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解放战争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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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70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解放战争时期
分类号: D69
页数: 2
页码: 723-724
摘要: 本节内容描述了中共路南武清县委和县政府在1945年9月初组织工作组,深入各村发动群众开展反奸、清算运动。而在1946年1月,中共路北武清县委和县政府也派出工作组,深入到一些村庄开展同样的运动。此外,还介绍了在1945年和1946年进行的减租增资运动以及土地改革的情况。
关键词: 武清县 政治 解放时期

内容

第一节 反奸 清算
  1945年9月初,中共路南武清县委、县政府与冀中民运队组织工作组,深入各村发动群众,开展反奸、清算运动。群众揭发控诉了王庆坨镇伪镇长曹荫湘,汊沽港乡伪大乡长孙铁安、恶霸地主胡广辉,石各庄乡伪大乡长王华堂、恶霸地主张七、张八和西南庄汉奸、伪军大队长张翰臣等汉奸恶霸分子的罪行,没收其财产和土地,分给贫苦农民。各村清算伪保长鱼肉乡里,贪污自肥的罪行,责其退出赃款和粮食。
  1946年1月,中共路北武清县委、县政府派出工作组,深入到一、二、四区的大黄堡、辛庄寺、店子等44个村,发动群众,开展反奸、清算斗争。大黄堡村清算了伪大乡长马香兰及4个伪保长,辛庄寺村清算了伪保长李学甫。四马营、八里庄等13个村的群众3000多人联合起来到西高坑村,斗争了汉奸、大地主高纪夫,没收其全部财产。店子村群众召开大会,控诉汉奸杜兴伯的罪行,将其逮捕法办。各村召开群众大会,清算伪保长强征暴敛、贪污自肥的罪行,令其退出赃款和粮食。
  第二节 减租 增资
  路南武清县,1945年7月20日,在后辛庄、马营村开展减租增资运动。两村群众结队敲锣打鼓到石各庄、敖嘴、渔市庄、穆家口、南响口等村迫使地主减租。是年9月,全县有198个村(内有今武清县85个村)普遍展开减租运动,12月初基本结束。据当时的11个重点村统计,地主退给佃户的租粮有62.6万斤,以地代粮退给佃户土地2785亩,新订租地契约1948份,并将逃亡地主的土地收归政府代管,采取废租办法,由原佃户耕种。雇工年工资增加1倍,累计增加工资折粮92.4万斤。
  1946年3月,路北武清县在一、二、四区的上马台、杜庄、邱庄、崔黄口等44个村先后开展减租增资运动,是年6月结束。以给雇工增加工资为主要内容,发动雇工同雇主进行说理斗争,迫使各村雇主给雇工增加年工资1倍。陈庄等13个村都是陈光远的佃户村,佃户联合起来,要求陈光远退出租粮。经民主政府派人去津传唤其3次,未回村答复,县政府组成临时法庭,进行缺席审判,判处没收陈光远官僚资本土地1.1万亩,分给佃户耕种,废除租金。
  第三节 土地改革
  1946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中共路北武清县委,从7月20日开始在刘家务、辛庄寺、南口哨、陈相庄、修庄子、高村、庄窝等村进行试点工作。后因国民党军进攻解放区而中断。10月中旬,冀东军区十四军分区主力部队将国民党守军赶到运河以西,土改试点工作继续进行。1947年2月,对一、二、四区搞过土改的村进行复查,一、二、四区尚未搞土改的村发动群众搞土改,三、五、六区一面战斗一面搞土改;七、八区在反抗国民党军及“还乡团”的暴行中,减轻人民群众负担。是年11月底,有266个村进行了土改。农民分得土地91952亩和牲畜、车辆、农具、房屋及浮财。12月传达贯彻全国土地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土地法大纲》,在土改的基础上平分土地,并及时纠正侵犯中农利益、破坏工商业和乱打乱杀等“左”倾错误。后因开展大生产运动支援全国解放斗争,平分土地运动于翌年4月暂停。路南武清县仅在一、二区少数村和七区进行土地改革。
  解放后,进行“土地粗分”。1951年10月,中共武清县委颁发《关于进行土地改革与结束土地改革工作的指示》,县委召开扩大会,培训骨干,组织工作队,先搞77个示范村,然后在全县进行土地改革。同时,在各村建立农民协会,发展会员,填写土地证(草底)。1952年初,共没收地主土地60万亩,分给15万户农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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