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机构设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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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67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机构设置
分类号: D625.21
页数: 1
页码: 6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武清县人民政府的机构设置在不同时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1944年以后,中国共产党在境内开展地下活动,建立民主政权。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县人民政府的机构设置进行了相应的增减撤并。县人民委员会和县革命委员会的成立和撤销,以及恢复县人民政府的情况。
关键词: 武清县 人民政府 机构设置

内容

县民主政权建立至1946年9月,路北武清县政府设9个工作机构。路南武清县政府先后设立8个工作机构,津武县政府设6个工作机构。1949年3月,路南武清县政府与路北武清县政府合并为武清县政府,设12个工作机构。
  1950年以后,随着不同时期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县人民政府的机构设置进行相应增减撤并。1954年9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署,从县人民政府的组织序列中分离出来。翌年2月,改人民政府为人民委员会时,设20个工作机构。至1966年5月,设22个工作机构。“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被迫停止运行。1967年12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设政治部、生产部、办公室和“文化大革命”办公室。部、室下设若干组,局级机构亦有撤销或合并,县革命委员会下设22个工作机构。1976年10月,有30个工作机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革命委员会设有35个工作机构。1979年11月,撤销县革命委员会,建县人民政府,下属机构逐步进行调整。1983年开始进行机构改革,本着消除权力过分集中、机构重叠、政企不分等弊端和提高工作效率的精神,对县政府所属机构进行较大调整,有的局改为公司,成为企业单位。1984年底,县人民政府调整领导班子。1985年有45个工作机构,1990年底,县人民政府共有52个工作机构。〔政府机构设置表、行政干部统计表附卷末〕。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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