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文化大革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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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721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文化大革命”时期
分类号: D69
页数: 2
页码: 729-730-
摘要: 本章内容描述了中国文化大革命时期武清县的历史事件。在第一阶段(1966年至1967年),武清县开展了破旧立新的活动,破坏了古玩、字画和工艺品等“四旧”,批判揪斗了大量干部,冲击了县级机关。在第二阶段(1967年至1968年),各单位成立了“造反”组织,部分单位的“造反派”夺取了领导权,导致各级领导干部被迫“靠边站”,发生了武斗和殴打事件。在第三阶段(1968年至1976年),武清县开展了一系列运动,包括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和查叛徒、特务、走资派的“一批三查”运动,打击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铺张浪费的“一打三反”运动,以及“批林批孔”和“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最终,在1976年粉碎了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反革命集团,标志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
关键词: 武清县 政治 文化大革命

内容

第一节 第一阶段
  一、破旧立新
  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五·一六通知》,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境内各乡镇普遍开展了破“四旧”立“四新”活动。8月14日,天津地区在武清县召开全区教师、学生代表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讨论教育系统如何开展“文化大革命”。河北杨村中学(今杨村一中)、杨村师范学校和杨村实验学校的部分师生共700多人,认为这次会议是“反革命黑会”,要求主持会议的地委领导作检查,让参加会议的人员肃流毒,部分师生并去北京“告状”。12月15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农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指示(草案)》,县委进行了传达。县委机关干部和各单位的部分干部、职工给主要领导贴大字报,“文化大革命”在全县各系统、各单位全面开展起来。工厂、农村、机关、学校的正常秩序被打乱,规章制度被取消,停工停产、停课闹“革命”。大批古玩、字画和工艺品被作为“四旧”遭破坏,大批干部被批判揪斗,文教系统教职工近半数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学生走上社会,开始“大串联”。
  二、“造反”夺权
  1967年2月,县成立了以武装部政委刘濯卿为组长的“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和各项工作。3月各单位相继成立“造反”组织,多数单位的“造反派”夺了本单位的党政领导权。县委、县人民委员会及各级领导干部被迫“靠边站”。4月以县委、县人民委员会机关的“红色造反队”为核心,成立了武清县造反大联合筹备小组,简称“大联筹”。28日“大联筹”冲击武装部,揪斗刘濯卿。5月根据毛泽东主席人民解放军支左、支工、支农和军管、军训的“三支两军”指示,陆军和空军奉命进驻武清搞“三支两军”,成立了“支左”联络站。6月以县委、县人民委员会机关的“劲松战斗队”为核心,成立了革命大联合总部,简称“革联”,全县形成互相对立的两大派组织。是月“大联筹”派、武清农场“造反派第一总部”和“革联派”、杨村实验学校“星火战斗队”、杨村师范学校“燎原战斗队”双方手持砖石、棍棒,在杨师学校院内发生武斗,部分人受轻伤。7月“革联派”宣布已故县委书记冯志平的“十条罪状”,定为“三反”分子,到烈士凌园捣毁了冯志平坟墓,砸碎了墓碑。杨村中学“红旗兵团”的几十名学生,到县招待所打碎门窗玻璃,将天津地委书记牛勇及专员黄忠、副专员肖光揪到杨中批斗,关押五、六天。8月某日晚,“革联派”在河西务礼堂召开批斗县委书记胡敬、县长崔万大会。会后,几个“造反派”头头扣留崔万,并将其打伤。12月27日,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各局、各公社相继建立了革命委员会。“造反派”继续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批斗。12月底,县长崔万无法忍受“造反派”的残酷迫害离家出走。后被县革命委员会通告追回,监管起来,失去人身自由。翌年4月20日不幸辞世。
  三、“一批三查”
  1968年3月,县成立了清理指挥部,全县开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和查叛徒、特务、走资派的“一批三查”运动。3至11月,县革命委员会在八孔闸举办中层干部“学习班”,先后集中审查县级领导、中层和一般干部200多人。采用“熬鹰”、“燕飞”、“秋千”、“踢皮球”等几十种刑罚,进行逼、供、信。15人被定为“历史反革命分子”,2人被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21人程度不同致残。工交系统于4至8月举办“学习班”,对17名所谓敌我矛盾的人进行审查。3人被定为“历史反革命分子”,3人被定为“叛徒”,1人被定为“特务”,1人被迫害致死。财贸系统于3至9月举办“学习班”,101名干部、职工受到各种刑罚和诬陷,其中5人被迫害致死,5人致残。农林水利系统于5至10月举办“学习班”,对40名干部群众刑讯逼供,1人被迫害致死,7人致残。在3至10月举办的县委、县人民委员会机关大联合“学习班”中,40余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强迫交待问题,2人自杀。10月县革命委员会决定,在大黄堡办“五·七”干校,至1972年10月,500多名干部进干校学习改造。
  第二节 第二阶段
  1970年2月,全县开展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铺张浪费的“一打三反”运动,至5月12日,共揭出犯有贪污盗窃错误的干部、职工269人,贪污盗窃款214896元,粮食54898斤,粮票4264斤,布票2270尺,油票1276斤。查出投机倒把分子114人,获款102313元,揭露铺张浪费款1255.9万元。
  第三节 第三阶段
  1974年初,全县开展“批林批孔”运动,年底结束。1976年上半年,开展所谓“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是年10月,粉碎了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反革命集团,宣告“文化大革命”运动结束。
  附记:释放历史罪犯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原国民党县团级以上的军政人员实行特赦的决定,县籍3名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受到特赦,于1975年12月15日回乡。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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