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联荫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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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唯一号: 020530020230000949
人物姓名: 李联荫
文件路径: 0205/01/object/PDF/0205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T00799_00.pdf
性别:
时代: 民国
出生年: 1923
卒年: 1990
籍贯: 天津市武清区

传略

李联荫(1923—1990) 坨泥寺村人,出身贫苦。13岁随父去承德做瓦工,后回原籍。1947年3月参加土改工作。是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7年后历任副县长、县委副书记等职。“文化大革命”初期任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被诬陷而遭迫害致残。1971年调任廊坊地区工作。1983年8月离休,享受地师级待遇。 对党的事业忠心耿耿,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关心同志,联系群众,为人朴实,平易近人,生活俭朴,为政清廉。 解放前夕在忠义村、太平庄等地开展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中,在群众的掩护下,多次置生死于不顾,突破敌人的围剿,打击敌人。 1960年任副县长时,带头执行“压缩城镇人口,支援农业生产第一线”的指示,率先把全家户口转到农村原籍。1979年响应实行火葬的号召,将母亲遗体火化。他说:“当共产党的官儿就得多带头,要不,就得挨老百姓的骂!” 作风正派,不随波逐流,敢讲实话,肯干实事。1958年秋,全县在永定河泛区搞深翻土地大会战,提出“百里方田,十万亩麦,亩产万斤粮”的口号。对此,敢于提出不同意见。教育干部下乡工作要学“渔鹰子精神”,深入下去抓住东西,不能浮在上面。 当官不象官,挤时间参加劳动,大部分时间在基层,走村串队,与群众边干边谈,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常说:“身上有了汗味,群众才信服你!”1966年春下乡到黄花店公社,特意在办公室挂上“向焦裕禄同志学习”的大字条幅,以勉励自己。生活俭朴,衣着普通,自己节俭,却多次用自己的工资接济老战友和烈士的遗属。 离休后,严于律己,不用公车办私事,不为子女谋私利,教育子女秉公办事。病重住院期间不给组织添麻烦,不要单位派人照顾。 1989年春夏之交北京发生动乱和反革命暴乱,他拄着拐杖到原工作单位,建议党组织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并亲自说服青年人不要盲从,阻止亲友赴京“声援”,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1990年9月9日,在廊坊病故。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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