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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节 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77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组织
分类号:
E158.9
页数:
2
页码:
767-768
摘要:
本节内容描述了武清县民主政府和民兵组织的历史发展,包括组织建立、任务演变、人员构成和调整等。总体呈现不断扩大和加强的趋势,在解放战争和社会治安维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
武清县
军事
民兵
内容
1945年8月,随着路南武清县民主政府的建立,路南各村普遍建立了民兵组织。1946年3月,路北武清县民主政府建立,路北各村相继建立了民兵组织。主要任务是:除奸反霸、保卫村政权、开展游击战和配合部队作战。
解放初,为维护社会治安,巩固人民政权,民兵组织不断扩大,并统称“民兵队”。1951年5月,中共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加强民兵建设的指示》,村村建立了基干民兵队,大村编20—30名,小村编10余名。
1958年9月29日,中共中央发出“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的号召后,县设民兵指挥部,全县(安次、武清合并)有222359名男女公民参加了民兵,编为12个师,114个团。凡6000名民兵以上的公社、机关、工厂、学校均组成民兵师,生产大队、生产队编为营、连。为了应付突发事变,县组建一个预备团,预备团的人员从18—25岁、政治可靠、思想进步、身体健康的男性青年和30岁以下的复员退伍军人中挑选,其人数约占民兵总数的四分之一。根据总参谋部的要求,建立一个特种兵分队。为加强对民兵管理、指挥和训练,各公社均建立人民武装部,配备4—5名干部。
1960年1月31日,县委成立民兵工作组,指导全县民兵工作。公社虽不建立民兵工作组,但要加强党对民兵工作的领导,公社武装部配备3—5名脱产专职人民武装干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民兵工作问题的决定”,本着便于工作、学习、训练的原则,机关按党、团、行政组织或科室,学校按班次,工厂按车间,商业按行业编组。公社按社、区、生产大队、生产队、生产小队,编为师、团、营、连、排,规定7—15人为一班。本着对口半对口的原则,组建特种兵,全县43222名基干民兵编为特种专业兵。其中,海军310名,空军10200名,炮兵10980名,铁道兵10435名,高炮兵2400名,装甲兵3070名,侦察兵1170名,工程兵1660名,后勤兵1290名,通讯兵1290名,军械兵714名,防化兵390名,卫生兵243名。
1961年《民兵工作条例》颁布后,全县民兵组织进行了调整。6月1日,安次、武清两县恢复原建制后,民兵组织规模相应缩小,县建民兵师,公社建团,生产大队以下建营、连、排、班。
1962年3月2日,县民兵工作组撤销,成立县人民武装委员会。
1966年民兵组织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到来,一度处于涣散状态。
1969年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县组建武装民兵独立团的命令》,9月27日,成立两个基干民兵独立团(又称基干民兵战备团),大公社单独编营,中、小公社2至3个合编一营,生产大队编排或班。人员从18至26岁的男性基干民兵和30岁以下的复退军人中选拔。
1973年3月,县民兵组织进行调整,县、公社恢复民兵师、团,民兵人数达210879名,其中基干民兵122038名。根据北京军区关于民兵战备团整编原则,县编为1个民兵独立团,民兵人数10000名。按公社、大队编为连、排。是年12月,民兵独立团改为民兵武装基干团,根据新的编制要求,重新整组。县仍编为1个团,辖7个地炮营,37个连,团直属通信兵分队、卫生队和运输队各1个。同时吸收了1062名女基干民兵参加。
1975年1月4日,成立武清县民兵指挥部,组成武清县民兵指挥部党委。各公社相应建立民兵指挥部,取代武清县人民武装委员会和各级人民武装部。至1976年12月5日撤销。
1978年6月,根据北京军区召开的武装基干民兵建设会议精神,调整了县武装基干民兵组织。经调整,县编为武装基干团,辖34个武装基干营。健全武装基干团的专业分队,编高炮连1个,通信连1个,侦察连1个,高机连5个,地炮连3个(75无后座力炮、57战防炮、76加农炮各1个连),82迫击炮连1个、排2个,重机排4个。
1981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调整民兵组织问题的指示》,全县民兵组织进行了调整,调整的主要内容是:缩小组织范围,公社厂矿等单位组建民兵组织,机关、学校、科研单位和城市一些人少又分散的单位,平时不建立民兵组织;压缩参加民兵年龄,把原来男性16至45岁,改为18至35岁(基干民兵18至28岁),女性只编基干民兵;简化民兵组织层次,原分编普通民兵、基干民兵、武装基干民兵,改为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并取消县编民兵师、公社编民兵团的规定。
通过调整,全县民兵为84000人,其中基干民兵42000人。组建民兵连749个(农村741个、城镇8个),基干营33个,基干连381个,基干排1131个,基干班3810个,基干民兵中男性占91.2%,女性占8.8%。经过各种训练的占34.6%,复退军人占7.3%。
重新组建了武清县基干民兵独立团,下辖3个营,9个步兵连,3个机炮连,1个特务连,1个通信连,编员2700人。各乡建立35至43人的民兵游击队。
1985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按照“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十六字要求,对民兵组织又做了调整,基干民兵减少到13710名,符合民兵条件的66296名均编入普通民兵。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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