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西青区年鉴1998》 图书
唯一号: 020620020230001777
颗粒名称: 政法
分类号: D926.1
页数: 8
页码: 135-142
摘要: 这篇文字提到了西青区在1997年度的法制教育、基层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和公安、治安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其中,司法局组织了普法宣传教育和编写法律读本,推进法制观念提升;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纠纷、预防社会震荡;律师代理案件和提供法律顾问服务,防止经济损失;开设法律服务所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公安分局进行严打整治行动,提高治安管理水平。
关键词: 法制教育 基层调解 法律服务

内容

司法行政
  司法局
  【机构、人员概况】
  西青区司法局,设置有办公室、公律管理科、法制宣传教育科、基层工作管理科、公证处、新华律师事务所。全局编制59人。
  主要负责人:
  局长 徐周尚
  副局长 张彩玲(女)杨建新
  【法制教育】
  本年度,是“三五”普法的关键一年,司法局以法制宣传教育为主导,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为重点,以依法治区为目标,适时组织开展了普法实施阶段的各项工作,使普法工作做到了起步早、标准高、要求严。向全区印发了《农(居)民基本法律知识读本》,解决了普法教材难的问题。编写了《西青区村民自治章程》。与西青电视台合办了《法制方圆》节目。司法部宣传司司长刘一杰和上海市松江县等依法治区考查团来我区检查和考查学习“三五”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对我区的做法给予了很高评价,在法学教育方面,开办了第一期法律大专班,并继续做好明年的招生工作。
  5月份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宝生,副局长张彩玲参加了由中宣部、司法部联合召开的第四次全国学法、用法、依法治理经验交流会。
  【基层调解】
  要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提前预防,减少社会震荡。1997年狠抓了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深化细胞工程,健全了调解网络,调整和整顿调解组织41个,全年共调解纠纷1421起,调解成功率为95.7%,防止矛盾激化130起,创无纠纷村87个,创无矛盾激化村159个。在乡、镇村办法律服务所的基础上,在杨柳青镇组建了第一个市场法律服务所。到目前为止,共有村级法律服务所,联片法律服务所,市场法律服务所6家,乡镇法律服务所9家。继续做好“两劳一少”放回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全区479名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率100%,重新犯罪率仅为0.85%,有5个乡镇实现了无放回人员重新犯罪。6月6日,天津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我区司法局召开。
  【律师公证】
  律师公证工作紧贴经济建设中心积极为全区“二次创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为龙头企业、集团公司,重点项目提供前期和全程的法律服务。
  1997年,律师共代理各种案件94件,为全区67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为企事业单位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新华律师事务所主任乔汝木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优秀律师,并当选为天津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公证工作,全年共办理经济公证503件,民事公证497件,涉外公证36件。建常年公证室30个。为企事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00万元。
  公证处被市司法局评为天津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服务示范窗口”,连续三年被区委评为“十佳服务单位”,并被区文明委确定为全区首批22个“文明服务示范窗口”之一。
  【法律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所是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的阵地。各乡镇法律服务所有专职工作人员35人。1997年共代理诉讼21件。非诉讼20件、调解民事纠纷119起、协办公证231件,代书387份、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为村办企业和乡镇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78万元,为本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公安
  公安西青分局
  【机构、人员概况】
  1997年度科室设置有:局办公室、政办室、监察室、行政科、通讯科、政保科、企管科、防火科、治安科、户政科、内保科、法制科、治安民警队、刑侦支队、看守所、杨柳青镇东派出所、杨柳青镇西派出所、上辛口派出所、张家窝派出所、大寺派出所、南河派出所、王稳庄派出所、李七庄派出所、西营门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全分局共有民警500人。
  主要负责人:
  局 长 王志强
  政 委 石岩山
  副局长 王俊义 张竞 许宝瑞
