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平反冤假错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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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72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平反冤假错案
分类号: D69
页数: 1
页码: 731
摘要: 本节内容主要讲述了中央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对受审查的干部、职工进行复查的情况。复查后全错全纠的有1349人,部分错部分纠的706人,基本不错的49人。其中给开除公职处分的581人,落实政策后有558人恢复了公职,追补工资170多万元。给“文化大革命”中56名非正常死亡职工、干部平反昭雪,受株连的84户、207人恢复城镇居民户口。对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受审查的20320人(其中党员4133人,干部4388人,群众11799人)进行了复查。经复查全错全纠的13959人,部分错部分纠的5226人,基本不错的1135人。清退了历次运动中遗留的财物,包括金银首饰折款、房屋等。这些措施有助于平反冤假错案,恢复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关键词: 武清县 政治 冤假错案

内容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到1985年12月27日,对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审查的干部、职工2104人进行复查。复查后全错全纠的有1349人,部分错部分纠的706人,基本不错的49人。其中给开除公职处分的581人,落实政策后有558人恢复了公职,追补工资170多万元。给“文化大革命”中56名非正常死亡职工、干部平反昭雪,受株连的84户、207人恢复城镇居民户口。
  对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受审查的20320人(其中党员4133人,干部4388人,群众11799人)进行了复查。经复查全错全纠的13959人,部分错部分纠的5226人,基本不错的1135人。给“文化大革命”中284名非正常死亡的党员、干部、群众做了结论。
  对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的8135户财物进行了清退。清退物资120641件,现款113622元,粮食325802斤,粮票1684斤,布票7102尺。清退了324户贫下中农的黄金33.4两,白银549两,银元3024枚,各种首饰2668件。清退其他家庭出身户金银首饰折款25418.49元,清退查抄房屋8643间。
  在平反冤假错案中,还解决了历次运动中遗留下的历史问题。杨村镇工商业户房屋遗留问题36家,退房646间。城关镇房屋遗留问题163家,退房516.5间。对解放后历次运动中被处理的职工干部591人,进行了复查。改正原结论的306人,占复查总数的52%。对农村党员干部313人申诉案件进行复查,改正原始结论的105人,占复查数的34%。对农村进行阶级复议,历次运动中由贫下中农升为中农、上中农的2954户,升为地主富农的888户,总计3842户,全部给予纠正。对土改时,错划地主富农成份的1054户,给予改正。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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