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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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唯一号: 020530020230000926
人物姓名: 陈明
人物异名: 原名:谷云春
文件路径: 0205/01/object/PDF/0205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T00790_00.pdf
性别:
时代: 民国
出生年: 1927
卒年: 1948
籍贯: 天津丰润县

传略

陈明(1927—1948) 女,原名谷云春,河北省丰润县谷家套村人,中共党员。1942年参加抗日工作,1947年初,任路北武清县妇联会主任。 到任后,立即要求去斗争艰苦的边缘区大十百户村开展工作。她深入贫苦农民家中,宣传形势,耐心讲解“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革命红旗一定能插遍全中国”等革命道理,领导群众开展土改运动,组织妇女向地主开展说理斗争,工作扎实有成绩。当时逃亡地主跟随国民党军队向大十百户村反扑,进行阶级报复,捕杀十几名贫苦农民,放火烧毁3户贫农的房子。为稳定人心,鼓舞斗志,敌撤退后,她就爬上房顶用广播筒喊道:“八路军永远和老百姓战斗在一起!”她宣誓:永远与人民生死在一起! 1948年2月13日,宝坻县地主“还乡团”随国民党暂三军汽车团向北运河以东解放区进行大扫荡,陈明在组织群众转移时被围。为掩护村干部和群众,挺身而出,喊道:“就我一个是八路军,别人都是老百姓!”被押至大口哨村西,郭士明亲自审问,陈泰然答道:“今天姑奶奶落在你们土匪手里,要杀就快点杀,不用废话!”英勇就义,年仅21岁。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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