  1997年公安西青分局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两次全区性的严打整治行动。第一次是从1996年11月下旬开始到1997年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整治治安突出为主要内容的“冬季行动”期间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分子259人,摧毁违法犯罪团伙22个,缴获赃款和赃物折款共60余万元,整治隐患漏洞较多的中小型企业30个。从3月下旬至6月底,在本区范围内开展了“春季严打整治行动”,经过精心组织安排,全面落实各项措施,使“春季严打整治行动”很快形成了声势,并取得了较大成果。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分子441人,摧毁违法犯罪团伙68个,缴获赃款和赃物折款142余万元。
  此外,公安西青分局还针对近几年区内“三厅”和空车配货站点增多,治安问题突出的情况,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1997年5月份和10月份先后集中力量对区内的文化娱乐场所和空车配货站点进行了专项整治。通过整治,使文化娱乐场所和空车配货业的治安秩序明显好转,逐步向有序管理、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
  【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公安西青分局紧紧抓住破案这一首要环节,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手段,努力提高侦破水平。对发生的严重暴力性案件和影响较大的重大刑事案件,分局领导都亲临现场,坐阵指挥,并集中优势警力速侦破。年内,本区发生的三起涉枪案件、中北镇系列敲诈案件、杨柳青镇系列绑架敲诈案件和当城大富豪洗头城抢劫、轮奸案件,均及时破获。对此,市局给予了高度评价。宋平顺副市长在《西青分局连克三起市局督办大案》上批示:“战果很大,应予以表扬,望其他分局也要象西青分局这样做,在破大要案上下功夫”。李宝金副局长在《西青分局破获系列敲诈案件》上批示:“此案破得好,既打击了刑事犯罪,又维护了稳定,得到区委领导的好评,应予肯定和表扬”。
  【治安管理】
  在治安管理工作中,公安西青分局始终坚持从严的原则,在“打击、管理、查缴”三个环节上下功夫,从而把握了治安管理工作的主动权。在打击上,强调一个“严”字,对各类案件和不法分子及时查处和打击。年内,共查处各种治安案件593起,治安拘留601人。在管理上,结合区内实际,不断拓宽治安管理的范围,把“三厅”、路边店、出租汽车等纳入重点行业,依法进行管理。在查缴上,重点加强了对非法持有枪支和淫秽、反动、音像制品的查缴工作力度。全年共收缴各类非法持有的枪支68支,收缴淫秽、反动、音像制品229盘,消除了治安隐患,净化了社会环境。
  【看守所工作】
  年内,研究制定《看守所工作规范》,对每个岗位定职定责,并与各个岗位的民警签定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工作有分工、人人挑担子的工作局面。同时,投入25万元安装了监室监控系统。在押犯教育管理上实行制度化、目标化、规范化管理,保持了自1995年7月1日全市监所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开展以来,连续916天无事故的好成绩。同时还通过开展监所坦检活动。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6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分子38人,有力地配合了严打斗争的开展。
  【刑侦工作改革】
  按照市局的要求,1997年9、10月份,公安西青分局在认真研究,精心筹划准备的基础上,对公安刑侦工作进行了改革,将原刑警队、经侦队、预审科合为一体,建立西青刑侦支队,下设一个综合室和八个大队,其中,一、二、三大队建在分局机关,四、五、六、七、八、五个大队建在乡镇。通过改革,不仅使刑侦力量得到了加强,而且在全区形成了刑侦队伍覆盖社会面、侦审合一、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各警种紧密配合的作战格局,战斗力明显增强。
  【队伍建设】
  年内,围绕加强公安队伍自身建设这个中心,重点抓了政治思想教育、公安民警“双聘”制、党团组织建设、岗位教育培训、执法教育整顿等项工作,使分局民警队伍的政治、业务得到了普遍加强。全年共有三个单位和八名民警荣立三等功,有六个单位和42名民警受到市局嘉奖,六个单位和33名民警被市区授予荣誉称号。全年未发生一起民警违纪案件。武警天津总队西青区中队
  1997年,武警天津总队西青区中队,全体官兵在部队党委和地方党委,政府双重领导下,坚持原则、牢记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做到驻守一地,保一方平安,园满地完成了以执勤为中心的各项战斗任务。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和人民群众的爱戴。
  【思想建设】
  97年,西青中队党支部突击支部班子建设,注重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并紧紧抓住做党和人民忠诚卫士这一主题,认真抓好四个专题教育的落实,确保了官兵政治坚定、道德纯洁。
  【军民共建】
  在双拥共建工作上,与西青区第三中学结对,开展警民共建活动。97年出动兵力500人次,参加公益活动,植树800余株,扫雪600多平方米,清理垃圾60余吨。连续六年评为“双拥共建先进单位”。
  【主要任务】
  一、圆满完成执勤看守任务,连续十年没有发生人犯逃跑事件。目标单位看守所又被评为“先进看守所”。
  二、配合严打工作,中队成立了防暴小分队,积极参加巡逻和“处突”等重大任务,使社会治安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三、完成了政治学习及军事训练等任务。
  消防处
  【机构、人员概况】
  西青消防处负责西青区消防管理工作,是正处级单位,业务工作隶属于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是现役体制的消防部队。办公地址设在公安西青分局。消防处现有工作人员9名,其中处长1名、副政委1名、副处长1名,干部5名、志愿兵1名。
  【工作职责】
