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尊美堂的土地和当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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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杨柳青石家大院》 图书
唯一号: 020620020230000341
颗粒名称: 1.尊美堂的土地和当铺
分类号: F729.492.1;K825.38
页数: 3
页码: 29-31
摘要: 石元仕是一个商业家族,在经营商业的同时也经营土地和当铺。他拥有大量土地,并通过出租给农民获取租金。另外,他还在各地设立了当铺,利用货物典当为他带来利润。此外,石元仕还通过炉房和钱号业务为官僚提供贷款服务。
关键词: 石元仕 土地 当铺

内容

当尊美堂由石元仕主持家务之后,除继续经营商业之外,又经营土地和当铺,并以后者为主要经济来源。石元仕拥有土地500余顷(也有说730多顷的),除本镇土地之外,静海、武清、文安、霸县、安次、固安等县均有他家的土地。这些土地通过外账房崔丹圃出租给各地的农民。出租方式为两种:一是按亩计租,直接收租钱。二是种分收,与耕者或对半、或四、六分成(给地主四成)。就这样有崔丹圃等催租讨债,每年石元仕可有四五万石粮食的租钱进家。镇西冯高庄就是石元仕的佃户村,全村连房带地都是石元仕的,该村也是到石元仕这一辈的坟茔所在地(石元俊即葬于此)。佃农给他家看坟地,但也须照付租价。
  另有当铺六处,分布在各地,基本上是:哪里有他家的土地,哪里就有他家的当铺。如固安的万生当,信安镇的万福当、唐官屯的万吉当、胜芳的万聚当、杨柳青的万顺当(同族合资),永清还有一个当铺。这是只有赚没有赔的买卖。当铺利息,因市面的银根松紧,计息也不同。据《津门杂记》记载,清代光绪初年利息标准:绸布衣服、金银首饰,每当银一两,月息二分。羽纱呢绒、皮货每当银一两,月息三分,当银超过十两时,月息仍为二分。其他物品,月息均为三分,到光绪二十六年(1900)以后,月息一律为二分五厘,后又涨至二分八厘,一直维持到民国后抗战前。这利息的涨落,还要走一个官方批准的过场,以免群众的反抗。他们对典当物价估算,是以平值三分之一为最高当款,这样至期满十八个月不赎,变成死当处理时才更有利可图。
  天津在清末为直隶总督、巡按使等大官僚的常驻地,一些候补官僚都麇集于此。这些官僚们各个日夜钻营,希望能提前任用。于是攒重金,送厚礼,千方百计运动主管上司。若一时点金乏术,巨款难筹,只好借债,以应急需。石元仕在天津北门外设有万源炉房(与三门天锡堂合资),原为各地拿来的银子成色、分量不一,在此熔铸成统一的元宝和银锭,同时经营钱号业务。还有美善成银号,这两家都经营贷款业务,同时为那些筹钱买官者提供便利。利率依用款之“急缓”而定,最低为月息三分。而那些官僚们,只要巨款到手,哪管利率高低,只待到任之后,再行横征暴敛,聚金还贷罢了。

知识出处

杨柳青石家大院

《杨柳青石家大院》

出版者:新蕾出版社

《杨柳青石家大院》,内容涵盖了石氏家族兴衰史、津西第一家——“尊美堂”的轶事、石家大院后代概略、石家大院建筑赏析、石府戏楼堂会与京剧名家名票、石家大院民俗陈列展览、新中国反腐败第一大案陈列展览以及为社会服务迎八方宾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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