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702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监察
分类号: D035.4
页数: 1
页码: 718-7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解放前,民主政府的监察工作随政治运动和组织部门管理。1951年县人民政府建立人民监察委员会。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督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和国家机关是否履行职责,纠举违法和失职的机关和人员。1952至1953年,围绕党和政府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以及巩固“三反”运动成果,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1953年共受理以贪污和违法乱纪为主的人民来信来访381件,办结355件。从1950至1954年的5年中,共受理监察案件965件,办结943件。其中违法乱纪442件,贪污腐化360件,玩忽职守141件。1955年撤销人民监察委员会。是年10月,天津专署监察委员会派驻武清监察组,后于1956年11月15日改为监察室,监察工作由专署直辖。
关键词: 武清县 监察 监督

内容

解放前,民主政府的监察工作随政治运动和组织部门管理。
  1951年县人民政府建立人民监察委员会。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督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和国家机关是否履行职责,纠举违法和失职的机关和人员。1952至1953年,围绕党和政府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以及巩固“三反”运动成果,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1953年共受理以贪污和违法乱纪为主的人民来信来访381件,办结355件。
  从1950至1954年的5年中,共受理监察案件965件,办结943件。其中违法乱纪442件,贪污腐化360件,玩忽职守141件。
  1955年撤销人民监察委员会。是年10月,天津专署监察委员会派驻武清监察组,后于1956年11月15日改为监察室,监察工作由专署直辖。1958年受理监察案件194件,全部办结。
  1959年5月25日,撤销监察室,监察工作由政府人事科办理。“文化大革命”期间,干部的奖惩由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干部组兼理。
  随着经济、政治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完善,于1988年1月,建立县监察局,下设办公室、监察科、审理科、信访科,编制15人。是年5、6月,对涉外经济合同进行清查,从1985至1988年的3年中,10个单位19份引进的合资项目合同,70%成功,30%有误。
  1988年9月,召开党风党纪建设经验交流会。1989年遵照国家监察部《关于有贪污贿赂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限期内主动交待问题的通告》,敦促有贪污受贿问题的人坦白自报。是年4月,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组织廉政建设座谈会,并查处干部职工违法占地建私房问题。下半年,召开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搞好行业廉政建设》动员大会。
  1988至1990年3年中,共受理群众举报186件(次),共查办案件30件,其中包括以权谋私11件,贪污受贿2件,违反计划生育4件,违犯财经纪律5件,失职渎职8件。有17人受到政纪处分,15人受到批评教育。
  1990年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执法监察。县监察局曾在国家监察部召开的东北、华北8省市监察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阅读

相关地名

武清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