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改革开放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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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725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改革开放新时期
分类号: D69
页数: 5
页码: 731-735
摘要: 本卷内容介绍1982年3月至1985年底,中国开展了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以管钱管物为重点,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分子。
关键词: 武清县 政治 改革开放

内容

第一节 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1978年12月18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确定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县委先后举办两期中层干部学习班、8期基层干部学习班,共1200名干部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并组织各乡、县直各局党组织采取学习班、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培训基层干部5000多人,使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开办4期人民公社经营管理讲座,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和决议(草案)》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建立健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节 平反冤假错案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到1985年12月27日,对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审查的干部、职工2104人进行复查。复查后全错全纠的有1349人,部分错部分纠的706人,基本不错的49人。其中给开除公职处分的581人,落实政策后有558人恢复了公职,追补工资170多万元。给“文化大革命”中56名非正常死亡职工、干部平反昭雪,受株连的84户、207人恢复城镇居民户口。
  对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受审查的20320人(其中党员4133人,干部4388人,群众11799人)进行了复查。经复查全错全纠的13959人,部分错部分纠的5226人,基本不错的1135人。给“文化大革命”中284名非正常死亡的党员、干部、群众做了结论。
  对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的8135户财物进行了清退。清退物资120641件,现款113622元,粮食325802斤,粮票1684斤,布票7102尺。清退了324户贫下中农的黄金33.4两,白银549两,银元3024枚,各种首饰2668件。清退其他家庭出身户金银首饰折款25418.49元,清退查抄房屋8643间。
  在平反冤假错案中,还解决了历次运动中遗留下的历史问题。杨村镇工商业户房屋遗留问题36家,退房646间。城关镇房屋遗留问题163家,退房516.5间。对解放后历次运动中被处理的职工干部591人,进行了复查。改正原结论的306人,占复查总数的52%。对农村党员干部313人申诉案件进行复查,改正原始结论的105人,占复查数的34%。对农村进行阶级复议,历次运动中由贫下中农升为中农、上中农的2954户,升为地主富农的888户,总计3842户,全部给予纠正。对土改时,错划地主富农成份的1054户,给予改正。
  第三节 错划“右派分子”的改正
  1978年4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通知》,县委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摘帽办公室。对1957年以来被定为“右派分子”的309人(其中教育局263人,商业局20人,党政部门5人,邮电局2人,交通局1人,工商联1人,农林局5人,书店5人,银行4人,粮食局2人,个体商贩1人)进行全面复查。按照政策规定分期分批给予改正,并做适当安排。重新安置录用185人,按退职退休办理的39人。
  对定为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的28人全部给予改正。其中有2名建筑工人、8名手工业者、3名理发员、2名营业员、5名业务员、2名交通工人、6名服装业职工。
  第四节 为地富分子摘帽和地富子女改变成份
  1979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对多年来一贯遵守政府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地富反坏分子,做出一律摘掉帽子的决定。县委1979年春经过发动群众,摸清底数,群众评审,组织审批等阶段,到年底基本结束了这项工作。
  县内原有四类分子5221人,按照中央规定的三条标准摘掉帽子的4409人,由于错戴而纠正的717人(包括一部分先摘帽后纠正的),无法定手续宣布原戴帽无效的95人。地富家庭出身的成年子女有18942人定为社员成份;地富子女的子女10204人改为社员出身。
  第五节 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
  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指示精神,1981年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1983年底全部实行了生产责任制。生产责任制的形式主要有:大包干、联产到劳、联产到组、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双田制、定额管理小段包工等。
  第六节 进行体制改革
  1982年10月,在城关公社进行社队体制改革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于翌年4月全县铺开,6月底结束。
  根据党政分设的精神,把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组织,改成以社建乡,建立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和公社管理委员会。1984年4月,把乡人民公社改为乡农工商联合公司。
  公社一级体制改革后,各大队建立了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大队和生产队只作为经济组织存在。
  第七节 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
  1982年3月至1985年底,遵照中央部署,开展了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县委、县政府建立打击经济犯罪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乡、镇、局成立了3至5人的领导小组。以管钱管物的单位为突破口,抓大案要案。共揭露出经济案件252件、170人。其中29人被判刑,73人受处罚,其余投案自首,坦白交代的人,受到宽大处理。
