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减租 增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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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70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减租 增资
分类号: D69
页数: 1
页码: 723
摘要: 本节内容记述1945年7月20日,路南武清县在后辛庄、马营村开展减租增资运动,迫使地主减租。1946年3月,路北武清县在44个村开展减租增资运动,主要内容是为雇工增加工资。在陈庄等13个村,佃户联合起来,要求陈光远退出租粮,政府组成临时法庭缺席审判,没收陈光远官僚资本土地1.1万亩,分给佃户耕种,废除租金。
关键词: 武清县 政治 减租

内容

路南武清县,1945年7月20日,在后辛庄、马营村开展减租增资运动。两村群众结队敲锣打鼓到石各庄、敖嘴、渔市庄、穆家口、南响口等村迫使地主减租。是年9月,全县有198个村(内有今武清县85个村)普遍展开减租运动,12月初基本结束。据当时的11个重点村统计,地主退给佃户的租粮有62.6万斤,以地代粮退给佃户土地2785亩,新订租地契约1948份,并将逃亡地主的土地收归政府代管,采取废租办法,由原佃户耕种。雇工年工资增加1倍,累计增加工资折粮92.4万斤。
  1946年3月,路北武清县在一、二、四区的上马台、杜庄、邱庄、崔黄口等44个村先后开展减租增资运动,是年6月结束。以给雇工增加工资为主要内容,发动雇工同雇主进行说理斗争,迫使各村雇主给雇工增加年工资1倍。陈庄等13个村都是陈光远的佃户村,佃户联合起来,要求陈光远退出租粮。经民主政府派人去津传唤其3次,未回村答复,县政府组成临时法庭,进行缺席审判,判处没收陈光远官僚资本土地1.1万亩,分给佃户耕种,废除租金。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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