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蔡村镇纳征习俗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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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运河古镇南蔡村》
唯一号: 020534020230001922
专题名称: 南蔡村镇纳征习俗
其他名称: 纳聘财
文件路径: 0205/01/object/PDF/020510020230000011/001
起始页: T00114_00.pdf
专题类型: 民俗文化

专题描述

纳征又叫“纳聘财”。民间俗称“送彩礼”或“送财礼”。这是进入成婚阶段的重要礼仪。由于女家将要把闺女嫁到男方,女方失去了劳动力,男方送财礼是一种经济上的补偿。一般女方家庭在不宽裕的情况下,向男家要些财礼是合乎情理的。另外,男家花一些钱也有利于婚姻关系的稳定,送财礼也含有不能轻易悔婚之意。唐代的法律曾规定:“聘财无多少之限,即受一天之上,并不得悔。”彩礼包括衣物、首饰、金钱等,取“双”数,忌“单”数,表示吉利祥和。 旧社会过的礼按“抬”计算,有八抬、十二抬、十六抬、二十四抬……所谓“抬”,主要是食盒,每一抬四层食盒,每层食盒里放两样东西。食盒宽一尺半,长三尺,高六寸。过礼的东西有衣料、首饰、食品。其中有几样东西是必需的:龙凤饼,是一种表面刻有红色龙凤花纹的点心。枣、栗子、花生,寓意早生贵子,男孩女孩都生。还有猪腿或羊腿,这两样是给媒人的,俗话说:“媒人跑断腿,赔他猪羊腿。”过去,小户人家往往因送财礼多而债台高筑,甚至双方矛盾激化,终使婚姻破裂,反目成仇。建国以后,党和政府提倡婚姻不论财,财礼不在多,礼仪不在奢,婚事倡节俭,曾是各地的良好风俗。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当地陪嫁彩礼曾实行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俗称“三转一响”。上世纪九十年代、进入新世纪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村民富裕程度的提高,农村婚俗中的彩礼也渐次发生变化。聘金(财礼)数目有了上升,一般涨到近万元,城镇涨到两三万元,俗称“万里挑一”。近年来彩礼升至楼房、汽车、高档家电等。民谚有“高级家电高级床,高价姑娘辫子长”之说。

知识出处

运河古镇南蔡村

《运河古镇南蔡村》

本书记录了运河古镇南蔡村的方方面面,具体介绍了其自然与人文风貌古镇史迹、村落趣闻、民俗轶事、掌故传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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