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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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青年鉴2017》 图书
唯一号: 020620020230000464
颗粒名称: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其他题名: 2016年12月25日在天津市西青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4
页码: 41-44
摘要: 本文讲述了2016年12月25日在天津市西青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关键词: 西青区 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

内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我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历次全会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充分发挥服务改革发展稳定主力军作用,坚定不移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全力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美丽天津、美丽西青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59463件(含旧存),审(执)结56023件,同比上一个五年分别上升84.7%和75.2%,结案标的总额60.6亿元。调解撤诉率67%,服判息诉率91.3%,执结率91.8%,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仅占0.6%。
  一、忠诚使命依法履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
  自觉把审判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力服务全区“五个新城”建设。
  (一)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全力维护和谐稳定。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常态打击“两抢一盗”、“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专项打击邪教、涉枪、走私等犯罪,从重惩处惯犯、累犯等犯罪分子,确保社会和谐安宁。审结刑事案件3498件,判处被告人4689人。其中包括薛某等26人团伙盗窃、时某组织领导传销、刘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魏某等利用“全能神”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李某煽动村民围堵工地扰乱社会秩序等重大案件。同时,持续深化民商案件调解、执行案件和解和涉诉信访工作,深度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常态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积极协助街镇平改分房、村队换届选举等重大活动和达沃斯论坛、APEC会议等期间的安保工作。
  (二)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全力促进区域发展。依法打击破坏经济秩序、金融安全、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违法犯罪,审结制售伪劣商品、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案件107件,破坏公共设施、环境污染和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44件,贪污、挪用、侵占企业资金等案件100件。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诚实守信和法制化营商环境,审结买卖合同、加工承揽、金融借款、股权纠纷等商事案件4886件。依法规范用工行为,促进劳资关系融洽,审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127件。依法支持国家建设、城市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审执结土地征收、平改拆迁类案件1134件,为南运河改造、“地铁5号线”、天津市新家园、“西于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配套”等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三)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全力服务依法治区。坚持维护与监督并重行政审判方针,对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合法行为及时给予司法支持,维护政府权威。同时,依法纠正不合理行政行为,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审结行政案件296件、非诉审查案件80件。健全完善司法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广泛开展法制讲座、司法建议、行政审判白皮书等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源头预防行政争议。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六五”普法、法律“六进”等活动,精心选择典型案例,与市区电视台合作摄制法制教育专题片,大力弘扬和传播法治正能量,努力营造尊法崇法浓厚氛围,助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二、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回应民众司法需求
  恪守“六民要旨”,坚持民本理念,紧扣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拓展司法为民的新途径,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发展成果。
  (一)强化为民举措。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大司法救助,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用51.2万元。加强诉讼服务中心集立案信访、咨询查询、诉前调解、收转材料、判后答疑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增设律师阅卷室、公告代理窗口、12368咨询专线和网上申诉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协调农商银行进驻直接收退诉讼费用。诉讼样本、复印传真、笔墨纸砚、花镜雨伞等,当事人均可自助使用。同时,全面实行首问负责、诉讼指导、法官释明和风险提示制度,形成了“网、电、人、窗”四位一体全方位、一站式、零障碍服务方式,并广泛开展巡回审判、假日法庭活动,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二)强化执行工作。坚持一性两化,着力突出执行强制性特点,加快推进执行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严格落实市高院“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要求,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发起总攻。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和淘宝网拍平台,对接最高法院“总对总”和市高院“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实现对全国和本市25家银行网络查控。依法实施查封、拍卖、限制出境、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2278次,对抗拒执行的5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信用惩戒力度,1774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暴光,使失信行为成为“过街老鼠”。同时,先后开展“长期未结案全面排查”、“涉民生案专项执行”等活动,并按照“四必查”“三穷尽”标准严格结案管理。执结各类案件16250件,执行标的总额31.5亿元。
  (三)强化司法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将司法公开纵深推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对29类诉讼信息、48类执行信息,当事人凭案件密码和身份号码,即可网上查询。互联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及时刊载各类审执信息3989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法律文书8173件,微博直播、视频直播庭审98次,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视察工作和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31次。加强人民陪审工作,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增人民陪审员44名,不断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人民陪审率达到 96.5%。
  三、着力打造司法标准,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全力提升审判质效
  坚持以新应新改革创新、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充分尊重司法规律,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
  (一)深入推进司法标准化建设。坚持把标准化建设作为新形势下确保严格司法、规范司法行为、助力监督管理的重要途径。全面清理修订、健全完善案件流程、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等制度,使司法活动更加严谨细致、严密规范。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量刑规范化基础上,全面推行市高院发布的庭审质量、裁判文书、审限管理等14个标准化文件应用。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交通事故、建设工程、买卖合同、婚姻家庭等类型化案件的标准化审判课件,对立案、送达、开庭、裁判中的共性问题逐一进行规范,限缩自由裁量,统一裁判尺度,防止司法“任性”。其中,交通事故案件标准化课件得到市高院院长高憬宏批示肯定,并被天津市版权局予以版权登记。