  第八节 核查“三种人”
  1984年4月10日至1987年底,县委按照中发〔1982〕55号、中发〔1984〕17号文件精神,建立核查办公室。核查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紧跟林彪、江青一伙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及犯有错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三种人”工作。
  核查工作分摸底、取证、处理、总结四步进行,未发现“三种人”。被审查的209人中,定为犯严重错误的23人,一般性错误的31人,分别给予适当处分。
  第九节 全面整党
  1985年3月至1987年3月,按照中央和市委的部署,全县自上而下地进行全面整党工作,分县级机关、局级单位、乡镇机关、乡办企业及村级单位共6批进行。48个党委、27个党组、1373个总支和支部3万多名党员参加整党。重点解决党内思想、作风、组织不纯问题。每批整党开始时,都抽调部分县、乡干部担任联络员,协助基层党组织开展整党工作。整党工作分为学习、对照检查,组织处理与党员登记3个阶段。把学习整党文件、党性教育、边整边改、领导带头贯穿始终。整党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党组织和党员在思想、作风、纪律、组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一些党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组织处理。经过整党,全县缓期登记的党员202名,不予登记的党员242名,受处分的党员387名。整党中发展党员近千名。
  第十节 清查清理
  1989年春夏之交北京发生动乱和反革命暴乱。县内个别学校少数师生去北京声援“绝食”活动,出现少量的反动标语和大小字报,一些人参与所谓“募捐”活动。
  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制止动乱的方针,及时召开各种不同类型会议,传达中央精神,号召党员干部及广大群众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和暴乱。全县工作、生产、生活秩序保持正常,社会秩序稳定。
  动乱、暴乱平息后,按照中央及市委的指示精神,县委组织各单位于1989年8至10月底开展“清查清理”工作,即“双清”。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习文件统一思想;第二阶段,联系实际,清理思想;第三阶段,个人总结。在5个重点清查单位中,参与赴京“声援”或“募捐”活动的208人态度诚恳认识了错误,免于追究责任。
  第十一节 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
  1985年8月至1989年4月,实施第一个全民普法五年规划。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农民、学生学习了“十法一例”。5月县委批准《武清县依法治县规划》,6月26日,县人大第19次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武清县依法治县规划》,并做出决议。8月13日召开县、乡、村三级干部依法治县动员大会。县抓4个试点乡镇,各乡镇、局抓两个依法治村、治厂的典型,形成点、线、面结合的推动网络,促进了各条战线、各个部门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保证了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1990年开始开展依法治县活动,10月召开依法治县经验交流大会,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县工作扎实深入的展开。
  第十二节 党政干部下基层
  1990年2月始,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15名领导共分两批,每期1个月,深入到乡村或县属企业,调查研究,总结基层两个文明建设的经验,同时解决了大量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县直机关的75名中青年干部深入30个后进村,包村工作1年,与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一起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共1000多件,使30个后进村面貌发生很大变化。
  第十三节 社会主义大教育大讨论
  1990年7月,在基层党政干部中开展“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当好人民公仆”的大教育、大讨论活动。重点围绕:如何自觉服从和接受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如何一心一意带领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5个专题,开展大讨论。
  在这次活动中,有348名基层干部带头把自己的工资降了20%至50%,44名干部主动把个体企业交归集体,215名干部解决了思想滑坡问题,70个基层支部解决了不团结问题。基层干部队伍精神面貌发生深刻变化,社会主义积极性更加高涨。
  第十四节 端正行业风气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决定,1990年9月18日召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动员大会,重点解决执法监督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的以权谋私、以业为私,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各系统、各部门都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开展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在此基础上,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特点摆行业不正之风的表现,论危害,落实纠正不正之风的措施,建章立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职业道德和行业风气明显好转。年底召开了加强廉政建设,端正行业风气经验交流会。
  第十五节 建设文明单位
  1982年3月始,开展了创建“文明村、文明户、文明厂、文明单位”活动。驻杨村陆军、空军与其附近村庄和县城部分学校、单位开展了军民共建活动。至1989年底,共建文明村77个、文明户36043户,文明厂233个,文明单位87个,出席市级先进单位44个。
  1990年7月22日,县委转发了县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县各街村广泛开展“六爱两评”活动意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爱党、爱国、爱集体、爱岗、爱邻、爱同志”为教育主题,以评选“遵纪守法户”和“文明户”为主要方式的“六爱两评”活动。是年底共评选出遵纪守法户43757户,文明户6855户,“两户”门前挂上光荣牌,群众的精神面貌发生很大改变。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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