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义务兵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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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78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义务兵制
分类号: E265
页数: 2
页码: 772-773
摘要: 本节记述从1955年至1977年,中国实行义务兵役制度。195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公布后,武清县于12月6日成立了“武清县兵役委员会”,负责兵役征集工作。为确保首次试征的顺利进行,县委在12月份召开了县、区、乡三级干部会议。
关键词: 武清县 兵制 义务兵制

内容

1955至1977年,实行义务兵役制。195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公布,县于12月6日正式建立“武清县兵役委员会”,兵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征集宣传、体格检查、组织保卫、供应5个组,具体负责兵役的征集工作,为了搞好首次试征,县委在12月份召开了县、区、乡三级干部会。1956年1月底,各乡总支召开了扩大会议,12月11至27日,县委在灰锅口乡进行试点,培训宣传员、登记员和医务员。召开群众会、社员会、妇女会、应征公民家长会、应征公民会和各种小型座谈会,为登记工作打下基础。加强保卫工作,确保征兵工作的顺利完成。9693名适龄青年报名参军,占青年总数的95.2%,1180名青年应征入伍。此后,武清几乎年年都有大批适龄青年入伍。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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