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校体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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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62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学校体育
分类号: G812.5
页数: 2
页码: 608-60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民国时期,仅部分小学校有体育活动,体育器械有哑铃、棒球、跳绳、毽子、篮球、排球等。解放后,体育列为教学的一项内容,并制定了体育教学计划。1954年杨村中学、武清师范试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1985年始推行“10—14”计划,着重抓好10—14岁阶段少年儿童的业余体育训练,建各类运动队878个。1988年学校体育实行教学与训练体制改革,竞赛体制改革,实行按分龄组小全能比赛,等额达标参赛的方法。1989年开展“希望之星”达标测试活动。每年4月均举行全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每年举行1至2次全县中小学生篮球赛。1990年全县中小学专职体育教师386人。
关键词: 武清县 体育 学校体育

内容

民国时期,仅部分小学校有体育活动。初小设游戏课,高小设体育课,体育器械有哑铃、棒球、跳绳、毽子、篮球、排球等。
  解放后,体育列为教学的一项内容,并制定了体育教学计划。小学每周两节体育课,每天一次广播操。体育课以跳集体舞、滚铁环、跳绳、扔皮球及各种游戏为主。中学每周两节体育课和两节课外活动,每天做一次早操和一次课间操。中等及以上学校,设有体育教研组和专职体育教师,负责全校体育活动。学生会的文体部成立学生体育协会,协助体育教师开展工作。体育课项目有:中短跑、前后滚翻、打秋千、做吊环、单双杠、滚虎伏圈,以及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垒球等活动。
  1954年杨村中学、武清师范试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每天开展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学校组织各种体育运动队,并设有专职教师进行辅导。1956年15所初中普遍实行了“劳卫制”,1959年中学生参加“劳卫制”锻炼并已达到三级以上标准的人数有18000人。
  1966至1976年,达标活动基本停顿,学校体育活动被军训、生产劳动所代替。1976年后学校体育活动逐渐恢复。
  1979年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委联合颁发了《中小学生体育暂行规定》。1980年在全县中小学全面贯彻落实“规定”内容。1982至1985年通过市教育局、市体委联合验收的学校27所,其中17所中学、10所小学。
  1985年始推行“10—14”年计划,着重抓好10—14岁阶段少年儿童的业余体育训练,建各类运动队878个。是年,参加全国“雏鹰起飞”田径通讯赛的学生达18150人,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1990年经检查符合“10—14”计划要求的运动队457个、田径队197个、篮球队173个、乒乓球队70个。
  1988年学校体育实行教学与训练体制改革,竞赛体制改革,实行按分龄组小全能比赛,等额达标参赛的方法,以打破过去的“大锅饭”、“人海战术”,坚持“两课、两操、两活动”制,以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体育课也在准备活动中加入艺术体操,充分利用音响设备进行韵律活动。是年,中小学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89所中学学生的达标率为90%,432所小学学生的达标率为89%,其中城关小学被国家教委、国家体委批准为全国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优秀单位。
  1989年开展“希望之星”达标测试活动,以田径为重点,分初试、复试和验收3个阶段。是年10月283人参加验收,171人达标合格。翌年7月650人参加验收,355人达标合格。
  1974至1990年,每年4月均举行全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1975至1990年,每年举行1至2次全县中小学生篮球赛。1990年全县中小学专职体育教师386人,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39人。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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