法检查】
  一、开展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先后对贯彻实施《教育法》、《教师法》、《档案法》、《食品卫生法》及《水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并对市政府安排的《天津市1996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涉及的十六项政令进行部署。
  二、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检查和治理工作。进行了预算外资金管理检查,
  解决了乱收费、乱开支、乱发补助、奖金及私设“小金库”问题。加强了以整顿市场和道路秩序为重点的综合治理,综合治理了政府所在地道路秩序混乱、摊群市场外溢,协调建立综合治理机构。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依法行政和执法服务意识。在坚持实施行政处罚统计报告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的同时,重点抽查执法机关执行处罚案件,1996年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比去年上升20%,罚没金额上升30—40%,近百万元。
  【规范性文件修审】
  1996年,受市政府委托征询意见的法律和地方法规、规章等8件,分别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审定。一年中,西青区制发具有约束力和管理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无处罚内容)3件,维护了法制的统一。

知识出处

西青区年鉴1997

《西青区年鉴1997》

本年鉴记述了1998年度天津西青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方面的基本状况。设有区情要览、大事纪要、特载、专文、政党、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权、政法、军事、农业、乡镇企业、商业、综合经济管理、金融、城乡建设管理、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22个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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