  对全区各个部门,各个单位和居民住宅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审查各部门、各单位制订的有关消防安全的办法和技术标准;监督检查设计和施工中执行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情况,参加竣工验收,掌握火灾情况。进行火灾统计;管理消防队伍,训练消防干警;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的扑救工作。
  【全年工作概述】
  1997年,进一步加大了消防监督的力度,督促了各类火险隐患的整改。全年对53家公共娱乐场所、18家建筑工程的消防系统、4家邮电通讯枢纽、5家较大的商场、215家易燃易爆生产、储存、经营单位进行消防专项治理。共发现火险隐患1400余件,下发通知书1100份,督促整改火险隐患950余件。1997年,下发重大火险隐患通知书11件,已经整改的9件,责令停产停业改进的1家。实施消防处罚89起,其中单位15起,个人74起。总计罚款额内5.2万元。
  关于加强审建工作,1997年对全区范围内的80个单位的140项,共计48100平方米建筑进行了审核,提出整改意见130条,落实130条。
  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努力加快消防安全工作的社会化进程。1997年,组织各类消防业务学习班8次,培训各级领导900人,培训特种人员1200人。组织了“消防科技周”,“第七届119消防宣传日”活动,受教育群众达四万人次。还组织了“走万户居民,送消防安全”活动。共发放各种消防材料三万五千余份。有消防固定宣传牌三块,其它消防宣传牌129块。张贴、悬挂消防条幅、标语共430余幅。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120个。全年共有20余篇广播稿、11集电视录相、30余篇宣传稿件分别被西青有线电视台、《西青报》播放、刊登。有力地推动了社会消防宣传工作的开展。天津市消防总队第十四中队
  【机构、人员概况】
  消防中队隶属于天津市消防总队西青支队,营房驻杨柳青营建路32号。全中队共有消防官兵42名。
  负责人:
  中队长 李宝三
  副中队长 郭俊军
  指导员 李宝星
  【工作职责】
  消防十四中队主要负责西青区范围及周边地区的防火灭火工作,并负责抢险救灾,处理突发事件等。管界面积达450平方公里,最大保护半径15公里。管界范围大致为:东界到中北镇汪庄子一带,西界到独流减河,南界到张家窝镇、南河镇村一带;北界到北辰区河头乡铁锅店、李家房子及青光农场一带。
  界内共有重点防火单位37家,一般防火单位74家,影剧院1座,医院、卫生院6所,党政机关27个,大、中、小学校29所,饭店、旅店7家,仓库18个,桥梁、涵洞7座。另外,尚负责45条街道,119条胡同,4个镇、67个村庄的防火灭火工作。
  【全年工作概况】
  1997年,本区范围内没有出现火灾,接到预报火警329起;全年中队共出动车辆579辆次;出动消防官兵5084人次。共挽回经济损失约为2.5亿元。一年来,消防十四中队官兵积极完成了各项保卫和求援任务,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
  【受表彰情况】
  1997年度,被西青区委授予“拥政受民模范集体”,被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授予“红旗达标单位”称号。
  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
  【机构、人员概况】
  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于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日正式成立,隶属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内设综合办公室、秩序科、宣教科;下设杨柳青大队、李七庄大队。两大队内设现勤班、事故组、内勤组,共有140人。
  主要负责人:
  副支队长 刘国柱 侯洁整
  刘宪才
  副政治委员 肖军
  【工作职能】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负责西青区主要干道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及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等工作。
  秩序科主要负责,主干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占用、挖掘道路审批;公交企事业交通班车站牌设立的审批;主干道路沿线各类广告牌设立的审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复议;处罚、处理驾驶员违章的复议;道路值勤交通民警的管理、考核、推动、指导;道路交通值勤岗位的设立、变更、值勤时间的调整等工作。
  宣教科主要负责:1、全区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包括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的审验;驾驶证的变更、转籍;驾驶证损坏、丢失的补发;申请驾驶员管理卡;驾驶员申请加入驾驶员协会等。2、对全区机动车辆的管理,包括对已核发号牌机动车的年检;机动车辆的变更、过户;号牌、行驶证损坏、丢失的补发等。
  下设大队主要负责对辖区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驾驶员,行人的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处罚、处理;对辖区道路的占路,挖掘等进行初级审批;对辖区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受理、调解等。
  【管辖范围】
  西青区主干道路,包括国道、省道、市道、区主要干道。
  全区注册单位2443个。
  【路面管理】
  主要交通干道为:京福公路(104国道西青区段)、西青道(津同公路)、津杨公路、津涞公路、津静公路、外环线(西青区段)、津淄公路、津港公路等。
  设有10处固定岗位,外环线7号桥、外环线12号桥、外环线15号桥、外环线16号桥、京福——津同口、京福——津静口、京福张窝口、京福李楼口、新华——光明口、津淄铁道南口,另有流动岗15处。