  (二)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革方向,着力解决审判权运行中的行政化问题。重新修订文书签发权限,详细制定法官、合议庭、院庭长审判权力清单,大幅减少审批环节,院庭长主要集中于程序性事项审批,不再对未参审案件审核,明确承办法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建立审委会研讨案件过滤机制,成立刑、民、商、行政四个主审法官会议,就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合议庭提供咨询,审委会研讨案件进一步减少并严格限定在“法律适用”范围。大力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使其回归审判一线,去年7月实施以来,院庭长办案数量占全院结案的30.5%。同时,坚持“放权不等于放任”,狠抓流程管理、评查清积和绩效考评,使监督管理既不越位亦不缺位。
  (三)深入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目标,作为全市5个试点法院之一,率先启动法官员额制改革。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和“政策交底”,充分凝聚改革共识,将广大干警思想高度统一到中央和最高法院决策部署上,确保全院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基础上,反复测算充分论证,全面细化工作原则、方法步骤,科学制定首批法官入额实施方案与业绩考核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审查报名资格,认真组织民主测评、笔试面试,按照办案数量、审判质量、工作效率、学术调研等14项内容,全面开展考核遴选,并将每一个环节都置于广大干警监督之下,最终通过11个工作步骤,60名法官顺利进入员额。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干警素质,推动自身科学发展坚持“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固本强基人才兴院,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和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型干警队伍。
  (一)着力加强党建工作,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硬”和“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思路,以“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为载体,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规党纪、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专题讨论、主题演讲、法官宣誓、主题党日等活动,将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特别是突出理想信念和忠诚教育,在全院开展“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政治立身”学习讨论。同时,层层压实党建责任,狠抓“三会一课”、星级评定、规范化建设等制度落实,持续开展“五好党支部”、“党员示范岗”、“党员精品岗”创建。通过学思践悟、精神补钙,拧紧“总开关”,使广大干警自觉维护党的权威,对标对表、校正紧跟,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二)着力夯实司法能力,加快法院人才建设。以学习型法院为方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提高广大干警准确适用法律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组织各类业务培训323期,参训干警6547人次,328人次自主选学,17人深造学历,4名中层干部到中高院、街镇挂职锻炼。广泛开展庭审观摩、案件评查、学术征文和调解能手、优秀文书、精品案例评选等活动。全院干警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历干警占比达到31%,14人通过司法考试,3人被选入全市法院调研人才库,全院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文章140余篇,完成市级以上重点调研课题7项,2个案件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案例”。同时,以司法能力为重要依据,加快人才培养,公开选拔科处级干部50人。
  (三)着力加强廉洁建设,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牛鼻子”四级递进重要要求,以零容忍态度和育管结合、破立并举、制度加科技方针,弛而不息正风肃纪,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强化正面教育、反面警示、抓早抓小抓初萌基础上,狠抓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的落地生根、廉政风险的有效防控和廉政制度的刚性运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任职回避、“一案双查”、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建立投诉举报专网,深入开展兼职取酬、超标占房、公车私用等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大起底”和审务督察等活动。同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强化纪律审查,对8名干警及临时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对1名干警进行政纪处分。确保了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五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均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创新和突破。先后被评为全市“文明单位”、“优秀法院”、“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3次荣立全市法院系统集体一等功,全院、部门和个人获得国家级荣誉21项、市级荣誉69项。多家新闻媒体对我院的大调解、交通事故审判、未成年人审判、假日去庭等工作进行报道。全市法院调研、法警等工作会议相继在我院召开。我院还分别在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司法改革等会议上进行经验介绍。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市高院院长高憬宏等领导先后来院视察。这些成绩和荣誉,是区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大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了许多困难问题,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我们清醒认识到,自身工作还有很多不足,面临着很多挑战:一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部分法官知识更新速度慢,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二是司法改革后,法官权力更大责任更重,审判管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三是个别案件仍然存在瑕疵或周期较长,审判质效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人员招聘出现困难,人才流失现象严重,队伍管理面临新情况。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不回避、不躲闪、不遮掩,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各方支持,努力并尽快的加以解决。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院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会议决议,持续加强审判工作,尽职尽责为大局服务、尽心尽力为人民司法,努力以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一是更加充分的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更加积极的推进司法服务,助力经济发展,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是更加有效的保障民计民生,以“六民要旨”为圭臬,完善便民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四是更加坚决的推进司法改革,充分尊重司法规律,加快破除制约和影响司法公正的各种“藩篱”;五是更加深入的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干警司法能力,进一步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和历史性窗口期,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牢牢把握“三个着力”和政法之政是政治之政、执政之政、政权之政、公正之“正”、保证之“证”的重要要求,努力念好“五所大学”,充分弘扬伟大的长征精神,以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争当先锋、争当猛将、争当“划桨人”,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加快西青全面城市化步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词语说明:
  1、调解撤诉率: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民商事诉讼中,以调解方式和撤诉方式结案数与该类案件结案总数比率。
  2、服判息诉率:指宣判后当事人未提起上诉、申诉案件数与结案总数比率。 3、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4、一性两化:指最高法院提出的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5、四必查:指执行案件中,对被执行人的车辆、银行存款、不动产、有价证券的查询。 6、三穷尽:指在执行工作中坚持穷尽执行措施、穷尽执行线索、穷尽思想工作。 7、假日法庭:是我院的一项便民制度,对在学学生和在职当事人案件利用节假日开庭审理。 8、人民陪审率:普通程序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数与普通程序结案数比率。
  9、“总对总”“点对点”:指最高法院、市高院分别与各大银行总行、分行建立的执行查控系统,下级法院与两个系统对接后,可实现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查控。

知识出处

西青年鉴2017

《西青年鉴2017》

本书设有区情要览、文献、特载、中共天津市西青区委员会、西青区人大常委会、西青区人民政府、政协西青区委员会、民主党派·工商联、政法·军事、经济管理、财税·金融、城建与管理、交通·邮电·网络等类目,重点记述2016年全区政治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生活等方面基本情况以及最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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