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沿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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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67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沿革
分类号: D62
页数: 1
页码: 67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杨村县的县衙组织和政权机构的历史沿革。从西汉开始,县官署称为县衙,最高长官称为县令。元代设立了达鲁花赤一员,掌管全县政令,下设县尹、主簿、县尉、典史等官员。明代初期,县官称为知县,下设县丞、主簿、典史、教谕等官员,负责钱粮、户籍、征税、巡捕等事宜。清代沿袭明制,制定了官制,知县下设县丞、主簿、典史、县尉、教谕、训导、驿丞、巡检司、僧会司、道会司等官员。此外,还介绍了民国政府和日伪政府时期的情况,以及县公署、县政府等组织机构的变革。
关键词: 武清县 政权 历代政权

内容

一、县衙
  西汉建置后,县官署称县衙。汉、隋、唐时,县最高长官称县令。元设达鲁花赤一员,掌全县政令,下设县尹一员、主簿一员、县尉一员、典史一员。明初,县官称知县,下设县丞、主簿、典史、教谕,协理钱、粮、户籍、征税、巡捕等事宜。清依明制,制定了官制,知县下设县丞、主簿、典史、县尉、教谕、训导、驿丞、巡检司、僧会司、道会司。杨村、耍儿渡、宋流口、三角淀各设县丞一员;河西务、东杨村各设主簿一员;河西务、杨村各设驿丞一员;杨村设巡检司巡检一员。
  知县“绾百里之符”亲理诉讼、赋役、文教诸事。教谕、训导专训迪之职;县丞、主簿担河防之任;县尉责狱讼、缉捕;驿丞务邮传;巡检事巡警。
  二、民国政府、日伪政府
  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将县衙改为县公署,知县改称知事。1929年依照部颁县组织法,县公署改组为县政府。1937年“七·七”事变,日军侵华,7月30日,县长周毓华率署逃离,政务停顿。
  是年10月,日本侵略军先后派夏亚夫、鹿岛十郎为伪县政府、县公署顾问,建立伪治安维持会,处理县政。翌年2月,遵照临时政府颁布县公署组织大纲,县政府改名县公署。1944年后,县公署改为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由日本人充任顾问,中国人任县长。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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