  【干警队伍管理】
  1997年10月20日西青支队成立后,把加强队伍管理与队伍建设放在做好新时期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首要位置,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坚持交通管理工作为改革开放服务、为发展经济服务、为企业生产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方针,切实加大依法管理的力度;积极采取科学治理措施,深化交通管理工作改革,努力提高交通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社会化”水平,确保我区道路畅通安全。大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学习济南交警活动,坚持管理与服务两手抓、逐步实现由单一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由经验型向科学型、由体力型向智能型的转变。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军事化”的交通民警队伍”
  西青区机动车、驾驶员注册一览表
  一九九七年
  检 察
  人民检察院
  【机构、人员概况】
  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内设反贪局和十科一室,即反贪局、批捕科、起诉科、监所科、民行科、控申科、法纪科、技术科、政工科、监察室、行政科和办公室。全院人员编制125人,1997年底实有人数103人。
  主要负责人:
  检察长 戴永年
  副检察长 姚树兰 蒋月华
  吕汉腾
  【刑事检察】
  积极落实“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加强监督”的检察工作方针,配合公安机关和法院开展“严打”斗争,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从严把关、从快审查、及时批捕和起诉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一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34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174件252人,审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35件197人。批捕和起诉两部门在做到从重从快审查案件的同时,严把案件质量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通过审查,决定不批准逮捕9人、追捕2人;不起诉6人、追诉2人、改变案件定性18件、纠正错案2件。批捕案件正确率和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继续保持100%。
  【经济检察】
  深入开展反腐败查办大要案工作,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9件2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0件11人、其它案件9件9人。在立案查处的各类案件中,大、要案11件,占全部立案总数的58%。通过办案追缴脏物150万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00万元。
  【法纪检察】
  1997年,受理法纪案件线索11件,经调查后立案6件6人,其中玩忽职守案4件4人、非法拘禁案1件1人、重大责任事故案1件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0万元,配合有关部门解救被非法扣押的人质1人。
  【监所检察】
  监所检察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监管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全年审查起诉案件7件8人、处理控告申诉案件8件8人、纠正违法办理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案件2件,提出纠正违法关押及监管执行机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检察建议185条。对全区89名监外罪犯的改造情况进行了两次专项考察。
  【控申、举报工作】
  认真做好刑事案件的申诉复查和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积极开展举报宣传活动。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173件、控告申诉案件12件,妥善处理集体上访和告急上访案件13件,举办大型宣传活动12次、受法律知识教育的群众达到4万余人次。
  【民事、行政检察】
  加强了对法院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庭审活动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监督。全年共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0件、参加法院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庭审活动6次,提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抗诉案件1件。
  【技术检察】
  刑事技术检察部门完成现场勘验6次,完成文字鉴定3份,进行司法会计鉴定和配合查帐4次,配合办案需要完成拍照、录像和监控任务100余次。
  【信息、调研工作】
  办公室围绕全院开展的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积极组织干警开展信息和调研活动,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全年编写检察简报和情况反映45期,向市检察院、一分院和区委等有关部门报送信息210条,组织干警撰写调研文章50篇。
  【队伍建设】
  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不断加强检察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内强两个素质、外树良好形象”的要求,通过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今年西青区人民检察院荣立全国检察系统集体一等功,还被西青区委确定为“文明机关示范点”,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党总支被中共西青区委评为优秀党总支。
  审 判
  人民法院
  【机构、人员概况】
  1997年10月27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经区委批准,西青区人民法院对部分职能部门进行了调整。原人事科更名为政工科,原办公室分立为办公室和法警大队,原刑事审判庭分立为刑事审判一庭和刑事审判二庭,原民事审判庭分立为民事审判一庭和民事审判二庭,原经济审判庭分立为经济审判一庭和经济审判二庭,原告诉申诉庭分立为告诉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西青区人民法院共设置15个有关职能庭、科、室、队及8个人民法庭。即: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研究室、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经济审判一庭、经济审判二庭、执行庭、告诉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法警大队,杨柳青人民法庭、中北斜人民法庭、上辛口人民法庭、张家窝人民法庭、南河人民法庭、大寺人民法庭、李七庄人民法庭、王稳庄人民法庭。
  全院编制为132人,实有118人。
  主要负责人:
  院 长 张德山
  副院长张福来马占平(女)
  1997年8月3日,原刑事审判庭庭长孙勇被任命为院长助理;12月8日,经区组织部批准,人大任命,蒋月华同志任西青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原副院长张福来调出法院。
  1997年审判工作继续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依法治区服务的大政方针,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廉政、勤政自觉性。
  【刑事审判】
  法院全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00件,审结243件(含旧存)。判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322名,其中5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拘役、免刑的227人;5到10年有期徒刑的61人;10到15年有期徒刑的25人;15到20年有期徒刑的9人。其中盗窃案件94件,判处人犯164名,自诉案件4件,判处人犯8名;伤害案件31件,判处人犯36人;诈编案件14件,判处人犯25名。
  围绕严打斗争,扩大办案社会效果。先后召开公判大会13次,公开宣判59案113名人犯,旁听群众达3万余人次。
  【民事审判】
  法院全年共受理民事案件931件,审结981件(含旧存),其中判决309件,调解423件。在做好民事审判工作的同时,各人民法庭积极协助乡镇清欠工作,为集体追回欠款800余万元。民事审判工作在审理易发生矛盾激化的离婚、赔偿、渔池承包等案件中,始终坚持加强防范,急案急办,教育疏导相结合的成功做法把防止矛盾激化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确保了诉讼阶段未发生一起因矛盾激化而导致的民转刑恶性案件。
  【经济审判】
  法院坚持从“三个有利于”出发,在注重政治、经济、法律、社会四个效果相统一的基础上,加大经济审判力度,全年共受理经济纠纷354件,审结392件(含旧存),结案标的达3493.5万元。其中审结购销合同纠纷209件,审结加工承揽纠纷46件,其它经济纠纷97件。
  【其它审判】
  执行案件全年共受理630件,执结586件,执结标的达409.9万元。行政诉讼案件共受理3件,审结3件。共审查立案1851件,处理群众来信122封,接待群众来访3441人次。
  【法律服务】
  法院运用法律武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参加法律咨询、现场办公活动23次;对乡镇干部及企业领导开展法律培训17次;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情况反映37份。【干警队伍建设】
  一年来法院以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力度,深入开展创一流法院活动。
  一年来,涌现出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8名,拔尖人才1名,有3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刑庭荣立集体三等功,杨柳青法庭荣立集体二等功。法院被评为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三等功。全年法院干警拒收礼43人次,总共所值13000余元。收到各界表扬信10余封、锦旗、匾额6块。

知识出处

西青区年鉴1998

《西青区年鉴1998》

本年鉴记述了1998年度天津西青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方面的基本状况。设有区情要览、大事纪要、特载、专文、政党、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权、政法、军事、农业、乡镇企业、商业、综合经济管理、金融、城乡建设管理、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22个类目。

阅读

相关地名

西青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